周策縱先生序
「我的朋友」唐德剛教授前些時告訴我,他在撰錄胡適之先生口述歷史之餘,打算自寫一篇「短序」。我聽了一心想到我們時常在紐約十八層高樓高談闊論,一談就不知東方之既白的往事,就不禁暗忖,等著看他這序會怎麼短法。果然在《傳記文學》裡見他下筆千里,把胡先生一生牽惹到了的無數問題與糾葛,幾乎無所不談,談無不痛快。我正在連續欣賞,大過其癮,還幸災樂禍;不料突然收到他的來信,說現在真是沒空,必須結束了,而劉紹唐先生急於要把他這已長達十餘萬言的「短序」出版成專書,他自己實在不能再為自己的「序」作序了,就只好來拉伕。這確實是晴天霹靂,使我不免有大禍臨頭之感。
大家都知道,從前蔣方震先生寫了一冊《歐洲文藝復興史》,要梁啟超先生作序,任公序文一寫就是數萬言,與原書一般長,結果「頭」大不掉,不能印在書前,序文成了專書《清代學術概論》,獨立出版,反而要蔣方震來為這「序」寫了一序。這樣看來,德剛這「序」既然是胡先生的口述自傳招惹出來的,這「序」的序,本來應該請胡先生來寫纔算合史例,纔能了卻這件公案。但上海靈學會既已不存,那就只好讓牽著黃牛當馬騎罷。好在多年以前,我曾經對胡先生說過:「你以前曾對梁任公說:晚清今文學運動對思想界影響很大,梁先生既然曾經躬與其役,應該有所記述。後來任公便寫了《清代學術概論》那冊書。現在我要說,五四時期的新文化、新思潮、新文學運動,對中國近代思想社會的影響,比今文學運動恐怕更大更深遠,你也是躬親其役的人,你也應該把這幾十年來的思想潮流,做一番全盤的、徹底的、有系統的敘述、檢討和批判,寫一冊《五四時期思想學術概論》,纔算適合大眾和時代的需要。」胡先生聽了直望了我一眼,笑著說:「你這話很對,現在一般人對這一時期的思想潮流,歪曲誤解的很多。我將來也許要寫些東西來澄清一下。不過你們年輕一代責任更大了,總結、檢討、批判還要你們來做。」後來他還要我代他找一些資料。不幸胡先生以後未能如願寫出這書來。現在德剛這篇「序」,也許可說正是胡先生心目中要年輕一代做出檢討批判的一部分。這樣說來,唐「序」便有點像我所提議的那種「概論」的引子,而我這篇「序」的序,也就不是毫無關係了。
我想讀者都會同意,唐德剛教授在這裡把胡適寫得生龍活虎,但又不是公式般裝飾什麼英雄超人。他筆下的胡適只是一個有血有肉、有智慧、有天才也有錯誤和缺點的真實人物。這作法承襲了古今中外傳記文學的優良傳統。中國第一個最出色的傳記文學家司馬遷早就用好的例子教導了我們。他筆下的人物多是活的、立體的、可愛可佩的、可嗔可斥的,或可憐可笑的,但沒有使你打瞌睡的。在西洋,像鮑斯威爾的《強生博士傳》,主角也是活生生的,還在強生裡找得到鮑斯威爾。讀了德剛的胡適,你也可以和他握手寒暄,笑語談辯,不知夜之將盡,人之將老,也在胡適裡找得到唐德剛。
當然,我們不必要同意作者所說的一切。因為我知道,他所提倡的,正是要大家各自去獨立思考,獨立判斷。他如能引起你多去想一想,那他的目的就已經達到一大半了。至於你做出什麼結論,那只是你自己的事。不論如何,他和他的朋友們,原先是白馬社的也好,《海外論壇》月刊社的也好,至少包括我自己,大概都會拍手叫好的。
大凡文字寫得最美最生動的,最難同時得事理的平實,因為作者不能不有藝術的誇張。這在王充的《論衡》裡便叫做「藝增」。德剛行文如行雲流水,明珠走盤,直欲驅使鬼神,他有時也許會痛快淋漓到不能自拔。但我們不可因他這滔滔雄辯的「美言」,便誤以為「不信」。德剛有極大的真實度,我們最好在讀他所說某一點時,再看看他在另一個所在說了些什麼,要看他如何從各種不同的角度,盡情極致、窮態裝妍地描繪和辯論,如此,你纔能更好地把握到他的真意。德剛的「藝增」運用在不同的角度,這是他最好的絕招和自解。
德剛不信神鬼,也不怕神鬼,所以他敢說自己要說的話。你看他能「批孔」,也能尊孔,更能尊、能批要隻手打倒或支持孔家店的好漢。不但如此,還敢尊、敢批「周公」!因此不論你同意不同意他,德剛這獨行俠的高風傲骨不能不令人欽佩。他能替胡先生打抱不平,多已在胡死後,這點已不容易。更難得的是,他既不掩飾事實,又能恕道處理胡先生的某些白璧微瑕。我個人已受益不淺,我在給他的信裡指出胡先生新詩某些文字上的缺失,不免誇大,這固然只是友朋間的閒談,但真有點像「詩律傷嚴近寡恩」了。在另一方面,我卻素來不曾認為五四時代是「時無英雄,遂使孺子成名」;相反的,我嘗說,五四時代產生的人才濟濟,比任何別的短時期可能都多些。德剛指出胡先生用「素斐」做他女兒的名字可能是紀念陳衡哲女士,這點確已補充了我之不及;至於胡先生那首詩是否也意味著陳女士在內,我看不能無疑,如是這樣,他恐怕就更不合情理了。德剛對這點似乎有進一步「求證」的必要。
我在前面已說過,胡適之先生一生牽惹的問題與瓜葛已非常多,而德剛對他的娓娓描述和檢討,不能不更多面和更複雜。胡適已經是中國近代史上一個箭垛式人物,德剛現在真實地把他畫得多采多姿,人們也許更會把他當成活箭垛了。如果我這裡再提出一些與胡適有關的問題來討論,那這篇「短序」的短序可能也要變成專書,豈不又要德剛來替我寫序?想來想去,時不我與,這種序還是讓讀者諸君來寫了,這也正如胡先生所說的,要年輕的一代來檢討批判罷。我想這也正是唐德剛教授寫作的初意,我便帶著這個期望,把這津津有味的好書鄭重推薦給讀者。
周策縱
一九七八年七月於美國威斯康辛陌地生之棄園
夏志清先生序
我的朋友唐德剛
《胡適雜憶》,原題「回憶胡適之先生與口述歷史」,曾在《傳記文學》上連載了十期(第一八三~一九三期)。每期航郵寄來,我總先把《回憶》讀了,才去拆看其他的報章雜誌。記得讀完第一章,實在興奮,當晚就寫信給唐德剛、劉紹唐,向二位好友致賀:這樣文筆生動而饒有趣味的回憶錄實在難得在國內雜誌上見到的。翌晨授「中國現代文學」這門課,也不顧當天應講的題目,先講兩則胡適之太太的故事給學生聽。我同胡老太太僅有兩面之緣,但讀了這兩則故事(大叫一聲"GO!",嚇退「大黑賊」返國定居前,囑附德剛、王紀五二人搬運她那隻笨重的舊床到新澤西州碼頭),真覺得德剛兄把她寫活了。
《胡適雜憶》我特別愛讀,當然不僅因為德剛兄記載了好多有關胡氏夫婦的掌故。一九六二年暑期我搬居曼哈頓後,即同德剛交識,對他的學問見識早已佩服。祇可惜他封筆了二十年,近兩年來才能看到他的長篇撰述(德剛整理的另一部稿子:《李宗仁回憶錄》,連載香港《明報月刊》,已一年有半)。《胡適雜憶》不止是篇回憶錄,它暢談歷史、政治、哲學、文學、文字學,以及其他一切胡適生前關注的學問,比起《李宗仁回憶錄》來,更令人見到德剛才氣縱橫、博學多智的這一面。胡適自承哲學是他的「職業」,歷史是他的「訓練」,文學是他的「娛樂」(hobby)。德剛十幾歲時即已圈點了一遍《資治通鑑》,在哥大研究院主修美國史、西洋史,近年來一直在紐約市立學院主講中國史、東亞近代史,「歷史」自是他的「職業」。他中西哲學的底子當然比不上胡適,但他受過「社會科學」這方面的嚴格「訓練」。本書引錄了好幾首德剛在攻讀博士學位時期寫的新詩、舊詩,表示他同留學生胡適一樣,功課愈忙碌,愈感到有寫詩、同朋友酬唱詩詞的需要:「文學」也是他的「娛樂」。且不論二人同寓紐約期間深厚的「忘年之交」,即憑德剛自己的「職業」、「訓練」和「娛樂」,他實在是為胡適作評傳最理想的人選。
同胡適一樣,唐德剛的中文文章比他的詩詞寫得更好。《胡適雜憶》出版後,我想他應公認是當代中國別樹一幟的散文家。他倒沒有走胡適的老路,寫一清如水的純白話。德剛古文根底深厚,加上天性詼諧,寫起文章來,口無遮攔,氣勢極盛,讀起來真是妙趣橫生。且舉一個小例為證:
可別小視「跑龍套」!紐約市有京戲票房五家之多。平時公演,粉墨登場,鑼鼓冬倉,琴韻悠揚,也真煞有介事。可是「龍套」一出,則馬腳全露。那批華洋混編的「龍套」,有的不推就不「跑」;有的推也不「跑」;有的各「跑」其「跑」,不自由,毋寧死EF好不熱鬧!筆者在紐約看國劇,最愛「龍套」,因為它能使你笑得前仰後合,煩惱全消!
引文下半節,可說是段韻文(跑、鬧、套、消),但若在「有的各『跑』其『跑』」下面跟著就寫「好不熱鬧」,同韻字太多,讀起來反而單調。德剛在「各『跑』其『跑』」下面,添了兩句三字經──「不自由,毋寧死……」,真可謂是神來之筆。這種寫法,全憑作者一時的靈感,和聯想的豐富。凡在紐約市看過票房演出京戲的,讀這段文字,想都會出聲大笑的。
但看來是遊戲文字,「龍套」在本書七十二節裡是一個「有機」的譬喻(metaphor)。有博士學位的人才能在學術舞臺上「井井有條」的跑龍套,沒有博士「訓練」的教員,跑跑龍套也會出洋相的。但真正在京劇、學術舞臺上唱「大軸」的,如梅蘭芳、胡適二人,倒不一定是「科班出身」。德剛二十六年前寫的成名作是〈梅蘭芳傳稿〉,所以既提到了「龍套」,他會把梅、胡二博士的名字聯在一起。最近重讀〈梅蘭芳傳稿〉,我也同胡先生一樣,覺得「稍嫌渲染」,文筆太濃艷一點,雖然德剛兄的確參閱了不少資料,尤其關於梅氏美國演出的那段史實。封筆二十年後,文章的境界雖然大為提高,今日散文界有此唐派新腔可聽,我覺得十分可喜。
五十年代的胡適
《胡適雜憶》我讀來特別有親切之感,因為書中提到好多五十年代身在紐約的中外人士,這些人我來哥大後大半也認識。德剛為德國老教授魏復古(Karl
Wittfogel)、日文老講師角田柳作這兩位突出人物畫像,一點也沒有「渲染」,真可謂呼之欲出。「『新詩老祖宗』與『第三文藝中心』」這一章專介紹德剛「白馬文藝社」裡的朋友,「新詩老祖宗」反而屈居配角,可能會有讀者覺得喧賓奪主,不太合傳記文學的體例。但事實上,胡適自己在《四十自述》、《留學日記》二書裡也講起他好多朋友,抄錄了他們的詩詞酬唱之作。蟄居紐約期間,他既愛參加白馬社的集會,德剛把社員一一點將,並選錄他們一部分詩作,我認為是應該的。我們也藉此體會到這前後兩代的留學生處境多麼不同。胡適早期一批詩友--任叔永、梅光迪、楊杏佛、朱經農、陳衡哲--回國後都幹了一番事業。他晚年結交的那批文藝小友--唐德剛、周策縱、吳訥孫、周文中、黃伯飛--雖在美國學術界各有建樹,他們的主要工作是教導美國學生;大陸變色,他們不可能回國大幹一番,真可說是國家的損失。白馬社裡三位新「莎菲」女士,我只認識何靈琰,她是徐志摩的乾女兒,在上海時期曾跟錢鍾書習寫詩詞,跟魏蓮芳學唱青衣,可惜這幾年不常寫詩,也難得登臺一露身手了。其他兩位,心笛僅聞其詩名,不知人在何處;「才氣最高」的蔡寶瑜一年前我連她的名字也沒有聽見過。她短命而死,我讀到德剛的記載,也不免為之歎息。
胡適在紐約做寓公期間,愛同年輕朋友來往,真如德剛所說的,年齡相等的朋友間,除了李書華先生外,可同胡適促膝長談的真的絕無僅有。魯迅在晚年,雖有文壇盟主之名,喜結交的也祇是蕭軍、蕭紅這輩比較純潔的青年。好多年前我在《明報月刊》上看到了張愛玲〈憶胡適先生〉文,深為感動,想不到張愛玲從小就崇拜胡先生,也想不到胡適這樣看重張愛玲。在我想像中,到了五十年代中期,胡適早已同當代文學脫了節,也不太關心文學的前途了。一九五五年十一月張愛玲抵達紐約後,曾去拜訪過胡先生兩次,可惜張不善辭令,為人木訥,談話並不投機。翌年感恩節,胡適還有意請她到中國館子吃飯,隔一陣還到一家救世軍辦的女子宿舍去看她。可是張愛玲跟胡適談,「確是如對神明」,不知如何逗他開心。二人關係,見面後反而疏遠了。
胡適同他的安徽小同鄉唐德剛一見如故,倒可說有緣。後來德剛身任胡適「口述歷史」的記錄員,更是日常見面,無話不談。本書最大的特色即是憑德剛的回憶和當年自己日記上的紀錄,給胡先生留了一個最忠實的晚年寫照。一九五一年胡適才六十歲,其實不能算老,但到德剛所見的胡先生,顯然已開始衰老了。他當然在搞他的《水經注》,也寫了一部《丁文江的傳記》,且不斷關注共產國家的所作所為以及自由世界的前途。但比起剛回國的二十年(一九一七~一九三七)來,紐約那幾年,他治學的成績實在太少了。張愛玲未去美國前,從香港寄他一本《秧歌》,他真的讀了,還寫了封懇切的回信。同樣情形,姜貴從臺灣寄他一冊《今檮杌傳》(即《旋風》),他也真的讀了,也寫了很長的回信。胡適識拔張、姜二人,當然是文壇佳話,也證明他讀當代小說,確有卓見。但話說回來,對胡適而言,這兩位作家都是毫無名望的;他有時間讀他們的贈書,表示他手邊沒有急急要辦的正事。普通名學者,自己忙於著作,心有餘而力不足,收到的贈書太多,即使想看,也抽不出空來,何況中國當代小說,並非胡適研究的主要對象(胡適晚清小說讀得極熟,他文章裡絕少提到二、三十年代的小說--少數人的短篇例外--很可能連茅盾、老舍、巴金的長篇他都沒有碰過)。最使我詫異的,胡先生竟常去哥大圖書館看中文報紙,連「美國兩岸所發行和贈閱的『僑報』」也看,而且把它們的「副刊」看得很仔細,而這些副刊,德剛說的一點也不錯,「實在不值得浪費太多時間的。」目今臺灣《聯合報》、《中國時報》特別在編排副刊上用心計,可讀的文章、報導、小說實在不少。我平日沒有時間全讀,又捨不得把那些副刊丟掉,只好把它們保存起來,日積月累,保存著想讀而未讀的文章實在多不勝言。胡先生有時間批閱紐約、舊金山出版的僑報副刊,比他太太靠打牌消磨歲月,實在好不了多少。
胡適這樣「遊手好閑」,主要原因可能是那幾年他少了一份配合他身份的工作。他在普林斯登大學任格斯德中文藏書部(Gest
Library)「館長」(curator)之職,那是一份閒差,每年領取幾千美金貼補家用而已。他也在美國著名學府做過短期講學,零星演講的機會當然更多,但這些都算不上是長期性的工作。「胡適之的確把哥大看成北大,但是哥大並沒有把胡適看成胡適啊!」德剛這句沉痛的感慨一點也沒有言過其實。五十年代,胡適同林語堂先生(辭掉南洋大學校長之職以後)大半時期留在紐約,而且經常來哥大借書,假如哥大有意聘請他們為中日文系教授,他們是一定樂意接受的。但中日文系的主管人哪裡會有此度量,胡、林二人來了,那些美國漢學教授豈不相形見拙?所以美國著名學府樂於聘用趙元任、李方桂這等專門人才(語言學比較冷門,吸引的學生較少),而不敢聘用胡適、林語堂這樣的通才。哥大既是他的母校,胡適如能在中日文系開講中國哲學史、文學史的課程,一定特別賣力,很可能提起精神寫出一兩本英文著作來。當然他不可能再有時間去看中文僑報了。
胡江冬秀
任何學人,除了家裡的書房外,總得有一間辦公室,不能老窩在家裡。偏偏在紐約那幾年,胡適少了一間辦公室,在家裡伴著老妻,事事得遷就她,不免影響到他工作的情緒。他在精神上顯出老態,這也是一個原因。
在表面上看來,胡適夫婦恩愛白首,非常幸福,但我總覺得江冬秀女士不能算是我們一代宗師最理想的太太,二人的知識水準相差太遠了。早在一九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胡適記了下面這則日記:
得冬秀一書,辭旨通暢,不知係渠自作,抑係他人所擬稿?書中言放足事已行之數年,此大可喜也。
胡適十三歲就訂了婚。他事母至孝,當時無意拂逆母意,也就算了。但憑這段日記,我們顯然看出,胡適曾去信句他母親或江冬秀,纏足已放大了沒有?想來江女士以往給他的信,文字欠通,這封信「辭旨通暢」,雖不免疑心是別人「擬稿」的,但胡適知道未婚妻在努力改進,至少足已放大,他心裡是高興的。可是婚後三、四十年,江冬秀顯然沒有多大進步。《傳記文學》第一九二期影印了她晚年的手蹟,那幾個字實在是見不得人的。(連她先夫提倡的新式標點,她都會用錯!)居留紐約期間,她還停留在看武俠小說的階段,胡適的學問、思想她是無能力欣賞的。住在北平、上海,她有傭人可使喚,家務不必胡適操心。住在紐約,胡太太既不懂英語,他老人家還得上街買菜,實在是夠辛苦的。二者住「東城八十一街簡陋的小公寓」,太太一打牌,家裡客人多,胡適既無辦公室可去,要靜心讀書寫文章,也不可能了。這樣長期伺候太太打牌,胡適即使有早年的壯志雄圖,也消磨殆盡了。
一九五八年秋,胡適返國任中央研究院院長之職。他任內的秘書--王志維先生--寫過一篇〈記胡適先生去世前的談話片段〉,載「聯合副刊」(民國六十六年二月二十四日),我讀後感慨很多。臨死前兩天,胡老先生為了太太打牌,囑咐王秘書」幫我買一所房子」:
我太太打麻將的朋友多,這裡是臺灣大學的宿舍,南港我住的也是公家宿舍,傅孟真先生給中央研究院留下來的好傳統,不准在宿舍打牌。今天我找你來,是要你在我出國期間,在和平東路溫州街的附近,幫我買一所房子,給我的太太住。
胡適是愛面子的人,傅孟真先生留下的規矩,公家宿舍不准打牌,院長寓所內卻常聽到牌聲,不免於心不安。想來胡太太的朋友都住在臺北市區,老是坐計程車去南港也不方便,胡院長才有意在臺北置屋。胡適待他的老伴是夠好的了,但胡太太長年打牌,我總覺得對不起他。
早在民國九年,胡氏夫婦生日碰在一天,胡適寫了一首〈我們的雙生日(贈冬秀)〉的詩(《胡適的詩》,頁九七~九八):
他干涉我病裡看書,
常說:「你又不要命了!」
我也惱他干涉我,
常說:「你鬧,我更要病了!」
我們常常這樣吵嘴--
每回吵過也就好了。
今天是我們的雙生日,
我們訂約今天不許吵了!
我可忍不住要做一首生日詩,
他喊道:「啍﹝哼﹞!又做什麼詩了?」
要不是我搶的快,這首詩早被他撕了。
這雖是首幽默詩,我們也看得出二人婚後精神上毫無默契。胡太太既不懂讀書的樂趣,丈夫在病中,更有理由不准他讀書了。胡適多麼希望他的太太能在「雙生日」那天,和他一首詩啊,但太太不會作詩,看樣子真會把詩撕掉。胡適自知不可能同太太訂約,永不吵嘴,「今天不許吵」平平安安過一天生日就夠了。胡適的確是好脾氣,但江冬秀如能像《李超傳》裡的李超女士一樣,立志求學上進,婚後進學校或者在家裡自修,胡適一定感激莫名,享受到另外一種閨房樂趣。只可惜江冬秀真是個舊式鄉下女子,辜負了胡適在留學期間對她的期望。
女友韋蓮司
德剛兄說得對:「適之先生是位發乎情、止乎禮的膽小君子。搞政治,他不敢『造反』;談戀愛,他也搞不出什麼『大膽作風』。」但德剛認為留學期間的胡適真追過韋蓮司女士(Edith Clifford
Williams),假如韋女士真有意嫁給他,江冬秀就只好活守寡了。但事實上,胡適既是「止乎禮」的膽小君子,看樣子並沒有同韋蓮司談過什麼戀愛,雖然二人通信很勤。徐高阮先生在《胡適和一個思想的趨向》(臺北地平線出版社,一九七○)這本書裡告訴我們,胡先生去世後三年,韋蓮司女士曾「將一九一四年至一九一六年青年胡適寫給她的信(收藏了整整半個世紀,一百幾十件)寄給胡夫人江冬秀女士,有幾封曾在『胡適紀念館』分兩次(五十四、五十五年)陳列過。」(頁二九)胡夫人去世後,這些信件想已由中央研究院保管。如有人想研究胡適留學期間的生活和思想,真不妨把這些信件研讀一番,胡、韋二人有沒有談戀愛,真相也可大白。其實胡適一生英文文章也寫了不少,連同這一百幾十件信札,都應該收集成書,供中外學者閱讀之便。魯迅去世才兩年,就有《魯迅全集》二十冊問世。胡適去世十六年了,我們還看不到他的全集,這是說不過去的。
德剛認為在一九一五年那年,「胡氏顯有所求(made some proposition)而為韋女所峻拒。……她奉勸胡郎,斬斷情絲,懸崖勒馬;應著重較『高級』的情級之交;勿岌岌於『色慾之誘』(sex
attraction)。……可是韋女士雖是止乎禮,她並沒有絕乎情。最後棒打鴛鴦的似乎還是韋女士那位『守舊之習極深』的媽媽。」我認為德剛兄這兩個假設--胡適追韋女士遭拒;韋母「棒打鴛鴦」--都是站不住的。胡適非道貌岸然的偽君子,假如真正追過韋女士,他決不會「正色」呵斥德剛的假設為「胡說」。胡適既無意反背母親的意志,他決不肯毀除婚約,讓老人家傷心的。細讀《留學日記》,胡適誠然愛同有腦筋的洋女子談話、通信,可是一點也看不出同她們有論婚嫁之意。韋蓮司的服飾儀表,德剛在書裡已交代得很清楚。另一位同胡適通信頗勤的瘦琴女士(Nellie
B. Sergeant),「業英文教授」,有兩個夏天來康南耳大學暑期班進修,這樣才同胡適認識的。她「年事稍長,更事多,故談論殊有趣味。」胡適哪裡會同她談戀愛?
德剛認為他的假設有理,主要證據是《留學日記》裡節錄的兩封英文信。一封是韋女士一九一五年二月三日寫給胡適的;一封是胡適自己一九一六年一月二十七日寫給韋老夫人的回信。本書讀者如細審二信的部分原文(《留學日記》頁五三五~五三七,八三五~八三六),一定也會同意,德剛誤解了它們的涵義。
一九一五年一月二十三日下午(《日記》頁五二四),胡適訪「韋蓮司女士於其寓,縱談極歡。女士室臨赫貞河,是日大霧,對岸景物掩映霧中,風景極佳。以電話招張彭春君會於此間。五時許與女士同往餐於中西樓。余告女士以近年已決定主張不爭主義(Nonaresistance)……女士大悅,以為此余輓近第一大捷,且勉余力持此志勿懈。……女士見地之高,誠非尋常女子所可望其肩背。余所見女子多矣,其真能具思想、識力、魄力、熱誠於一身者惟一人耳。」
讀這段劄記,我們無法肯定張彭春有沒有跟胡、韋二人一起去中西樓吃晚飯。但在一個「縱談極歡」的下午,胡適如真有意追韋女士,怎麼會打電話邀張彭春來會談?可見胡適對女士毫無所求,還要邀他的朋友來同賞她「見地之高」。這次縱談之後,想來隔不多天,胡適又去韋女士那裡「縱談」了一次。韋蓮司原是不顧世俗的奇女子,也可能早已鍾情於胡適。那次談話,很可能她露出了她的「狂狷」本色,動手動腳,倒把我們的「膽小君子」嚇壞了。胡適招架不住,祇好直言早已訂了婚,如同韋女士有不軌行動,與「禮」(propriety)不合云云。事後韋女士很氣,也有些老羞成怒,二月三日寫了那封「論男女交際之禮」的信,責備胡適不夠開通而拘於「禮」(blocked
by a "sense of propriety")。在她看來,像他們二人這樣超脫世俗的「最高級人才」(the highest type of human being),祇要「思無邪」(propriety of
thought)就好了,行為上的「非禮」(impropriety)倒是毫無關係的。德剛兄若細品此信,即可看出,韋女士採用的完全是嶼姑在《老殘遊記》裡教訓申子平的口吻。胡適原則上是反宋明理學的,雖然在日常生活上還遵守「非禮勿動」的原則。他看了這封信後,對她的「卓識」更為佩服,認為「此論即在所謂最自由放任之美國亦足駭人聽聞。」但想來韋女士覺得胡適不識抬舉,以後只同他論學問,談思想;生活上需要「放浪形骸」一下,另找別的男人了。
韋蓮司一人在紐約「放浪形骸」,她母親有所聽聞,實在有些著急了。差不多一年之後,她寫信囑胡適去規勸她。胡適既是個少年老成、非禮勿動的「東方人」(an
Oriental),對她女兒的某些行為一定看不慣罷?何不勸勸她呢?她是最看重你的!胡適雖是「膽小君子」,對韋女士的「卓識」、「狂狷」原則上是佩服的,回信理直氣壯地斥責韋夫人虛偽。責問她是不是不信任自己的女兒,既如此把她關起來,不給她行動自由好了。德剛引譯那一段信裡的「我們」一詞(「我們為什麼要顧慮『別人』對我們怎樣想法呢?……」),乃所謂editorial
"we",非胡適、韋蓮司二人。德剛看不出這一點,把胡適致韋夫人書完全曲解了。
胡適與陳衡哲
胡適同陳衡哲女士留學期間的關係,德剛分析得入情入理,讀後十分折服。但同時德剛故作妙論,認為陳衡哲是他提倡「詩國革命」、「文學改良」的煙絲披里純,「所以新文學、新詩、新文字,尋根究底,功在莎菲」,那就言過其實了。在〈逼上梁山〉文裡胡適說得明明白白,他倡導白話文學的靈感得自鍾文鰲,他是清華學生監督處駐華府的書記。陳衡哲未同他通信之前,胡適早已在試寫白話詩了。
中國大學生、留學生間,的確有個「朋友之『友』不可友」的傳統。莎菲女士既為任叔永所發現,胡適又是任君的摯友,當然不便去追她。但我認為假如胡適尚未訂婚,他一定會努力去追求莎菲女士的;論才情任不如胡,看樣子莎菲也會嫁給胡適的。當然任氏夫婦一直是胡適的至交,也是他事業上最親信的左右手,他對任太太是不存一絲羅曼蒂克的幻想的。但任、陳婚姻如此美滿,胡適自己家裡有個病中不准他看書、寫詩的老婆--相形之下,他免不了艷羨他們的幸福。他騙過江冬秀,給自己的女兒取名素斐(Sophia),雖不能說紀念他同陳衡哲那段舊情,至少也希望女兒長得像瓦莎學院優等生莎菲一樣的聰明好學,而一點也不像她生母那樣的庸俗。德剛道破胡適為愛女取名用心良苦這一點,實在令人心折。
胡、陳二人尚未見面前,即可說已是「心有靈犀一點通」了。有一次,任叔永從麻州劍橋寄兩首陳衡哲的詩給胡適看,要他猜是何人寫的(陳衡哲《小雨點》任序,則謂故意騙胡適「是我作的。」)胡適對其中一首詠「月」詩特別激賞(「初月曳輕雲,笑隱寒林裡。不知好容光,已印清溪底。」),回信寫道(《日記》頁一○五八~一○五九):
兩詩妙絕。……「風」詩吾三人(任、楊及我)若用氣力尚能為之,「月」詩絕非吾輩尋常蹊徑。……足下有此情思,無此聰明。杏佛有此聰明,無此細膩。……以適之邏輯度之,此新詩人其陳女士乎?
任叔永如未把此信轉寄陳衡哲,也一定會把胡適評語抄給她看的。她看到後,一定感到十分光榮,且視胡適為生平知己。當時美國東部,留學生間成績最優異的要算上趙元任、胡適二人,但胡適到處演說,發表英文文章和讀者投書,風頭比趙更健。這樣一位當代才子盛讚其詩才,莎菲怎可能不被其感動?
同樣情形,胡適也認為莎菲是他的生平知己。任、楊、梅、朱都反對胡適搞文學改良、寫白話詩,真正響應他就只有陳衡哲一人。新文學史上最早一篇短篇小說即是她的〈一日〉,載一九一七年出版的一期《留美學生季報》,同時期她也寫了不少白話詩(我另有長文論陳女士,將刊《現代文學》季刊)。很可能陳衡哲有雄心為新文學開路;但她見到胡適給眾朋圍剿,特地試寫些白話詩、白話小說,助他一臂之力,以取悅於他,這也是大有可能的。
陳衡哲返國後,在一九二四年十月號《小說月報》上發表了一篇題名〈洛綺思的問題〉的小說,集《小雨點》。這篇小說我認為影射了陳、胡二人不尋常的關係,至少也透露了陳自己對胡的一番愛慕。德剛謂胡適到老還一口咬定莎菲女士「當時抱的是獨身主義」,我相信莎菲的確對他說過這樣的話,而洛綺思的「問題」即是知識女子的獨身問題。小說的原來樣子已無法看到,因為出版前陳衡哲聽取胡適的意見,已把初稿加以增刪。胡適在《小雨點》序上寫道:該小說「我和叔永最先讀過,叔永表示很滿意,我表示不很滿意,我們曾有很長的討論,後來莎菲因此添了一章,刪改了幾部分。」(《小雨點》胡序,頁一)莎菲別的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