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之書

黑色之書
定價:360
NT $ 89 ~ 324
  • 作者:伊恩.藍欽
  • 原文作者:Ian Rankin
  • 譯者:陳靜妍
  • 出版社:臉譜
  • 出版日期:2011-01-23
  • 語言:繁體中文
  • ISBN10:9861205276
  • ISBN13:9789861205274
  • 裝訂:平裝 / 368頁 / 16k菊 / 14.8 x 21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內容簡介

  蘇格蘭黑色之王、最受歡迎的國民作家
  英國犯罪小說作家協會最年輕的終身成就獎得主
  出道26年,完成31部長篇小說,作品翻譯36國文字
  伊恩.藍欽再度送上特釀的英式探案,冷冽辛辣,後味悠長
  血連著血,未必從同一人身上流出
  案接著案,掩不了犯罪事件的腐味
  過去從來沒有過去,尤其是在愛丁堡──這個濃霧密雲如陰魂驅之不散的城市裡

  對雷博思探長而言,這週的生活簡直像是齣黑色喜劇。先是出獄的麻煩老弟來投靠,然後是醫生女友想冷靜一下,叫他暫時離開同住的公寓;最糟的是,他的房子出租了,所以,他只能靠著房客的好心,睡在自家沙發上。更別提他換了分局,新座位、新設備,對他而言是什麼都找不到,而老大又要他去參與一個跟監幫派小角色的行動……他一肚子的鳥氣只能靠搖滾樂與愛丁堡特釀啤酒來換得一點安慰。

  可是,當他信任的屬下,何姆斯警官遇襲重傷昏迷不醒時,雷博思滿腔的鬱悶、憤怒幾近爆炸邊緣。幸而何姆斯還留有每位警官身上都會有的一本黑色記事本,其中的幾頁速記代號似乎隱藏著不為人知的祕密,雷博思相信這與襲警案有重要的關連,只要解開密碼就能破案。然而,解開的密碼卻指向一樁五年前的飯店大火──火災並未造成傷亡,但卻燒出一具被槍殺的焦屍。何姆斯是因為接近謎底而遇害嗎?雷博思接手後,會不會成為下一個目標,抑或身處險境的是他的情人、家人……

作者簡介

伊恩.藍欽 Ian Rankin

  1960年4月28日生於英國蘇格蘭法夫郡,愛丁堡大學畢業後,曾經當過葡萄園工人、養豬工、稅務員、酒類研究者與音響器材記者,曾以主唱身分加入一支名叫「群豬跳舞」的龐克樂團(這個樂團及其錄製的專輯也曾在他的小說裡出現過)。從小對流行音樂的喜好促使他對歌曲填詞一事產生興趣,求學期間陸續發表詩詞作品,並轉向小說創作,攻讀博士學位期間完成了三部小說,最後一部就是讓他蜚聲文壇的約翰.雷博思系列首部曲《繩結與十字》(Knots and Crosses,暫名),當年他才二十七歲。

  讓人驚奇的不只是他踏入文壇的年齡,年紀輕輕卻創造了一位四十一歲、離婚、酗酒且菸癮極大的雷博思警探,並以複雜的警察世界為背景,如果沒有足夠的文字功力,肯定無法在競爭激烈的英國大眾文壇中存活下來。這本兼具驚悚與懸疑氣氛的警探小說深入了心理層次的黑暗面,加上鮮活的人物個性與關切社會的敘事角度,引起廣大讀者的迴響,促使藍欽繼續往下寫,一寫就是二十個年頭,累積了十七本系列作,被翻譯成三十一國文字出版,讓他成為英國當代最重要的文學小說家之一。

  藍欽在英國文壇的成就極高,曾獲選霍松丹獎助作家,也曾獲得聲望卓著的錢德勒-富布賴特推理文學獎。他的短篇小說兩度獲得英國犯罪小說作家協會匕首獎,《黑與藍》(臉譜已出版)榮獲1997年英國犯罪小說作家協會金匕首獎,同時獲得美國推理小說作家協會愛倫坡獎提名。1999年,《死靈魂》(Dead Souls,暫名)再獲金匕首獎提名;2004年,《死後復生的人》(Resurrection Men,暫名)奪下愛倫坡獎最佳小說獎;2005、2006連續兩年贏得英國國家書獎年度犯罪驚悚小說獎;2008年再以《終曲》(Exit Music,暫名)獲英國獨立電視台第三頻道頒贈年度最佳犯罪驚悚小說作家獎。

  2002年,藍欽因文學貢獻獲得大英帝國官佐勳章;2005年獲英國犯罪小說作家協會頒予代表終身成就的鑽石匕首獎,成為史上最年輕的得主;同年,藍欽再獲法國推理小說大獎、德國犯罪電影獎與蘇格蘭傑出人物獎的肯定,並於1999-2005年間獲得四所大學榮譽博士學位與愛丁堡大學年度校友。

  藍欽目前與妻子跟兩個兒子住在愛丁堡,與知名作家J. K.羅琳、亞歷山大.梅可.史密斯比鄰而居。

  伊恩.藍欽官方網站 www.ianrankin.net/

譯者簡介

陳靜妍

 英國新堡大學現代語言所博士,畢業於淡江大學英文系、愛丁堡大學賽爾特研究所碩士;翻譯此書前即為藍欽之書迷,現為專職譯者。

 

前言

伊恩.藍欽

  在《黑色之書》的後段,我提到一個名為「巴爾港」的美國小鎮;此名從何而來已不復記憶,但讓我想起小說的許多情節其實是在北美構思而成。對我而言,一九九二年有兩件值得紀念之事。二月份,我的兒子傑克出生;三個月後他快滿三個月的那一天,在美國最有名的犯罪小說作家雷蒙.錢德勒的贊助下,我們一家人前往美國度過難忘的六個月。

  回憶前一年的初夏。一封信來到我們在法國西南部滿布塵土的農舍。為了逃離倫敦的商業氣息,我們已經住在那裡一年多;新家才開始成形,我就有六、七次差點丟了小命──從屋頂上摔下來、差點用電鋸鋸掉自己的腳、重新配主電線時差點電死自己、一頭栽進荊棘叢裡的除草機上(差點把臉給磨平)。然而,這房子如今有天花板、浴缸、基本暖氣設備,連破掉的窗戶和蛀蟲也處理好了。我們甚至有沙發,因此不再需要把雪鐵龍的後座拆下來搬到客廳裡,也能度過夜晚。

  我們理當休息一番。

  這封信來得正是時候。信中通知我贏得偵探小說類的錢德勒.富爾布萊特獎,附帶獎金是來自雷蒙.錢德勒的遺產,規定是必須以這筆獎金在美國停留六個月。對此我沒有意見。我讓妻子米蘭達看這封信,她給我看一張小卡片,問我認為頂端是否帶點藍色。我說我覺得是,她說覺得自己懷孕了。因此,我夢想充滿藥物、喝酒,開著古典車橫越美國的夢想胎死腹中,取而代之的是較為有益身心的版本。一九九二年五月,在傑克三個月大時(英國航空願意讓孩子登機的最小年紀),我們出發前往西雅圖。當地的朋友給我們一些時間(和空間)適應,接著,我們買下一輛一九六九年福斯露營車,準備好接下來五個月的公路之旅,並在福斯已經老舊的里程表上再加上一萬五千英里。

  就在我開車橫越美國(以及加拿大部分區域)時,我開始思考下一本雷博思小說。《黑色之書》就是其結果。書中有一家以貓王為主題的餐廳,位在愛丁堡的乾草市場附近;不過,我是在紐奧良的一條後巷找到本尊。那地方實在很不入流,但我喜歡它的創意,發明如「愛我嫩腰牛排」等菜單時也樂在其中,在那兒我也有機會多加思索這個系列。如今,我心裡很確定這是系列作品,並不時加上一些我想做的改變。在前一本雷博思小說《一無所有》(Strip Jack,暫名)的結尾,我燒掉小說主人翁從第一本書就派駐之處,一間虛構的警局。在《黑色之書》裡,我把他搬到真實存在的聖藍納分局。我也首次提到他住在一條真實存在的街上,並把他帶到真正的愛丁堡停屍間。

  我也學到了經濟的一課。如果故事需要特定角色,而這樣的角色已經存在於先前的書裡,那何不把他們帶回來,幹嘛再費盡心思發明一個全新的角色?由於這個原因,馬修.范德海和傑克.莫頓這兩個角色回到雷博思的生活裡。雷博思的弟弟麥可也再度出現,睡在雷博思的公寓,雷博思自己則搬去和佩弦絲.艾金同住。不過,我也加入一個新的角色陪襯雷博思:席芳.克拉克警佐。雷博思已經有一個類似助手的角色,也就是布萊恩.何姆斯警員,席芳以雷博斯另一個同事的角色出現在這本書裡,放在何姆斯身邊可能恰如其分。不過故事結束時,由於角色本身十足的力量,她搶走了何姆斯的風采,而我則找到了雷博思完美的工作伙伴:即便她尊敬他,仍然可以因他拒絕遵守規則而惱怒;她對自己的能力有足夠的自信,而且可以發揮到極致。席芳的本性不可能只「扮演另一個同事」,她似乎有完全不同的想法。

  雷博思另一位配角在前一本書宣告他已經準備好站上舞台中央了。莫瑞斯.傑拉德.卡菲提,人稱「大葛」,是愛丁堡最大的幫派頭子。他在《竭盡全力》(Tooth and Nail,暫名)中客串登場,如今在《黑色之書》中完整現身,是道德和靈魂腐敗的化身。他也許在中場才真正進入小說,但效果令人不寒而慄。對於卡菲提,我覺得最好奇的是他所帶來的模糊性。他在某些方面非常像雷博思,他會承認這一點,但雷博思卻永遠不會承認。兩個人都會老得很快,一點也不同情周遭改變的景觀,他們使我想到該隱與亞伯,一枚銅幣的兩面。

  或是傑克與海德。

  在前面的小說裡,我大量使用羅伯.路易.史蒂文生的黑暗大作,甚至在小說《捉迷藏》(Hide and Seek,暫名)中使用海德的姓。不過如今在我看來,影響《黑色之書》更大的是另一本蘇格蘭中古恐怖小說──詹姆士.霍格的《罪人自圓其說的告白》(Confessions of a Justified Sinner)。在這本書裡,一個無辜的人受到哄騙、誘惑、心理逼迫而犯下謀殺案。逼迫他的究竟是惡魔,還是殘酷邪惡的變態狂?也許,這個邪惡的聲音來自他自己,這名男子自身所擁有的瘋狂。這個議題永遠不會有結論,全留給讀者決定。
我就讓《黑色之書》的讀者來決定我有多麼亦步亦趨地跟隨前人的腳步。

  最後一件你們需要知道的事︰「lums」是蘇格蘭語的煙囪。希望這可以幫助你們理解這個系列中我最喜歡的白爛雙關語……

 

內容連載

【前情提要】雷博思探長這週的生活是一齣黑色喜劇,先是出獄的弟弟來投靠,又發生女友說是要冷靜一下,請他搬出去一下,使得他只好回到已經出租的公寓,跟一堆學生房客擠;好像一堆鳥事還不夠似的,工作上又面臨最煩人的跟監行動,還跟的是一個超小咖,簡直是嘔到爆。不過,那最後一根稻草是,他的部下何姆斯警官頭部受重傷,倒在路邊,昏迷不醒……

不到七分鐘,雷博思的車已經停在傷心咖啡店外;能避開一堆紅燈的時間,就能體會愛丁堡的美麗之處。傷心咖啡店在一年多前開幕,主廚是貓王的歌迷,使用了大量的私人收藏品來裝潢餐廳內部,而主廚的烹飪技術是連雷博思這種從來沒有喜歡過貓王的人,都認為這間店值得一試。何姆斯打從店一開幕就把這地方掛在嘴上,沒完沒了地表達他有多垂涎名為「藍色麂皮泡芙」的甜點。這咖啡店也有酒吧,提供加了裝飾的雞尾酒、一九五○年代的音樂、瓶裝美國啤酒,但他們的售價在大刀酒館會引發騷動。雷博思的印象是,何姆斯和老闆成了朋友。理當如此,因為自從何姆斯和妮兒分手之後,他花了很多時間泡在那裡,當然也花了不少錢。

從外觀看起來,這地方一點也不特別:正面淺色水泥牆中間有個狹窄的四方型窗戶,大部分面積被啤酒的霓虹燈廣告遮住,上方巨大的霓虹燈閃爍著餐廳的名字。不過,這裡不是案發現場。現場在餐廳後方與客用停車場之間的一條窄巷,寬度只剛好夠停一輛福特Cortina汽車,這種空間以任何餐廳的標準來看都過於狹窄了,或許因此連帶放在那兒的垃圾桶也是塞滿的。雷博思猜大部分的顧客都停在餐廳前方的馬路邊。而何姆斯之所以會把車子停在這裡,一方面是因為他常來,另外也是車子停在前面時,曾經被刮過。

停車場裡有兩輛車,一輛是何姆斯的,另一輛幾乎肯定是屬於傷心咖啡店老闆的,那是一輛舊的福特Capri,引擎蓋上漆著貓王人像。布萊恩.何姆斯倒在兩輛車子之間,目前並沒有人移動他。不過,等醫生檢查好之後他就會被移走。現場的一位警探認出雷博思,向他走來。

「後腦勺傷得不輕,至少昏迷有二十多分鐘了,也就過了這麼久才發現他。這地方的老闆發現他,就立刻打電話報案。看來有可能是頭蓋骨破裂。」

雷博思點點頭,沒說什麼,眼睛看著同事俯臥的身形。另一位警探還在沒完沒了地說著何姆斯的呼吸正常,慣常地保證再保證。雷博思向倒臥的身軀走去,站在蹲下的醫生旁。醫生甚至沒有向上瞄一眼,只是命令手拿電筒的制服警察往左邊照一點。接著,他開始檢查何姆斯另一邊的頭蓋骨。

雷博思看不到血,不過那也沒有什麼意義,沒有流血卻死掉的人比比皆是。天哪,布萊恩看起來真是安詳,簡直像是在看棺材裡的死人。他轉向警探。

「那老闆叫什麼名字?再說一次?」

「艾迪.林根」

「他在嗎?」

警探點點頭,「靠在酒吧上。」

想當然爾。「我去說句話,」雷博思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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