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該如何閱讀:不必大師開書單,你能自己找到有趣又有用的閱讀方式

我該如何閱讀:不必大師開書單,你能自己找到有趣又有用的閱讀方式
定價:300
NT $ 91 ~ 270
  • 作者:亞倫.傑柯布
  • 原文作者:Alan Jacobs
  • 譯者:林修旭
  • 出版社:大是文化
  • 出版日期:2011-04-29
  • 語言:繁體中文
  • ISBN10:9866526879
  • ISBN13:9789866526879
  • 裝訂:平裝 / 288頁 / 15 x 21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內容簡介

  牛津大學出版社(Oxford University Press)醞釀三載,2011年度重點書。
  中文版全球搶先上市

  臉書電玩電視老是讓我分心,再也無法好好讀一本書?
  摸到紙本才是閱讀?光看螢幕算不算閱讀?
  閱讀就要選擇經典作品?為了樂趣而讀,是沒有用的浪費嗎?

  作者亞倫.傑柯布說:
  「當閱讀越來越容易分心,閱讀更會是改變人生的最關鍵技能。」
  這也是他寫這本書的動機。他要告訴我們:

  .不必大師開書單,我能自己找到有趣又有用的閱讀方式。
  .如何在分心時閱讀?如何抓住當下的感動?如何往「上」讀?
  .怎樣閱讀才能認識自己?怎樣讀到忘我?
  .看到巨著,真拿它沒辦法?
  .如何深讀?又如何瀏覽?
  他會告訴你,原來這樣閱讀可以改變人生的格局

  現在的讀者越來越害怕巨著,深怕自己讀不懂或者是讀不對,也有很多學者大聲疾呼,現在的人讀得不夠,甚至讀的不是該讀的。作者認為這些這些憂慮大可不必,閱讀始終不應該是苦差事,而是賞心樂事,尤其是在這個數位時代,閱讀已經是全面滲透到生活每一個部份,每一個人無時無刻不在閱讀,不論是在翻紙本書、閱讀報紙,讀人、讀自己,都叫閱讀。

  傑柯布傳授的閱讀方法能溫暖嚴肅閱讀者的心,同時引領許多可能加入的閱讀者能夠享受欣賞好文字的滿足感。他反對那些認為閱讀已經沈淪的悲觀說法,相反地,閱讀在今天比以往更蓬勃、更美好,比方說,線上、實體書店都各擁支持者,也有像歐普拉這樣的潮人物把閱讀推到時尚的境界。

  作者認為,對於閱讀者他想要提供一些簡單、很有力量而且是迫切需要的建議,總而言之一句話就是:自在閱讀(Read at whim),也就是讀讓你開心的材料,不管是史蒂芬金還是英王欽定本聖經,不要覺得讀的東西會讓你丟臉。

  遠比如何閱讀一本書那樣正經嚴肅,作者要引領讀者隨性閱讀,他教你怎麼在電子器上閱讀、如何不出聲地閱讀、如何重讀,當然還有如何讀小說、非小說,但是他的風格就像和學生或是讀者對話一般自在、隨性,就像現在閱讀的真相。

  作者主張,網路年代的閱讀大大超越了傳統閱讀的想像。所以儘管數十年前已經有了《如何閱讀一本書》的巨著,但現在,我們讀者需要新的方法來讓閱讀的熱情更熾。他寫這本書的目的不是指導你如何讀完一本書,而是要你愛上閱讀,教導的意味少,建議的意味濃,他是想讓網路世代的讀者享受閱讀的樂趣,所以本書的章節絕對不同於傳統談閱讀的書,譬如:「讀你自己」,還有
  「慢讀」、
  「重讀」、
  「在螢幕上閱讀」、
  「安靜地讀」、
  「和別人一起讀」
  所有能讓你找到樂趣、讀得有用的閱讀方式,你都能在這本書裡頭讀到—很開心、很有成就感的讀到。

作者簡介

亞倫.傑柯布(Alan Jacobs)

  身兼文學教授、文化評論者和媒體撰稿人多重身分。

  美國伊利諾州惠登學院(Wheaton College)英文系教授,該校是美國著名私校,創立於1860年,在美國文學院排名約前五十。他在維吉尼亞大學取得博士。

  傑柯布的學生給他極高的評價,說他上課從不無聊,很有啟發性,但是他的課也絕不營養,除了要閱讀很多材料,還要寫兩篇觀點特殊的報告。

  作者著作頗豐,包括《原罪:一段文化史》(Original Sin)、《納尼亞人:C.S.路易斯的想像和人生》(Narnian)等,後者被認為是探討納尼亞故事極其透徹的一本。作者並編輯大詩人奧登的《焦慮的年代:一首巴洛克牧歌》詩評集。

  傑柯布在季刊《新亞特蘭提斯》(New Atlantic)定期發表文章,並在這本刊物的網站經營一個叫做Text Patterns的部落格,評論閱讀、寫作、研究以及知識的科技,他關注的是:隨著科技改變演進,我們失去了什麼、得到了什麼,哪些事情被改變了,還有其中有什麼趣味。他也替The Oxford American、《華爾街日報》等其他刊物撰文。

  作者的個人網站:ayjay.jottit.com/

 

目錄

00 作者序言  閱讀,重要但不要緊張
01 讀什麼都自在(別聽專家的)
02 越讀,越認識自己
03 要不要讀更難的?只要喜歡就可以
04 往上讀,讀你喜歡的作家喜歡讀的
05 畫底線、標註,摺角……你可以隨時回應一本書
06 (在電子螢幕上)如何抓住當下的感動
07 慢讀
08 分心中,還能讀嗎?
09 忘我,最高境界
10 來自中世紀修道院的閱讀指導
11 閱讀的輕重緩急
12 巨著,就是沒人讀得完的書?
13 深讀和瀏覽,可以共存?
14 如何安靜地讀?
15 重讀:越讀越有fu
16 怎麼知道自己讀的是不是垃圾?
17 閱讀讓人不再孤獨
18 閱讀,看緣份
19 你找回閱讀的喜悅了
 

自序

讓你帶勁兒

  前不久,我十來歲的兒子溜進我看書的房間,彎下了頭想一探我讀的書名究竟。那是艾德勒(Mortimer Adler)和范多倫(Charles van Doren)合著廣受好評的經典《如何閱讀一本書》(How to Read a Book)。「阿娘喂!」,他叫道,「那是我去年學校的指定閱讀。我可能從中學到了些讀書的皮毛;問題是,從此之後,我連個拿本書來讀的勁頭都沒了。」

  一九四0年,艾德勒(Motimer Adler)出了第一版的《如何閱讀一本書》(How to Read a Book),後來曾表示對該書能一下子流傳開來,並且歷久不衰感到詫異。整本書立論叫賣的是,不用花大錢讀大學也能輕鬆欲如的讀懂艱深難懂的書本文章。所需無它,一本教您各種閱讀技巧的指南入門書足矣。從此入門出發,按部就班,自闢蹊徑。在那個只有少數人讀到大學,並且更少人是攻讀文科文憑的年代,事實證明,艾德勒的書的確滿足了當時深信刻苦自勵終有所成的渴望。

  三十年後,艾德勒找了范多倫(Charles van Doren)一起幫忙修訂再版《如何閱讀一本書》一書,然而這時候,美國社會的型態已變動不小。此外,一九四0年代後還有別的事發生並且產生影響,那就是:電視。美國人從此心有旁鶩(distracted),更不受教(instructed);一如朋友交遊,「攤」一多,閱讀開始疏遠,起初見面尷尬,最後乾脆不聞不問,形同陌路。因此,艾氏認為閱讀指南書迫切一如從前。

  艾德勒當時這種看法主張或許是對的。然而艾氏如果能預見美國往後三十年的發展歷史,那他又會怎麼說呢?要是他知道我們今天周遭難以勝數的「旁鶩」(distractions),他大概也只能徒呼閱讀的香火(cause of reading)已斷,沒救了。相較現在,一九七二年時,美國只有少數人看得到四台以上的電視節目;而且當時絕無僅有的電腦,形體如象,運算如龜就算了,還神龍見首不見尾、寶似的鎖在大學以及少數大型企業的地下室裡。

  其實我們對閱讀滿腔熱情、但自信缺缺

  儘管現在有許多像聖經裡的先知耶利米(Jeremiah)一樣,唱著結局悲慘的哀歌悲論,然而閱讀的香火(cause of reading)絕未斷絕。從成百上千的 Borders 以及 Barnes & Noble 的大型連鎖書店林立(雖然這兩大連鎖書店近來經營有些虧損)、亞馬遜(Amazon.com) 書店的成功、Oprah’s Book Club以及美國國家文藝基金會(National Endowment for the Arts, NEA) 的報告都顯示,美國愛好閱讀者,沒有幾千,也有幾百萬。NEA 最近關於美國人閱讀習慣的調查報告顯示,閱讀文學類小說以及其他長篇著作的人口數,呈現了出人意表的上揚走勢。

  我會和讀者見面、談天說地,也收到讀者的來信。我常常收到以前寫的書的讀者的電子郵件及一般信件,這些來信的讀者涵蓋甚廣,不同的教育程度與經歷所在都有。幾個禮拜前,我收到三封關於我寫的路易斯( C.S. Lewis) 傳記讀者的來信。第一封是一位加拿大的大學生的來信,這信是 PO 在她自己部落格的長文。第二封是一個佛羅里達州的高中生寫的,是一頁打字的「心得」(review)(她說整本書都喜歡,只是對若干段落有些不解)。第三封是一位五十年前曾和 C.S. Lewis 通過信的紐約老婦人親筆手寫的,她是要對書的內容說明一下。諸如此類,不一而足,只是與讀者對話小部分例子,只是,我愈來往愈是發現,讀者雖然對閱讀滿腔熱情,卻自信缺缺。他們常懷疑自己有沒讀到家,也就是讀得夠不夠專,夠不夠深入,審問、慎思、明辯的功力夠嗎?

  先為了有趣、才為了有用

  這種疑惑不安是跨世代的,形形色色。其中最讓筆者感到不解的是大伙口中的「呆世代/愚蠢世代」(The Dumbest Generation)。人家說他們中了即時、多工的癮頭,因而喪失了讀大部頭書所需要的專注力。他們當中當然有人對這種說法不以為然,但大部分的人確是三人成虎,信將起來了。在「讀不下」的不斷灌輸下,他們起了,那又何必要讀的念頭。不只十幾二十歲的年輕人持這種論調,事實上,我就曾經聽過年近四十,有的年紀甚至更大,也這麼認為。他們大部分的人都說,以往是靜得下心讀書的,可是自從習慣了不太需要專注用腦的線上閱讀(on-line reading)後,就再也無法坐下來好好讀本書了。他們坐立但難安,不時會拿起iPhone來收email或看推特(Twitter)有無更新留言。

  艾德勒和范多倫比較像嚴格的「匠師」。他們書中最常出現的字眼就是「要」(obligation)。結果是什麼,常常是明明白白指給讀者看的。他們提醒我們,他們是「用」(practical)書,是為特殊目的結果而用的。「用」書的讀者,當然得有特殊的「要」才會「用」。如果「用」書的讀者接受書裡所提的目的、並且同意其手段適當有效,那麼他當然得「要」照著書上的指示來做。如果做不來艾德勒和范多倫「要」我們做的,我們讀者想要不焦慮是很難的。

  讀書當然可以像健身一樣,強化我們的智力,我對這點接下來會有所著墨,但我更想談點別的。先忘了書「如何」讀,而要問「為什麼」讀?首要的理由,從順序上是以下第一個故事是當然是首,也是最重要的,就是,讀書可以趣味盎然。因為,閱讀是人類賞心樂事。只是閱讀世界裡「師字輩」的阿特拉斯們(Charles Atlases of reading)(只顧著教健身長肉),鮮少人記得還有趣味這回事。

  讀爽的絕活,囧讀者、憎讀者、鄉民來吧

  要說艾德勒、范多倫和費迪費等人是學究老古板並不難。不過就如我先前所言,美國的閱讀大眾裡,有一大票人都還不了解可以只為樂趣而讀書的道理,而非得潑個「認本份」(duty)潑冷水。在這種想法裡,未經專家審訂認可的所謂好書,都先打個問號;拿來讀,而且是「讀爽的」 (read for “entertainment”),純粹只為好玩有趣,根本是遊走道德邊緣,不可原諒。佛斯特(Thomas C. Foster)《如何像大學教授一樣讀文學》(How to Read Literature Like a Professor)《如何像大學教授一樣讀小說》(How to Read Novels Like a Professor)的作品更敲鑼打鼓,加深了類似的焦慮。這些書意味,閱讀還是要訓練有素、專業、信譽卓著的專家才做得好;沒有明說的是,這種絕活(expertise)一般民間老百姓讀者傳得來的,了不起也就是部分的一招半式而已。

  不管這種「專家論」,艾德勒、范多倫指導式的「步驟論」或是費迪曼「天天五蔬果,健康跟隨我」權威幫你把關式的閱讀,喊得多震天價響,而令人目眩神迷,還是有些人覺得這只會使讀書興味索然,像在服勞役 。我的兒子就是這樣的人。就是《如何閱讀一本書》所散發出的「責任」(Responsibility)、「義務」(Obligation)、「美德」(Virtue)的道德「味」(aroma),讓他對閱讀敬而遠之的。像我兒子一樣的人不在少數,這當中包含了程度不一的讀者、不太讀書的「囧讀者」 (embarrassed non-reader)、不讀書久矣,自覺面目可憎者(guilt-stricken ex-reader),尤其也包含了一幫數位世界的「鄉民」(natives or long habitues)。因此,我才會想要提出一個截然不同的閱讀模式,與大家分享。

 

內容連載

讀書,不是件苦差事
不管這種「專家論」,「步驟論」或是「天天五蔬果,健康跟隨我」權威幫你把關式的閱讀,喊得多震天價響,而令人目眩神迷,還是有些人覺得這只會使讀書興味索然,像在服勞役。我的兒子就是這樣的人。就是這些閱讀方法所散發出的「責任、「義務」、「美德」 的道德「味」,讓他對閱讀敬而遠之的。像我兒子敬閱讀而遠之一樣的人不在少數,這當中包含了程度不一的讀者、不太讀書的「囧讀者」 (embarrassed non-reader),也有不讀書久矣、自覺面目可憎者(guilt-stricken ex-reader),尤其也包含了一幫數位世界的「鄉民」。因此,我才會想要提出一個截然不同的閱讀模式,與大家分享。

我在此奉告寫信討教書單的讀者諸君:別和自己過不去,千萬別把閱讀當成像在吃
知識上的有機蔬果一樣「無益不與」,(再打個比方)也別把它當成踩橢圓飛輪訓練機一樣,非得嚇死人不償命般的精實不懈,風雨不改,心心念念「卡路里燃燒」數,很「精精頁頁」,算的是看了多少頁,讀了多少字。這樣做即耗神又費力,為的是讓自己回頭看看收服《米德鎮的春天》〔譯者案:艾略特(George Eliot)小說〕時,能揚揚得意罷了。「鬱卒啦!」這算哪門子的閱讀,根本就是路易斯(C. S. Lewis)說過的「社會與倫理健康教育」。

閱讀,不可思議的神奇過程
狄更斯的《塊肉餘生錄》(David Copperfield )有個段落非常有名。年幼的大衞,日子淒涼,正在調適怎麼和嚴酷、不苟言笑、甚且可能帶有敵意的莫史東(Murdstone)一家相處。「我同年齡孩童有的遊戲消遣,我差不多都沒見識過。莫史東家的信仰,陰沉的可以,把外頭的孩子都看成了毒蛇猛獸(儘管耶穌曾經把一個孩子帶到身邊,教導他的「門徒」說,不要禁止孩子到我這邊來,因為在天國就是這樣的人。),而且認為彼此會同流合污。這種待遇自然而然的結果……是讓我更孤癖、呆板、冥頑不靈。」自然而然的,真的。「我相信我大概已經成了個豬頭三了,」大衞接著道,「除了一件事。」

是這樣的。我父親在樓上的小房間留了些藏書,我看得到(因為和我的放在一起),不過屋子裡其他人就興趣缺缺了。從那神恩浩蕩的小房間裡,藍登(Roderick Random)、皮可(Peregrine Pickle)、科林克(Humphrey Clinker)、瓊斯(Tom Jones)、魏克菲德牧師(the Vicar of Wakefield)、吉訶德先生(Don Quixote)、流浪漢出頭天的巴拉斯(Gil Blas)、還有魯賓遜(Robin Crusoe),都出來了,一大票英雄豪傑,與我為伍。他們── 就是他們,還有天方夜譚(the Arabian Nights)以及精靈傳奇(the Tales of the Genii)── 讓我的幻想鮮活,我的希望,穿越時空,而且更重要的是於我無害。因為不管他們當中有什麼害,都傷不了我。我根本不知道有什麼害可言。……對我而言很奇怪,我怎麼有辦法在我遇到小麻煩的時候,藉由把我自己想成我喜歡的角色,我真是這麼做的,來撫慰平復我自己(這點還真困擾我),我則把莫史東先生和太太想成惡角,我真的也這麼做了。我曾經當了一個禮拜的瓊斯(小孩子版的瓊斯,無害的小東西)。我也曾一連一個月,把我自己幻想成是藍登。我真的以為我就是。

「這是我唯一而且習以為常的慰藉了,」大衞下了註腳結語。「我一想到這事,一幅景象便油然而生:夏天向晚黃昏,一群孩子在教堂院子墓地嬉戲,而我就坐在床上,讀書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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