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男孩

狗男孩
定價:250
NT $ 45 ~ 225
  • 作者:夏娃.荷南
  • 原文作者:Eva Hornung
  • 譯者:李佳純
  • 出版社:啟示
  • 出版日期:2011-08-07
  • 語言:繁體中文
  • ISBN10:9867470591
  • ISBN13:9789867470591
  • 裝訂:平裝 / 288頁 / 16k菊 / 14.8 x 21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內容簡介

  人狗之間的情與牽絆,到底能有多深?!
  打敗諾貝爾文學獎作家柯慈,榮獲2010年澳洲文壇最高榮耀「總督文學獎」
  1997年澳洲國家文學獎得主最新創作,全球熱烈授權十五種語言!

  被媽媽遺棄的四歲男孩小羅莫,在街頭被狗媽咪養大。
  他逐漸忘卻了人的世界,在黑暗中追逐獸性的溫暖……
  站在人與獸的分界線,他最終的歸屬會在何方?

  經濟開放後的莫斯科,城郊有無數流離失所的孩童,他們依傍垃圾山撿拾食物而活。主角小羅莫年僅四歲,母親不知所蹤,同居的叔叔已經數天不見人影。他吃完家裡的所有東西,被迫在隆冬冒險走上街頭。

  他跟著路邊一隻母狗,來到城郊垃圾山旁的廢棄教堂,地下室就是母狗的窩。母狗跟她的四頭親生狗兒形成獵食能力超強的狗隊,小羅莫靠她的奶水過活,成為她的「人」兒子。

  小羅莫與狗兒共同生存的四個年頭,身上冒出長毛,他習會狗的語言、狗的高超嗅覺,以及狗的敏捷速度。再搭配上人類的算計能力,使他跟狗兒兄弟姊妹成為翻垃圾桶、恐嚇落單行人、搶劫的超強「狗隊」。

  小羅莫原本可以這樣過一輩子,直到母狗又撿回一個人類的小娃兒,這個幼兒從未學習人類語言,完全不知人類世界,他被滅狗大隊逮到,媒體哄然,傳說中被狗養大的「狗男孩」居然誕生在現代都會的莫斯科。

  一對行為研究科學家把「狗男孩」當作研究對象,小羅莫被迫冒險侵入研究中心,企圖帶走「弟弟」,卻徒勞無功,還被科學家發現他原來也是個「狗男孩」,而且更具研究價值,因為他會人類語言、狗語言、人狗的獵食技巧,還是這群野狗團隊的領袖。

  科學家委託滅狗大隊幫他們捕回小羅莫。滅狗大隊數度圍捕,都敗於狗隊的分進合擊。最後他們使出惡劣招數,打算在狗群經常乞食的義大利餐館下手,失去神智的小羅莫被帶回科學家的住宅……這一次,他將永遠回到人類世界嗎?

本書特色

創作靈感來源

  本書的創作靈感來自一篇新聞報導:野孩子伊凡的故事
  Copyright ◎ Jeremy Nicholl 2006. All rights reserved.

  1998年,俄羅斯警方在莫斯科救下了年僅6歲的伊凡.米修科夫( Ivan Mishukov)。當時伊凡已經與一群野狗共同生活了兩年。這個小男孩伊凡,正是本書主角小羅莫的原型。

  伊凡的母親長年酗酒,與同樣是酒鬼的同居男友終日吵鬧不休,使年幼的伊凡感受不到家庭的溫馨。1996年,當時只有4歲的伊凡,覺得即使是寒風陣陣的大街,也比他的家庭來得溫暖,所以決定離家出走。他在街上以乞討為生,每次都把討來的食物分一點給一群野狗,逐漸贏得了狗群的信任。這群野狗保護伊凡不受別人欺負,幫助他禦寒,並把他當做狗群的領袖。

  警方後來知道了伊凡的情況,想要帶回他,卻沒有辦法把他從大街上帶走,因為狗群一直跟著他。伊凡曾經三次在狗群的拼死保護下從抓他的人手中逃脫。最後,警方在一家飯館的廚房放置誘餌,終於抓到了這個狂吼亂叫的小男孩。

  伊凡和狗群同住了兩年,但他之前曾在人類家庭中度過四年,所以他和人類溝通沒有問題。經過一段時間的收容後,伊凡開始上學。如今的他,看上去和莫斯科的其他孩子並無不同,然而據他所說,即使到現在,每到夜晚,他總是會夢見狗。

創作緣起

  一直以來,夏娃.荷南都對人類與其他生物的關係很感興趣,她也陸續寫過以牛、狗和鸚鵡為主題的故事。2004年,當她決定要寫一個關於人類與動物的分界線的長篇小說時,她看到了俄羅斯野孩子伊凡的新聞。

  這則新聞激發了她的靈感,她開始思索:在寒冷的冬天,一個人和一群狗,沒有熱食、沒有暖器,他們要如何與嚴酷的現實環境對抗並想辦法生存下去?寒荒的景象一幕幕浮現,然後,一個男孩帶著一群野狗的畫面在她腦中終於具體成形,那就是本書的主角小羅莫。

  荷南從來不寫她不熟知的東西。為了這個發生在莫斯科冬天的故事,她苦學俄語九個月,廣泛地查閱任何關於莫斯科的流浪漢與野狗的資料,以及當代俄羅斯的社會背景。

  2006年,她終於親身造訪莫斯科,驗證書中所提到的每一個細節。在那裡,她看到莫斯科的流浪狗與無家可歸的人之間的深刻關係,那是一種十分奇妙的歸屬感,那些流浪漢不是狗的主人,那些野狗也不是人的寵物,他們就只是相濡以沫、彼此相屬。這份奇妙而深刻的人狗關係深深打動了她。

  至今她的桌上仍放著她所拍攝的莫斯科流浪狗群的照片。她永遠不會忘記她在那裡所看到的一切。而她想述說的一些關於人和動物的事,已經在這本書裡完整地呈現出來了。

作者簡介

夏娃.荷南(Eva Hornung)

  澳洲著名小說家與文學評論家。一九六四年出生於澳洲的班迪哥(Bendigo),現居於澳州南部城市阿德萊德(Adelaide)。她是一個人權主義者,也對於人類與其他生物的交流與互動很感興趣,一直致力於探討人性與獸性的分界點。她陸續寫過以牛、狗和鳥為主題的故事,她認為瞭解人類與動物之間的關係非常重要。

  她的作品質精量稀,幾乎每部作品都獲得極高的評價。至今她已獲獎無數,她的第一部作品《Hiam》即榮獲一九九七年「澳洲國家文學獎」和「Nita May Dobbie Literary Award」等獎項,使她一鳴驚人。她的前一本著作《沼澤之鳥》(The Marsh Birds)入圍二○○五年「鵝毛筆獎──年度之書」(Book of the Year)並贏得「亞瑟文學獎」(Asher Literary Award)。她的最新作品《狗男孩》(Dog Boy)是她看到了俄羅斯與狗一起生活兩年的野孩子伊凡.米修科夫( Ivan Mishukov)的新聞之後,激發了她的創作靈感,灌注全心全力所寫成的長篇小說,之後果然不負眾望,擊敗眾多強勁對手,榮獲最高榮譽的「澳洲總督文學獎」。

譯者簡介

李佳純

  輔大心理系、美國新學院大學媒體研究系畢業,熱愛電影及搖滾樂,目前專事翻譯與DJ工作,譯有《紳士與流浪漢》、《喬凡尼的房間》、《等待藥頭》、《安迪沃荷經濟學》、《白老虎》、《管家》、《巴斯特的耳朵》等書。

 

導讀

看見獸  何穎怡

  先說,讀書不要先看導讀。就你這邊來說,你會希望用自己的眼光來看故事,形成自己的判斷吧?就我而言,你讀完書再來看導讀,我們才會有較多的對話,我也省卻了複述故事梗要、作者輝煌事蹟的累贅麻煩。現在請大家直接跳去故事首頁吧。

  《狗男孩》的主角俄文全名叫羅莫契卡(Romochka),意思是「羅馬人」,細心的讀者應該馬上想到作者在指涉羅馬建國神話裡的Romulus與Remus,一對原本應該被丟到台伯河內淹死的雙胞胎,因僕人不捨,扔在岸邊,被母狼哺乳,得以存活,而後由牧羊人養大,建立了羅馬城。

  小說的主角範本則是俄羅斯野孩子伊凡.米修科夫(Ivan Mishukov),他被發現時六歲,被母親拋棄,跟野狗生活了兩年,一起獵食,靠著狗媽媽與狗手足的護衛,居然熬過攝氏零下三十度的寒冬。背景是莫斯科,共產主義瓦解後,這個城市近年以大群野狗集體獵食、街童人數激增聞名。據估計,莫斯科目前至少有兩百萬名街童,有的是被親人拋棄,有的是逃家出走。這是新興資本主義國家常見的巨大貧富差距一景。

  米修科夫不是第一個被野獸帶大的孩子,歷史上出現過許多被狗、狼,甚至猿猴帶大的小孩,統稱「獸孩」,每每激起讀者的窺奇慾望。《野女孩與野男孩:獸孩的歷史》(Savage Girls and Wild Boys: A History of Feral Children)的作者麥可.紐頓(Michael Newton)說,人類對獸孩常有浪漫想像與憎惡,他們似乎象徵了一種遠比人類接近自然、情感不受壓抑、更能活在當下的東西,這是我們對「自然之子」的浪漫想像;但同時,他們的惡臭邋遢與茹毛飲血,也令我們掩鼻蹙眉,無法想像自己像「獸」一樣活著。

  或許如此,作者荷南選擇一個高度困難的書寫角度。她先是花兩年時間研究狗的行為,親自飛到莫斯科去觀察當地社會。唯有如此,你才能把敘述角度設定在一個字彙有限、社會經驗有限的四歲男孩,他缺乏人類對「物」的既有認知,以純潔的眼光看「狗的世界」與「人的世界」。他具有人類的抽象思考能力,能夠慢慢綜合自己的觀察,超越「狗」的學習,同時間,他也累積狗的豐富語言,多了對氣味、體溫、行動的「另類觀察」。透過他的新鮮眼睛,我們一步步重新認識狗的原性(而非被人類馴化的工作狗與寵物狗)──野狗群如何設定彼此的位階高低,如何群體狩獵,如何彼此支援,最重要的,彼此間的忠心與真愛。然後我們似乎理解了動物學者莫里斯(Desmond Morris)所說的:「人性只是比較特殊的獸性。」

  「特殊獸性」其實是比較含蓄的貶抑詞。因為野獸很少無謂獵殺,除了裹腹的必要之外,爭奪地盤、階級序列高低、繁殖交配的競爭,通常是一方示弱,擺出投降姿態後就結束了,只有人類會濫殺,只有人類才有無法理解的殘暴。

  作者荷南在訪問中說,人之所以自居「萬物之靈」,抽離自然,抽離其他物種,是因為這樣才容許我們對「自然」與「物」為所欲為。而我們最不能理解的殘暴,還不是人對物,而是人對人。根據紐頓的統計,獸孩多半是被親人拋棄的孩子,他們在自然的環境裡培養出高度的彈性,傍隨自然的節奏生存,到頭來,對照出殘酷的不是「不可測、無情、且必須被馴服」的自然,而是人類自己。

  換言之,被親人拋棄的孩子如被野獸養大,應該會遠比必須在街頭奮鬥的棄兒來得幸運。套句書中教育行為學者Dmitry的說法,至少他不會吸膠、被強暴,或者橫死街頭。這是街童最常見的結局。說出如此睿智語言的Dmitry卻似乎無法看透自己的中產階級知識分子的虛偽性格,他對情人的愛只有「慾」,當他被女友逼著收養小羅莫時,是委託警察採取詐騙手段,殲滅了小羅莫的狗家族,強迫他投入「人」的世界。小羅莫心酸地體會到人的愛,遠不及動物的愛單純且無私。

  書末,他狠心咬死Dmitry從他原來狗窩裡帶回來的三隻幼犬,悽厲含淚地割斷自己與獸的聯繫,投入「另一個獸」的世界。這點出作者的最後批判,狗要活在人的世界,就必須被馴化、被利用,雖換得溫飽,卻失去獨立性與自由選擇權。小羅莫沒有選擇,終將成為披著衣裳、戴上面具的禽獸,但是他的狗兄弟不需如此。

  讓我們回到故事的最源頭,小羅莫的名字在俄文的意思是「羅馬人」,影射受過母狼哺育的羅馬建城英雄Romulus與Remus雙胞胎兄弟。他們長大後,殺死仇人叔公,奪回屬於祖父的王國。卻在攜手建立新城市的過程裡死起了口角,Romulus殺死了Remus,以自己的名字為此城命名「羅馬」。

  於是我們明白了,殺戮是人類文明的本質,《狗男孩》要影射的其實是人心的崩頹與沉淪。只是我們必須透過「狗」的眼光,以及小羅莫不斷出入兩個世界,才能對比出人的殘酷。感謝荷南細膩且極富詩意的文筆,跟繁複交相對照的觀點鋪陳,我們終於與鏡中的獸面對面了。

  (本文作者為商周選書顧問)

 

內容連載

小羅莫在全然黑暗中醒來。他從來沒體驗過真正的黑暗。沒有街燈透過窗簾滲透進來,沒有橘色的雲透過薄紗發光。他伸手到面前,看不見昏暗的手指。他填滿自己看不見的身體,雖然實際上沒有任何改變,但在黑暗中他覺得自己比較大。溫暖的身體爬到他身上,依偎在身旁。他抓起一隻塞在胸口。小狗哀號扭動,但他用力壓住,狗不再掙扎,快速的心跳穩定下來,他聞著小狗奶味加皮革的呼氣。

他在黑暗中微笑。要是他媽媽現在走進來,會看見他衣服都穿好了,飽足而溫暖。他希望她能走進來,讓她看到沒有叔叔他也可以過得好好的。狗媽媽的嘴逼近他的臉,鬍鬚搔他的嘴唇,他吸進牠嘴巴溫熱的臭味。牠舔了他一下,他聞著口水在臉上乾掉緊繃的味道。另外兩隻成犬把體重稍微重一點的身體貼著他的背,也在窩裡安頓下來。他漸漸睡著。

寒冷把他喚醒。光線從上方破掉的地板滲透到地窖裡,足以讓他看見大狗都不見了,而小狗拋棄他四處去漫遊。牠們笨拙地在狗窩附近移動,追踪氣味時尾巴翹起,對彼此突襲鬧著玩,翻跟頭又呲牙咧嘴。他坐起來,盡可能在厚重衣服下把膝蓋靠在胸前。他又冷又餓,又一肚子氣。這裡沒有毯子。床是用一些潮濕硬掉的布、很多毛、多沙的東西還有舊羽毛做成的。他找不到他的手套。他惡狠狠地四處看,但懶得站起來。地窖裡看起來沒有任何供給品。

小狗看見他坐起來了就蹦跳靠近,往他身上碰撞,拉他的袖子和毛線褲。他像晚上那樣抓了一隻過來,用力塞進外套裡壓著。當小狗停止抗議,他拉開外套往裡頭看。小狗抬頭,用誇張的動作舔他的臉,幾乎像是在咬他。他摸摸牠白色的頭。然後他注意到其他三隻停止玩耍,都坐在床上,靠在他身邊,看著地窖入口,期待地搖著尾巴。

狗媽媽進入,小狗都瘋了,在原地扭動、嗚咽、跳躍。然後牠們衝過去,當牠昂首闊步走到窩裡時跳起來舔牠的嘴。他外套裡的白色那隻劇烈掙扎,再也壓制不住。

就連小羅莫也知道早餐來了,他開心地對他的媽咪伸出手。

好幾個禮拜以來,小羅莫感到滿足。他彷彿活在夢裡。善良的野獸在黑暗中摩蹭他,直到他也成為野獸。白天與黑夜在急促的循環裡閃現:寒冷與溫暖,飢餓和填飽的肚皮。上面的舊世界從他的心頭消失,只知道它會把溫暖的狗帶走。當牠們出去覓食回來,狗身上的毛濕而冷,帶著冰雪。那個舊世界只剩下狗身上的味道,以及牠們帶回來的各種不同食物。有大有小的老鼠,鴨子或鼴鼠,有一次甚至還有一隻烤雞。有一回,狗返家的時候帶著好幾條麵包,另外一次嘴裡銜著煮熟但冷掉的馬鈴薯。小羅莫很快便適應去吃給他的任何東西,花上幾個小時嚼小骨頭和關節。媽咪的關懷令人安心,牠確保他和其他四隻小狗一樣,也有自己的一份。牠用腳掌把他壓在地上,將他舔個乾淨。他讓媽咪為所欲為——雖然他的體型或者力氣足夠阻止牠——自己被當成一份子讓他實在太歡喜了。媽咪出去的時候,他就睡在一堆溫暖的軀體之間,或是和小狗玩耍,模仿牠們的咆哮和尖銳叫聲。

黃金母狗和黑狗無異議地接受牠們也得照顧小羅莫。他還記得當初牠們仍然陌生的臉,牠們身上的味道還沒引起他注意。他記得當初牠們想吃掉他的那個眼神。他細細體味這個改變,用牠們的眼光來衡量自己。大多時候他就是另一隻小狗,進入狗窩時牠們會對他倉促致意,然後便不理睬他;玩得太過分時牠們會咬他,吃東西的時候接近牠們,會被呲牙咧嘴對待。但小羅莫能做一件其他小狗想做也做不到的事:他可以站起來,把眼睛和臉放到高出牠們許多的地方。牠們以自己的方式愛他和撫養他,就像對待一隻小狗。然而牠們也發現,取悅他的話會有一種微妙但確切存在的樂趣。黃金母狗開始與他保持距離,觀察和傾聽。黑狗嗅他不只為了打招呼,也總是帶著一份好奇。

小狗給他溫暖和簡單的身體快感,牠們也相互逗趣,是四個一夥的玩伴。一開始他不覺得小狗彼此有何不同,但在黑暗中白色那隻看得最清楚,比起來他最常把牠拖到自己身邊——他和白妹的親密從他還沒真正了解牠之前就開始了。每天晚上身體的緊貼,白妹把自己塑造成能夠迎合小羅莫的狀態,不只迎合他的身體,還有他的心情和思想。

(本文摘錄自《狗男孩》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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