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該如何閱讀:不必大師開書單,你能自己找到有趣又有用的閱讀方式
- 作者:亞倫.傑柯布
- 原文作者:Alan Jacobs
- 譯者:林修旭
- 出版社:大是文化
- 出版日期:2011-04-29
- 語言:繁體中文
- ISBN10:9866526879
- ISBN13:9789866526879
- 裝訂:平裝 / 288頁 / 15 x 21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牛津大學出版社(Oxford University Press)醞釀三載,2011年度重點書。
中文版全球搶先上市
臉書電玩電視老是讓我分心,再也無法好好讀一本書?
摸到紙本才是閱讀?光看螢幕算不算閱讀?
閱讀就要選擇經典作品?為了樂趣而讀,是沒有用的浪費嗎?
作者亞倫.傑柯布說:
「當閱讀越來越容易分心,閱讀更會是改變人生的最關鍵技能。」
這也是他寫這本書的動機。他要告訴我們:
.不必大師開書單,我能自己找到有趣又有用的閱讀方式。
.如何在分心時閱讀?如何抓住當下的感動?如何往「上」讀?
.怎樣閱讀才能認識自己?怎樣讀到忘我?
.看到巨著,真拿它沒辦法?
.如何深讀?又如何瀏覽?
他會告訴你,原來這樣閱讀可以改變人生的格局
現在的讀者越來越害怕巨著,深怕自己讀不懂或者是讀不對,也有很多學者大聲疾呼,現在的人讀得不夠,甚至讀的不是該讀的。作者認為這些這些憂慮大可不必,閱讀始終不應該是苦差事,而是賞心樂事,尤其是在這個數位時代,閱讀已經是全面滲透到生活每一個部份,每一個人無時無刻不在閱讀,不論是在翻紙本書、閱讀報紙,讀人、讀自己,都叫閱讀。
傑柯布傳授的閱讀方法能溫暖嚴肅閱讀者的心,同時引領許多可能加入的閱讀者能夠享受欣賞好文字的滿足感。他反對那些認為閱讀已經沈淪的悲觀說法,相反地,閱讀在今天比以往更蓬勃、更美好,比方說,線上、實體書店都各擁支持者,也有像歐普拉這樣的潮人物把閱讀推到時尚的境界。
作者認為,對於閱讀者他想要提供一些簡單、很有力量而且是迫切需要的建議,總而言之一句話就是:自在閱讀(Read at whim),也就是讀讓你開心的材料,不管是史蒂芬金還是英王欽定本聖經,不要覺得讀的東西會讓你丟臉。
遠比如何閱讀一本書那樣正經嚴肅,作者要引領讀者隨性閱讀,他教你怎麼在電子器上閱讀、如何不出聲地閱讀、如何重讀,當然還有如何讀小說、非小說,但是他的風格就像和學生或是讀者對話一般自在、隨性,就像現在閱讀的真相。
作者主張,網路年代的閱讀大大超越了傳統閱讀的想像。所以儘管數十年前已經有了《如何閱讀一本書》的巨著,但現在,我們讀者需要新的方法來讓閱讀的熱情更熾。他寫這本書的目的不是指導你如何讀完一本書,而是要你愛上閱讀,教導的意味少,建議的意味濃,他是想讓網路世代的讀者享受閱讀的樂趣,所以本書的章節絕對不同於傳統談閱讀的書,譬如:「讀你自己」,還有
「慢讀」、
「重讀」、
「在螢幕上閱讀」、
「安靜地讀」、
「和別人一起讀」
所有能讓你找到樂趣、讀得有用的閱讀方式,你都能在這本書裡頭讀到—很開心、很有成就感的讀到。
作者簡介
亞倫.傑柯布(Alan Jacobs)
身兼文學教授、文化評論者和媒體撰稿人多重身分。
美國伊利諾州惠登學院(Wheaton College)英文系教授,該校是美國著名私校,創立於1860年,在美國文學院排名約前五十。他在維吉尼亞大學取得博士。
傑柯布的學生給他極高的評價,說他上課從不無聊,很有啟發性,但是他的課也絕不營養,除了要閱讀很多材料,還要寫兩篇觀點特殊的報告。
作者著作頗豐,包括《原罪:一段文化史》(Original Sin)、《納尼亞人:C.S.路易斯的想像和人生》(Narnian)等,後者被認為是探討納尼亞故事極其透徹的一本。作者並編輯大詩人奧登的《焦慮的年代:一首巴洛克牧歌》詩評集。
傑柯布在季刊《新亞特蘭提斯》(New Atlantic)定期發表文章,並在這本刊物的網站經營一個叫做Text Patterns的部落格,評論閱讀、寫作、研究以及知識的科技,他關注的是:隨著科技改變演進,我們失去了什麼、得到了什麼,哪些事情被改變了,還有其中有什麼趣味。他也替The Oxford American、《華爾街日報》等其他刊物撰文。
作者的個人網站:ayjay.jottit.com/
自序
讓你帶勁兒
前不久,我十來歲的兒子溜進我看書的房間,彎下了頭想一探我讀的書名究竟。那是艾德勒(Mortimer Adler)和范多倫(Charles van Doren)合著廣受好評的經典《如何閱讀一本書》(How to Read a Book)。「阿娘喂!」,他叫道,「那是我去年學校的指定閱讀。我可能從中學到了些讀書的皮毛;問題是,從此之後,我連個拿本書來讀的勁頭都沒了。」
一九四0年,艾德勒(Motimer Adler)出了第一版的《如何閱讀一本書》(How to Read a Book),後來曾表示對該書能一下子流傳開來,並且歷久不衰感到詫異。整本書立論叫賣的是,不用花大錢讀大學也能輕鬆欲如的讀懂艱深難懂的書本文章。所需無它,一本教您各種閱讀技巧的指南入門書足矣。從此入門出發,按部就班,自闢蹊徑。在那個只有少數人讀到大學,並且更少人是攻讀文科文憑的年代,事實證明,艾德勒的書的確滿足了當時深信刻苦自勵終有所成的渴望。
三十年後,艾德勒找了范多倫(Charles van Doren)一起幫忙修訂再版《如何閱讀一本書》一書,然而這時候,美國社會的型態已變動不小。此外,一九四0年代後還有別的事發生並且產生影響,那就是:電視。美國人從此心有旁鶩(distracted),更不受教(instructed);一如朋友交遊,「攤」一多,閱讀開始疏遠,起初見面尷尬,最後乾脆不聞不問,形同陌路。因此,艾氏認為閱讀指南書迫切一如從前。
艾德勒當時這種看法主張或許是對的。然而艾氏如果能預見美國往後三十年的發展歷史,那他又會怎麼說呢?要是他知道我們今天周遭難以勝數的「旁鶩」(distractions),他大概也只能徒呼閱讀的香火(cause of reading)已斷,沒救了。相較現在,一九七二年時,美國只有少數人看得到四台以上的電視節目;而且當時絕無僅有的電腦,形體如象,運算如龜就算了,還神龍見首不見尾、寶似的鎖在大學以及少數大型企業的地下室裡。
其實我們對閱讀滿腔熱情、但自信缺缺
儘管現在有許多像聖經裡的先知耶利米(Jeremiah)一樣,唱著結局悲慘的哀歌悲論,然而閱讀的香火(cause of reading)絕未斷絕。從成百上千的 Borders 以及 Barnes & Noble 的大型連鎖書店林立(雖然這兩大連鎖書店近來經營有些虧損)、亞馬遜(Amazon.com) 書店的成功、Oprah’s Book Club以及美國國家文藝基金會(National Endowment for the Arts, NEA) 的報告都顯示,美國愛好閱讀者,沒有幾千,也有幾百萬。NEA 最近關於美國人閱讀習慣的調查報告顯示,閱讀文學類小說以及其他長篇著作的人口數,呈現了出人意表的上揚走勢。
我會和讀者見面、談天說地,也收到讀者的來信。我常常收到以前寫的書的讀者的電子郵件及一般信件,這些來信的讀者涵蓋甚廣,不同的教育程度與經歷所在都有。幾個禮拜前,我收到三封關於我寫的路易斯( C.S. Lewis) 傳記讀者的來信。第一封是一位加拿大的大學生的來信,這信是 PO 在她自己部落格的長文。第二封是一個佛羅里達州的高中生寫的,是一頁打字的「心得」(review)(她說整本書都喜歡,只是對若干段落有些不解)。第三封是一位五十年前曾和 C.S. Lewis 通過信的紐約老婦人親筆手寫的,她是要對書的內容說明一下。諸如此類,不一而足,只是與讀者對話小部分例子,只是,我愈來往愈是發現,讀者雖然對閱讀滿腔熱情,卻自信缺缺。他們常懷疑自己有沒讀到家,也就是讀得夠不夠專,夠不夠深入,審問、慎思、明辯的功力夠嗎?
先為了有趣、才為了有用
這種疑惑不安是跨世代的,形形色色。其中最讓筆者感到不解的是大伙口中的「呆世代/愚蠢世代」(The Dumbest Generation)。人家說他們中了即時、多工的癮頭,因而喪失了讀大部頭書所需要的專注力。他們當中當然有人對這種說法不以為然,但大部分的人確是三人成虎,信將起來了。在「讀不下」的不斷灌輸下,他們起了,那又何必要讀的念頭。不只十幾二十歲的年輕人持這種論調,事實上,我就曾經聽過年近四十,有的年紀甚至更大,也這麼認為。他們大部分的人都說,以往是靜得下心讀書的,可是自從習慣了不太需要專注用腦的線上閱讀(on-line reading)後,就再也無法坐下來好好讀本書了。他們坐立但難安,不時會拿起iPhone來收email或看推特(Twitter)有無更新留言。
艾德勒和范多倫比較像嚴格的「匠師」。他們書中最常出現的字眼就是「要」(obligation)。結果是什麼,常常是明明白白指給讀者看的。他們提醒我們,他們是「用」(practical)書,是為特殊目的結果而用的。「用」書的讀者,當然得有特殊的「要」才會「用」。如果「用」書的讀者接受書裡所提的目的、並且同意其手段適當有效,那麼他當然得「要」照著書上的指示來做。如果做不來艾德勒和范多倫「要」我們做的,我們讀者想要不焦慮是很難的。
讀書當然可以像健身一樣,強化我們的智力,我對這點接下來會有所著墨,但我更想談點別的。先忘了書「如何」讀,而要問「為什麼」讀?首要的理由,從順序上是以下第一個故事是當然是首,也是最重要的,就是,讀書可以趣味盎然。因為,閱讀是人類賞心樂事。只是閱讀世界裡「師字輩」的阿特拉斯們(Charles Atlases of reading)(只顧著教健身長肉),鮮少人記得還有趣味這回事。
讀爽的絕活,囧讀者、憎讀者、鄉民來吧
要說艾德勒、范多倫和費迪費等人是學究老古板並不難。不過就如我先前所言,美國的閱讀大眾裡,有一大票人都還不了解可以只為樂趣而讀書的道理,而非得潑個「認本份」(duty)潑冷水。在這種想法裡,未經專家審訂認可的所謂好書,都先打個問號;拿來讀,而且是「讀爽的」 (read for “entertainment”),純粹只為好玩有趣,根本是遊走道德邊緣,不可原諒。佛斯特(Thomas C. Foster)《如何像大學教授一樣讀文學》(How to Read Literature Like a Professor)《如何像大學教授一樣讀小說》(How to Read Novels Like a Professor)的作品更敲鑼打鼓,加深了類似的焦慮。這些書意味,閱讀還是要訓練有素、專業、信譽卓著的專家才做得好;沒有明說的是,這種絕活(expertise)一般民間老百姓讀者傳得來的,了不起也就是部分的一招半式而已。
不管這種「專家論」,艾德勒、范多倫指導式的「步驟論」或是費迪曼「天天五蔬果,健康跟隨我」權威幫你把關式的閱讀,喊得多震天價響,而令人目眩神迷,還是有些人覺得這只會使讀書興味索然,像在服勞役 。我的兒子就是這樣的人。就是《如何閱讀一本書》所散發出的「責任」(Responsibility)、「義務」(Obligation)、「美德」(Virtue)的道德「味」(aroma),讓他對閱讀敬而遠之的。像我兒子一樣的人不在少數,這當中包含了程度不一的讀者、不太讀書的「囧讀者」 (embarrassed non-reader)、不讀書久矣,自覺面目可憎者(guilt-stricken ex-reader),尤其也包含了一幫數位世界的「鄉民」(natives or long habitues)。因此,我才會想要提出一個截然不同的閱讀模式,與大家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