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序
迎接兩岸經貿和平發展的新時代 海基會董事長 江丙坤
作為國家經濟的尖兵,我一輩子最大的快樂是,看到台灣的經濟繁榮、社會安定、人民富足。生長在烽火戰亂年代的我,格外能夠感受民眾這一份深切的渴望。
海峽兩岸的經濟關係歷經六十餘年的曲曲折折,終於因為《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的簽定,而邁向一個歷史性的開端。這不只是兩岸人民的大事,也是亞洲及全球經濟的大事。
《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簽定時,《亞洲華爾街日報》、《遠東經濟評論》等國際知名媒體紛紛以「台灣的再次全球化」
(Reglobalizing Taiwan)來形容它對台灣的意義。邁克.波特、大前研一等世界著名的經濟學家也都認為它能夠有助於台灣本身內銷市場的重整,不但使與中國的經貿關係更為緊密,也有助於與世界其他國家啟動更多的自由貿易協議(Reform the domestic market, draw closer to China and launch more free-trade
agreements)。
世界是平的,全球化已經是無可抵擋的國際經濟的潮流。《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代表的不只是海峽兩岸經濟的對等互利,也標示著台灣的經濟將躍向一個新的國際自由貿易的世紀。
廿餘年派駐海外,三十餘年行腳世界,推動台灣國際經貿,在許許多多的角落,有無數個晨昏,每每被我們遠走天涯的廠商所感動。他們是造就台灣今日民生樂利的不凡人物,國家應該給他們更大的平台,更廣的空間,去發揮他們的勤奮及才智。這才是政治人物最了不起的無私。
行腳國際市場當然也有最大的悲痛,那就是看到我們的廠商因為不了解當地的法律規定而誤觸法網身陷囹圄。辛苦一生、拋妻別子卻換得這樣的際遇。面對這樣的陳情及求助,我每次都不禁感慨萬千,也激動莫名。
黃丙喜教授、方立維博士與韓宇律師長年專注中國財經、刑法及民法訴訟事務,經常把他們的實務心得撰成文字,提供給台商參考。今天樂見他們參閱海基會的資料,並加以法律評析,付梓成書,也十分高興,樂為之序。
推薦序
赴中國投資合作,必須尋求法律保障 國家研究發展基金會政務委員 林享能
兩岸同是炎黃子孫,承襲中華文化道統。我中華古文明博大精深,倫理道德經孔子詮釋,影響後世子孫的思維和社會倫理。
「中」與「中道」的講求,孕育而成的「仁義」及「忠恕」,貫穿古今,融入我們的思維和行為模式中。故講究仁義,標榜君子一言九鼎,拍拍胸脯謂兄弟之情者,仍時而可見。待人處世模式,貫以情、理、法著眼,與西方動輒依法行事之理念,實有差距。更有甚者,馬馬虎虎的特性,仍存於行為模式中,見之於兩岸交流投資合作案件中,未循法律途徑行事者甚多,故在大陸投資被合夥人非法侵占吞沒的案例不少。
現在《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簽訂後,台商赴大陸投資者必然增加之際,依法行事,尋求法律的保障,自應惕厲慎行。法律條文及規定本就生硬難懂,判決亦常不易閱讀。本書難能可貴之處在於它盡量深入淺出地撰用實例,予以簡要地說明,十分值得企業人士閱讀。
推薦序
遵守當地法律是保護自己的最好武器 台商投資經營管理協會理事長 陳明璋
置身於中國最大的風險是,不熟悉中國的法律制度,又迷信在當地做生意,一定是「關係」作主。可是,有「關係」,一旦發生事情時,就真的沒關係嗎?你再細心想想,就會很清楚,有關係就沒關係的推論,其實大有問題。
我服務陸委會期間就曾經多次面對這樣的狀況:許多企業界人士平常自誇有公安直接派車開道的諸多特權,也經常批評中國的法律只是擺飾,並迷信「關係」才是正確的做法。但是,一旦遇到事情時,最後的處境幾乎都是,原本平時可以找到的黨政高官卻突然避不見面,尤其是觸犯稅務等中國刑法規定的經濟犯罪後,更是哭訴恨晚,怎麼會這樣呢?
法律,本來就是不觸犯時,的確是擺著看的紙老虎,但一旦你觸犯了,並且遭到檢舉告發後,這時的法律,就變成一切清算違法罪證的最好工具。
經商中國,雖說是在內地,也可稱為外地,畢竟是在自己無法完全掌控的市場,所以面對的各種經營風險也相對較大。近年時有聽聞不少事業有成的台商,因陷入經濟犯罪的陷阱,而在中國被判入獄。
根據中國新刑法的規定,主要涉及企業經理人的經濟犯罪風險就有七十種,而大多數經理人並不知道這些犯罪規定。有不少台商,都是不明所以,因而誤觸中國經濟犯罪風險。本書就當前在中國經商十分密切的民商與刑事法律,有全貌與具體地詮釋,很值得企業人士參考。
每一個領導階級的更替都是另一施政時代的開始,中國大陸更沒有例外。胡錦濤已經啟動中國法治的列車,習近平必定會將它更為加速。我們不能一味用舊的思維來看待中國未來的法律秩序。
推薦序
追求值得尊敬的財富 台灣傳統基金會董事長 黃石城
「法律即秩序,好的法律就是好的秩序。」亞里士多德在公元前343年,就說出了這麼發人深省的真理。中國雖然至今仍然未曾脫離人治的社會,但我們必須正視:遵守法律、講求道德,依舊是從商的不二定律,在中國也無例外。
美國總統柯立芝(Calvin Coolidge, 1872-1933)樹立了許多政府與商業正當互動的典範。他曾經說:「美國人民首要的事務就是商業。」但是他更強調:「雖然我們想要財富,但還有我們更想要的東西,例如:和平、榮譽、慈善和理想主義等。」商人可以無祖國,但一定要有法律及道德的觀念。遵守法律及道德是利人又利己的事。
我常說:「歷史就是是非。」人類的可貴在於能夠明辨是非,區分黑白,而它的永續發展更要以此為基石。沒有是非,就沒有歷史,工商界亦乎如此。
黃丙喜教授與方立維博士專長於商學與法學兩個領域,而且從事兩岸事務甚久。他們聯合中國的律師,寫了這本非常有實用價值的法學書籍。身為法律界一員,我十分高興為之寫序,更樂見大家共同追求值得尊敬的財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