膽汁繪紅伶──我愛讀的《歌劇魅影》 莊裕安(知名作家)
一九九三年夏天,我在倫敦女王戲院觀賞了嚮任已久的〈歌劇魅影〉,秋天又有小說中譯本先睹為快的機會,套句文藝腔說辭,我真是陷身於喜悅與恐怖的氛圍中。從前我恐怕是被唱片裡麥可?克勞佛甜美的嗓音給哄騙了,直到看過歌刻和原著小說以後,才真正嚐到卡斯頓?勒胡在蜂蜜裡下的膽汁。
勒胡生來就是寫黑色推理的料,一八六八年他母親在回諾曼第的路上碰上交通阻塞,竟因急產臨時將他生在巴黎一家棺材店裡。勒胡二十一歲那年繼承了父親一筆百萬遺產,在巴黎河左岸和拉丁區,過著香檳和乳酪一般的好日子。他學的雖是法律,卻沒有專心朝者本行發展,反而在新聞和雜誌界打零工,當起逍遙的特約撰述。勒胡生性愛旅行,在近二十年的記者生涯中,幾乎跑遍全世界,這些豐富的奇風異俗閱歷,日後都在他的小說中伸枝冒芽。
勒胡在三十九歲那年感到倦勤,掛掉一個清晨三點的電話後──主編要他即刻搭火車去法國南部採訪一樁戰役--決定在巴黎當一個蝸居的職業小說家。直到五十九歲那年逝於尿毒,他一共完成六十二篇小說,果然敬業又樂業。
一九一一年勒胡出版了《歌劇魅影》,這部作品對他的寫作生涯意義非比尋常。在撰寫一大堆床頭小說後,他自覺需要有那麼一本小說,能讓「卡斯頓?勒胡」這個名號,起碼在文學史上佔一個小角落。
這本寫得特別花力氣的小說,沒想到賣座反而沒有預期中的好,一直到四十年後,好萊塢將它拍為默片,捧紅了大明星隆錢尼,這本小說才順勢推舟大大暢銷。對命在旦夕的勒胡,雖然是一劑回天乏術的強心劑,但風燭殘終還能發覺自己的確押對了寶,足可含笑駕鶴了。
然而文學史是人間最無情的榜單,等到一九八二年作曲家安德魯?韋伯靈機一動,想改編此書為歌舞劇時,勒胡的小說不只早從書店下架,也幾乎絕跡於書市了。韋伯只好委託舊書商,幫他在千鍾之人,找到這微渺的一粟。說也奇怪,勒胡的小說再一次鹹魚翻身,韋伯的歌舞劇在全世界各大都會連演數年不墜,唱片也再衝破白金大關,小說當然也水漲船高。這就是本書「名不見文學經傳」,卻在出版後的八十二年,會有中譯本問世的由來。
到底這是怎樣的一本書呢?套句現今專家學老愛用的「類型」說法,它是愛倫坡加上柯南道爾。勒胡自己也提過,生平最服膺的便是這兩位作家前輩。如果再加上巴黎那時還瀰漫著的「雨果風」,《鐘樓怪人》對本書氛圍的啟迪,就更完整了。簡單說來,它是描述歌劇院鬧鬼,鬼魅囚禁紅伶強行求歡,愛人前往搭救的冒險故事。如果小說也有「配色」,這本書就具備大紅與大黑的反差,故事周旋於水晶燈下的豪華刻場,以及暗無天日的地下儲藏密室。當它搬到倫敦女王戲院的舞台上時,難怪視覺效果那般優異。
雖然小說情節撲朔迷離,但勒胡將它視為記實的情節,在作品中以「我」的角色抽絲剝繭,一再證明這是一則真的故事。當讀者巡訪倫敦時,總不忘去貝克街二二一號看「福爾摩斯的房子」,天曉得柯南道爾寫作當年才只編到一百號;而歌劇迷進入巴黎歌劇院時,一定也要去敲敲二樓五號包廂的大理石柱,看它是否空心,曾經容下鬼魅藏身。沒有人曉得,為何勒胡對巴黎歌劇院的密室,知道得那麼詳細,他簡直就是神出鬼沒的艾瑞克的化身。當韋伯和他的歌舞劇製作班底,為舞台設計而親訪巴黎歌劇院實景勘察時,才發現勒胡對歌劇院的描寫,並不是憑空捏造的,而萬分感佩這本小說的寫實程度。
勒胡的創作動機,也啟於一八九六年歌劇院大吊燈無端墜下砸死人的真實新聞事件。閱讀這本小說最大的樂趣,便是追蹤真與幻的交纏糾葛。勒胡不斷「用愛倫坡來打結」,然後再「以柯南道爾來解套」。艾瑞克被描寫走遍大江南北,在俄羅斯、蘇丹、波斯學過各種馬戲魔術、腹語、機關模型的異人,建築和音樂是他最拿手的老本行。他在小說中,幾乎是扮演「全知觀點」的,但微妙的是,作者在描寫他的言行舉止時,又只能不斷猜測。
電影和電視後來製作了幾齣艾瑞克的故事,但都與小說情節有所出入。因為敘事觀點的改變,或是魅影身世的描繪,反而讓情節過於聚焦而窄化。在勒胡的小說裡,艾瑞克這個「人」簡直不是固體的,他幾乎只是一股氣,真正存在的東西是他的黑披風。讀完整本小說後,你簡直說不出他像浮士德呢?還是更像梅菲斯特?但克麗絲汀無疑的會是瑪格麗特。雖然我也極喜愛韋伯的歌舞劇,他安排劇中人出現在舞台框架之外,以及用頻仍的換景不斷展現出劇場的豐富面,但在人物心理的挖掘上,與原著比較是瞠乎其後的。
雖然這是一齣以歌劇院為藍本的小說,但書中並沒有太多專業的術語,除了少數一些人名和劇名外,不會影響閱讀順暢。如果要說它和歌劇有些什麼呼應,那麼卡斯頓?勒胡已掌握十九世紀法國浪漫大歌劇的精髓,那就是誇飾與排場。在觀眾相繼離席後,豪華的水晶吊燈仍兀自堅持著,它要自己在暗地裡發光,真像是這本被遺忘又被記起的黑色羅曼史。
讓人又恨又愛,永不止息的矛盾輪迴--「魅影學」的奇幻世界 楊忠衡(《音樂世界》總編輯)
二○○六年一月九日,連演十八年的音樂劇〈歌劇魅影〉(Phantom of the Opera)打破先前由〈貓〉(Cats)所保持的七四八五場演出次數,成為世界「在位最久」的音樂劇,目前仍在全球上演中。但是〈貓〉的作曲者並不因此感到遺憾,因為反正兩部作品都出自同一人之手。為此,紐約堂皇戲院(Majestic
Theatre)舉辦一次意味深長的特別節目,讓一隻貓把一只代表「票房」的戒指,用爪子遞交給立在蒼茫中的魅影,之後貓和魅影還翩然共舞。全場觀眾為這貓鬼共舞的奇景為之瘋狂,這可能是歷史上最長的一次鬧鬼事件。
如果說,世界是芸芸眾生共演的歌劇院,那麼迭創紀錄的安德魯?洛伊.韋伯(Andrew Lloyd-Webber)無疑就是縱橫其間的「魅影」本尊。
「魅影」之所以讓全世界為之風魔,除了韋伯的生花妙樂之外,「魅影」故事描述了所有人潛藏的心理狀態,因而能得到廣泛的共鳴。帝王將相、蓋世英雄雖然為世人所景仰,但被壓抑的、徒有才華而只能隱藏暗處、有著不可告人缺陷的悲劇英雄,更帶有一種幽微不可抗拒的魅力。每個人心中都住著一個魅影,一方面自覺才高八斗,懷才不遇,另一方面又有不可告人的醜陋陰私面。極度自戀與極度自卑之間,無時不刻進行著反差極大的拉扯,只能藉著一張戴在臉上的面具,維持表面的平靜。
韋伯從《歌劇魅影》中讀出原作在驚悚故事之下,埋藏的人性幽光,於是將它純化、詩化,造就邏輯毫不嚴謹卻浪漫動人的天下第一劇。英雄的墓碑有傾頹的一天,魅影卻永遠神出鬼沒,它無法被消滅,因為它有無數分身,在人心永駐。
.魅影學
研究《紅樓夢》的人很多,因此有所謂的「紅學」。相信曹雪芹學問再好,寫這部小說時,也不致於刻意留太多迷宮在字裡行間。只是後人太熱愛《紅樓夢》,無事生波,每個故事皺折都想鑽進去探究。於是「紅樓夢」成了一個小宇宙,住著曹雪芹自己,和一堆「夢在紅樓」的奇想者。
〈歌劇魅影〉廣受歡迎,使得「魅影學」呼之欲出。除了原著故事、音樂劇之外,它也營造了一個供人自由想像的空間。原著和音樂劇創作者的傳奇,故事背景和發生地,劇中故事的影射動機……大大擴充了讀者和觀眾的閱聽趣味。
美國有一對「魅影迷」,以觀賞〈歌劇魅影〉完成終身大事,原因是他們一共觀賞了九十九次。我不知道他們除了各花一萬美元的戲票錢之外,對這部劇有幾多觀感和聯想。我看魅影的次數不多,紐約兩次、倫敦一次、香港三次、台灣兩次,但是對我來說,〈歌劇魅影〉是個思緒的萬花筒,每次看總搖得出一些新意。以下文章是我品味「魅影學」的幾個線索,或許可以做為讀者尋訪這個奇幻世界的引路指南。
一.自卑與自大
安德魯.洛伊.韋伯對《歌劇魅影》產生興趣,照他自己的說法,是到紐約逛舊書攤,看到這本便宜到不能再便宜的小書,隨手買來殺時間。但他看了之後卻似乎著了魔,決意寫成一部音樂劇。究竟什麼因素,讓一部驚悚小說對韋伯產生比世界名著更大的效應?
我的觀察是,《歌劇魅影》是洛伊?韋伯的生命寫照。當作品呼應創作者的生命底蘊時,創作者往往不自覺投入無比心力,效果也更活靈活現。首先是韋伯的人格特質。
魅影是缺陷的,韋伯也是缺陷的。
原著小說的描述,魅影是智慧過人的畸型兒,長相醜怪。他逃離吉普賽雜技團而藏身歌劇院,以巧妙的手法,暗中操控歌劇院。魅影是一種「缺陷的天才」,外形缺陷招致異樣眼光、孤立排斥,進而影響心理。最後,如劇中克莉絲汀說的:「扭曲的不是你的臉,而是你的靈魂。」
韋伯本人則是個輕度的「缺陷天才」,一方面他有過人的才華,另一方面也有不如人的地方。他從小多才多藝,熱愛文學、語文、數理、歷史和音樂,父母讓他學小提琴、法國號、鋼琴,但他從不喜歡規規矩矩學習,所有正經音樂教學法則,對韋伯統統無效。他喜歡創作,不耐煩演奏練習曲,寧可演奏自己的即興作品,如此自然無法在正統音樂體系出人頭地。
體格方面,韋伯長相在英國人裡面,算是最其貌不揚的那一型。我們對英國紳士的典型印象:金髮碧眼、高挺的鼻樑、挺拔的身材、翩翩的風度……這些韋伯一概沒有。華爾許(Walsh)在一九八九年出版的《洛伊?韋伯,生涯與作品》一書中,特別提到韋伯與他弟弟朱利安(Julian)的諸多對比。安德魯長得像爸爸,中等身材、圓臉、濃眉、黑眼、蒜頭鼻,下巴多肉而渾圓,黑髮像拖把一樣罩在頭上。弟弟朱利安長得像媽媽,英挺高大、長臉、金髮、細眉、高高的鼻子,搭配性感的尖下巴。安德魯就讀牛津大學歷史系時,一個學期就耐不住想創作〈萬世巨星〉而休學;弟弟朱利安則進入皇家音樂學院主修大提琴,曾拜入大師傅尼葉(Pierre
Fournier)門下,學而有成,成為英國代表性的大提琴家之一。
顯然,韋伯兩兄弟間剛好呈現逃學生和模範生的兩極對比,讓人聯想到音樂劇中夏尼子爵與魅影的兩種典型。安德魯外表平庸,沒有學歷,沒有背景等等,若不是仗著一股不世出的「鬼才」,他很可能落得一無所有;相反的,由於他名揚四海,後來反而把傑出弟弟的鋒頭比了下去。這種背景,使韋伯同時帶著驕狂與羞怯兩種矛盾氣質。他的舉止總是扭扭捏捏,說話細聲細氣,眼光閃爍,很不稱頭,但言詞內容又因事業成功,而顯得財大氣粗、霸氣十足。也許正是這種集自卑與自大於一身的心理狀態,讓他對《歌劇魅影》中的魅影角色一拍即合。
二.面具─-心靈與外界的中介
魅影需要透過面具來彌補殘缺,韋伯亦然。
《歌劇魅影》原著塑造的畸形人,與其他類似故事不同。《鐘樓怪人》、《美女與野獸》中,男主角是遮蓋不住的怪物,它只能徹頭徹尾地以怪物形象存在。可是魅影呢?他的缺陷集中在一塊巴掌大的區域,是遮得住的。所以揭不揭面具,是兩種不同情況,也因此遮掩物(面具)扮演了重要角色。如同一句歌詞所說:「假面舞會!藏起你的臉,這個世界就永遠找不到你!」
每個人都不完美,各有強處與弱處。強項固然讓人春風得意,弱項只能用面具來偽裝掩藏。這片面具就像覆蓋在心理瘡疤上的膠布,雖然小,撕開來卻痛得不得了。世人絕少完全不戴面具的,人間世不過是場不打烊的化妝舞會。人人戴上面具,裝模作樣,虛情假意,爾虞我詐;但是要小心,千萬別去揭別人的面具,否則「意料之外的災難將會來臨」。
面具除了用來遮醜,還有積極的作用,就是表現出想像中的理想身形。就像廟會的七爺八爺,或是非洲的巫師面具,把自己化身為想像中的形象。對於藝術家或文學家而言,他們的作品,乃至詮釋其作品的演員,都是他們的面具。好比一些驚天動地的愛情小說,其實出自生活平淡的宅男作家之手;出神入化的超人漫畫,作者可能手無縛雞之力。貝多芬、莫札特作品胸懷浩大,但現實生活只算弱勢族群。他們需要一張面具,來撐持他們巨大的假想身影。
魅影兩副面具都有,一副用來遮掩缺陷,一副用來傳揚理念。因此「歌劇魅影」這首歌中,便有如此的對唱:
「我是你戴的面具……」克莉絲汀唱。
「他們聽到的,其實是我……」魅影唱。
魅影如何能不愛克莉絲汀呢?對魅影來說,克莉絲汀根本是他的一部份。所以魅影從來沒有誇獎克莉絲汀花容月貌、溫柔嫻淑,魅影只一再向克莉絲汀強調,她的藝術是與他的靈魂應該是結合的。唯有如此,才能造成一種完整的「美」,達到生命的圓滿。
與其說,魅影愛戀克莉絲汀,不如說魅影是極度自戀。每個人都有一定程度的自戀,當人們攬鏡自照時,總希望自己眉清目爽。這並不是我們愛上我們的臉,而是美好的臉,代表美好的自己。魅影因為缺陷,所以追求完美的本能更強,那是一種巨大的渴望。克莉絲汀既是他的面具,他當然希望克莉絲汀完美。最後克莉絲汀決定離開他,他跌落到原來殘缺的狀態。結果呢?如何處理戲劇的結局,反映作者面對這個問題時的心態……
譯序 楊玟
第一次讀《歌劇魅影》(Fantome de l'Opera)是在從巴黎歸台的飛機上。隨性讀來,未料卻深深地被書中乖離動人的情節所吸引。一路十多小時,未曾合眼。
一棟記錄著拿破崙三世輝煌年代的歷史性建築物、一段子爵與歌女私奔的悲慘戀情,混和著因恐怖共和時期而沉冤地下的歷史悲劇,法國二十世紀初的通俗小說奇才卡斯頓.勒胡(Gaston Leroux)就如此利用故事的傳奇性、新聞性、歷史性擄攫了千萬個讀者的心。
卡斯頓.勒胡用第一人稱將自己化成在歷史事件軌跡當中尋求解答的研究者,將歷史上確實存在的人物放入其中作為見證,讓虛構的小說情節緊密與真實事件結合,難辨真偽。
故事中人物性格的塑造強烈而鮮明:子爵韓晤與女高音克莉絲汀這對注定必須經過磨難方能成長的金童玉女、迷信無知的劇場工作人員、剛愎自用的劇院經理。當然還有令人不知是該痛恨或該同情的悲劇人物--「劇院之鬼」艾瑞克。
這本小說最迷人之處,就在艾瑞克身上。他謎樣的存在,讓原本僅是富麗堂皇的巴黎歌劇院充滿人生愛恨嗔痴的玄機。他善於利用人性,幾至邪惡的地步。他巧妙地利用物理原理在雄偉的建築物裡佈下精細微妙的機關,然後運用這些機關讓整座劇院因恐慌而成為他掌御的禁臠。由於天生的缺陷,他成為人見人畏的活死人,因為這種嚇人的模樣,他永遠無法如同正常人般生活在陽光底下。他的偏激來自於世人的排擠;他的狂妄任性來自因被歧視而產生的自卑。他對劇院的一切予取予求,在他的眼裡這是理所當然的,因為劇院是他選擇用以度過悲慘殘生的城堡。
如果不是溫柔而天真的克莉絲汀燃起了他對愛的渴望,爾後的悲劇亦不會如此帶有爆炸性。他是個可憐也可恨的痴心人,躲在陰暗的劇院地下層裡,撰寫著《勝利的唐璜》,想像終有一日,有一名女子會深深愛上他的才華,而不在乎他醜陋的外貌,克莉絲汀的出現讓他以為夢想終於成真,他以為自己終將成為贏得美人心的唐璜。
悲劇的產生往往是因為人性的脆弱。
克莉絲汀看不破外在的虛幻,艾瑞克卻看不破情關,兩人同樣令人心酸。而這不正是天下男女緣起緣滅,在紅塵俗世中翻滾痛苦的原因!
卡斯頓.勒胡無意批評人性,只是將人性悲劇面的那根弦拉至最緊,讀讓者隨時都有因繃裂而心痛的感覺。而整部小說,就像串曲折攀升的音符,當弦拉至最高最緊密處時,卡斯頓.勒胡沒有選擇嘎然而止,反倒長長拉上纏綿而低迴的一段終曲。
正是這樣帶著音樂質地的鋪陳,讓故事更加動人心弦。作者大量引用名師的巨作,輝映小說中人物的心境。《拉薩復活》與克莉絲汀的思父之情,《奧賽羅》暗喻悲劇的開始、《浮士德》中魔鬼的戀情……整部小說讀來就像是聆聽了一場錯綜曲折的歌劇。
這本書在一九八六年由安德魯.羅伊德.韋伯(AndrewLloyd Webber)改編成歌劇在倫敦上演,受歡迎的程度歷久不衰。改編過的劇本,為因應舞台演出,已與原著大有出入,許多原著中細微而巧妙的情節,並不能藉由單純的舞台效果來展現。讀完原著再去聆聽改編而成的樂章,其實頗為有趣,文字與音樂原是用以呈現生命的兩種不同方式,結果卻同樣令人感動。
在此有句題外話想與讀者共同分享,在譯者翻譯此書的過程之中,每當與朋友提起正在從事「通俗小說」翻譯時,總引起他們對「通俗」二字的疑慮。其實冠上「通俗」二字並無任何褒貶之意,只是在文學創作上的差異,《三國演義》、《紅樓夢》、《基度山恩仇記》皆是通俗小說,重點應是作者如何縝密構思遣詞,烘托出人生的面面觀。
平心而論,卡斯頓.勒胡的《歌劇魅影》,除了扣人心弦的情節安排之外,不也是試圖勾勒出人性的種種盲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