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萊森之英文超正典
- 作者:比爾.布萊森
- 原文作者:Bill Bryson
- 譯者:謝瑤玲
- 出版社:天下文化
- 出版日期:2008-07-31
- 語言:繁體中文
- ISBN10:9862161779
- ISBN13:9789862161777
- 裝訂:平裝 / 295頁 / 14.8 x 20.5 cm / 普通級 / 雙色印刷 / 初版
如果你──
☆工作與生活上常用到英文
☆想增強英文實力,希望把英文學得更漂亮、更精準
☆喜歡英文,想了解單字背後的文化內涵
這本書是您案頭絕不可少的實用良伴!比爾?布萊森從使用者的角度,提醒大家常拼錯、常誤用的字,解釋標點符號的正確用法,及某些專有名詞的典故,甚至列出知名報章雜誌也用錯的文法!當然,還不忘偶爾展現獨一無二的幽默!
作者簡介
比爾.布萊森
1951年出生在美國愛荷華州首府第蒙市(Des Moines),年輕歲月也在該地度過,成年後多半時間住在英國。曾任職於《波茅斯夜報》(Bournemouth Evening Echo)、《金融週報》(Financial Weekly)與《泰晤士報》,並為《獨立報》創刊記者之一。著作包括《布萊森之英語簡史》(Mother Tongue)、《布萊森之英文超正典》(Byrson's Dictionary of Troublesome Words),以及《一腳踩進小美國》、《歐洲在發酵》、《哈!小不列顛》、《別跟山過不去》、《請問這裡是美國嗎?》、《澳洲烤焦了》等旅遊作品,和科普作品《萬物簡史》。目前和妻子及四個小孩住在英國諾福克(Norfolk)。
譯者簡介
謝瑤玲
美國伊利諾大學比較文學研究所博士,東吳大學英文系副教授,致力於翻譯工作二十餘年,主要譯著包括:《玫瑰的名字》、《花園宴會》、《心想就能成功》、《美聲俘虜》、《一本書完全貼近莎士比亞》、《死也要上報》等。
譯序 謝瑤玲
在台灣,英語只能算是一種外國語,而不是第二語言。第二語言是一個人除母語之外,在日常生活中仍會時常用到的語言,如台灣人或墨西哥人移民到美國後,必須每天用英語;但在家或和朋友談天、寫信時,仍用國語或西班牙語,這時英語才是他們的第二語言。
台灣努力在營造讓英語成為第二語言的環境,近年來雙語幼教所推行的英語自然教學法即是一例,但畢竟平常生活用的太少,成效有限。然而,不爭的是,英語是全球化後最重要的一種溝通工具。任何人想要加入國際市場,或與其他國家競爭,都免不了要使用英語。所以學好英文、掌控英語,絕不只是應付學校的課業,或對付英檢考試而已,而是生活中必須面對的一個很實際的問題。坦白說,如果你數學或物理不好,你還可以託辭說:「平常根本用不到!」但是對於英文,這藉口就無法成立了。
然而,當你以中文思考的模式去學習英文時,各種問題就出現了,因為兩種語言的思考邏輯不但不同,而且還時常相反。我就常對那些想不透某種句型的學生說:「記住,沒有一種語言是為另一種語言而生的。」英文不會遷就中文的句法,中文也不會遷就英文的模式,因此要說出和寫出好英文,就必須學習用英文去思考和造句,而不要先想好中文再翻譯。這應該是每個英文老師都會對學生耳提面命的話。
但是要用英文去思考和造句,當然不是老師在課堂上說說就會的。對單字的掌控,可以說是最重要的一個環節。所有學英文的學生都知道,多背單字可以增進英文能力,對聽說讀寫都有幫助,可是即使在知道許多單字語詞後,要如何正確使用這些字彙,又是另一個關卡。
除此之外,使用英文時會碰到的另一個難題,是文化差異的問題,例如外國人不會知道「虎姑婆」或「周董」是什麼,就像我們很多人不知道什麼是Mother Goose(一首童謠)和Oprah Winfrey(美國著名脫口秀主持人)一樣。因此要學好一個語言,必須是全面性的,不僅要確實掌控字彙,還要徹底自文化的層面著手。
布萊森的這本書,看似從文字語彙入手,實際上更包含了英美文化的內涵。作者原本是為英文寫作者整理出常拼錯或用錯的單字,以及常搞混而亂用的同義字或詞彙,但他提出的不少字彙,卻是歐美文化、社會所獨有的。如英國的跑車名、德國都市的正確拼字、法國的賽車場、澳洲的省份、甚至於名著《環遊世界八十天》中主角的姓名。乍看之下,這些字或許不是重要的單字,但是就文化或社會層面的了解,這些字還是有其重要性,何況這些正是你在查其他任何字典時,都不會查到的字彙呢。
特別是就旅行的人而言,當你到歐美某個地區,看到完全不解其義的某個單字時,或許本書恰好能給你新的感覺與啟發。作者布萊森原本就是個旅行作家,所以他會注意到旅行者的這個特殊需求,應該不是偶然的。
布萊森雖然是美國人,卻曾任《泰晤士報》(亦常稱為《倫敦時報》)的編輯,在英國住過多年,因此本書的另一個特點,是他提出了許多英式和美式英文在用法上的差異,使我們在了解某些字彙時,不會陷入單一國家語文的盲點。另外,本書不但論及寫作時在文法上常犯的錯誤(如不連結修飾語等),更收錄標點符號的用法和常見錯誤,對慣用中文語句和中式標點的寫作者而言,非常有助益。
我在此要特別提醒讀者,英文的標點符號用法,與中式標點的用法並不是完全相同的。最顯著的差異是,我們常用逗點,許多人甚至在寫了一整段作文後,才出現一個句點(例如我在此句中已用了三個逗點了,而且接下去還有),但是英文是一個句子就用一個句點(或其他終止符號),單用逗點連接句子是錯誤的。此外,中文作文喜歡多用花俏的成語綴詞;英文作文的第一個要求,卻是簡明清楚,陳腔濫調能免則免。布萊森也說了,所有的英文體例書都會提出一個重要原則:一個句子,一個想法。
關於英文作文的許多要點,很難概括的在短短一篇譯介中講完。也許我會很快將我多年來,在大學和研究所教授英文寫作的感想和心得收集起來,到時再仔細和讀者娓娓道來,只是不知道一本書能否包山包海說得完呢!
在翻譯此書的這段期間,我常和英文寫作課的學生們分享書中的資訊與知識,不僅自己覺得收穫良多,學生也頗有同感。因此,我要在此推薦本書給所有教授英文作文的同業,因為每一位英文老師都應該知道這本書裡提到的字彙。不過我更希望每個正在努力學習英文寫作的學生,也都能擁有此書,當作課外讀物也好,當作參考書或字典用也行,你不知道它什麼時候就派得上用場,對你的助益更是無形中就會增長的。
此外,我在譯此書時,正好經歷一段病痛的日子。感謝此書陪伴我,使我在養病的孤寂中,仍能做我喜歡做的工作,可以看好書,還得到豐富的語言知識。布萊森一定想都沒想到,他的書還有安撫病人的良好功用吧?希望本書也能帶給你許多想得到,和想不到的收穫。
謝瑤玲 寫於木柵
前言 比爾.布萊森
物理學家理查.費曼(Richard Feynman)曾經說過,每當他在人文科系執教的同事抱怨學生連像seize或accommodate這麼常見的英文字都不會拼時,他就想回嘴說︰「那一定是你自己的拼法有問題。」
他說的話不無道理。英文充滿了各種雙關語和不規則變化,完全不合乎邏輯與常識,令人嘖嘖稱奇。
像英文中的cleave一字,既是一切為二之意,但也是兩半合一的意思。而簡單的字如set,當動詞時有126個字義,當名詞時有58個,當分詞形容詞時則有10個。英文說you run fast表示「你跑得很快」,但是說you are stuck fast,卻表示「你完全卡死不動」。
英文字中有數以千計的字,發音與拼法互相牴觸,例如freight(運貨;貨物)、once(一次;曾經)、和ache(疼痛)。英文中的拉丁字有些複數形的字,永遠視為單數,如agenda(議程);有些永遠視為複數,如criteria(標準;準繩);還有一些字,會被較細心的使用者視為複數,但卻被其他人視為單數,如data(資料;材料)和media(媒介;媒體)。諸如此類,可說是沒完沒了。看倌可在本書中略見分曉。
從多方面來看,本書所呈現的與其說是一本舊書的新版本,還不如說是一個舊作者的新版書。我在1983年編寫《企鵝麻煩字辭典》(The
Penguin Dictionary of Troublesome Words)時,還是個任職於《泰晤士報》的年輕編輯,對文字用法敏感,字字計較,是我的職責所在,畢竟這是報社錄用我的原因,而我是個盡忠職守的人。
我的盡責,使我意識到英文字的用法浩瀚無窮,其中我完全不清楚的難以勝數。於是我寫了封信給企鵝出版公司(Penguin Books)好心的編輯麥克法蘭(Donald McFarlan),大膽建議,有必要就英文中較令人困惑、或較有問題的層面,編寫一本簡明的手冊,而且我願意承擔這個任務。令我意外但也感激的是,麥克法蘭先生寄了合約給我,還預付了一筆稿費,數目經過細心揣度,不至於讓我感到困窘,卻也不覺得超過所值。在這樣的支持下,我著手嘗試去了解英文這個混亂卻巧妙的東西。
正如我在本書第一版中所說的,該書的書名更精確地說應該是《作者直到最近才完全弄清楚之英文全用法手冊》(A Guide to Everything in English Usage That the Author Wasn’t Entirely Clear About Until Quite Recently),雖然這樣的書名實在不登大雅之堂。書中的一切,幾乎都出自當時每天在報社工作中碰到的問題,例如:「少於百分之十的選民」到底應該用fewer than 10 percent of voters還是less than 10 percent?要說「某人的錢比她多」,應該是more money than her還是than she?
諸如此類的問題,答案並不是很容易找得到。我發現,向同事請教是很危險的。向兩個記者問任何一個有關英文用法的問題時,你幾乎總是會得到兩個同樣有把握、卻完全牴觸的答案。傳統的參考書也沒有多大的幫助,因為這類書籍常常認定讀者十分熟悉複雜的文法(至少就我的例子而言)。
這種種困難,常常讓使用英文的人在決定某個用法時,憑藉的是歷久不衰的迷信以及一知半解。
例如,許多人固執地避免使用「分離不定詞」,以為如此一來,他們的句子有較高超的文法(但其實不然)。也有些人寧願寫較囉唆的it is hoped(但願),而避免使用好像較具有主動感染力的hopefully,以滿足語法中的某個含糊要點,但我懷疑他們自己也弄不清這個要點。對這些人而言,所謂的好英文,只是讓遣詞用字順應某種專斷的模式,而非清楚表達自己的想法。
不過,英文是如此迷人又難以駕馭,因此任何有助於規範它的方法總是好的。既然我們都同意,以cup一字代表一種飲用的容器,而以cap一字用來指我們戴在頭上的東西,會比較清楚明白的話,那麼我要說,當我們也都同意its和it’s、I lay down the law(我定下法則)和I lie down to sleep(我躺下來睡覺)之間有區別,還有以下這些字之間都有差別時,這世界會變得稍微好一點:imply(暗示)和infer(推論)、forego(先行)和forgo(放棄)、flout(輕視)和flaunt(炫耀)、anticipate(預期)和expect(期望),和無數其他的字和字之間。
英文有個不變的榮耀是,它並沒有任何掌控的權威,沒有一群嚴峻有力的人士,可以敕令哪些字該怎麼拼出,又該如何使用。我們處於紛亂的民主體系,也因此更增趣味。
我們拼寫成eight,不是因為這樣拼才合理,而比較像是因為我們喜歡這樣拼。當我們厭煩了某個字義、用法或拼法時,例如我們判定「面具」這字拼成mask比拼成masque要帥氣時,就可以來個改變,並非由於授令,而是出於一致認同。結果,造就出一種流動不定又善於調適、但又複雜、沒有方向、還常常令人困惑的語言,一言以蔽之,麻煩!
本書不算是一本指導的書籍,而是一本集建議、觀察、偏好之大成的書。別忘了,沒有人真的有權告訴你如何組合用字。假如你一定要說between you and I(只有你知我知),或將fulsome(因過度虛偽而令人生厭的)當作lavish(大方的)之意來使用,就儘管照你的意思去用,而且你會發現,許多有名的作家都是你的前輩。不過,你或許也會發現,這些用法,與古怪而變個不停的所謂「好的英文」是相違背的。本書的主要目的,就是要指出一致認同的用法(如果真有此可能的話)。
與初版的那本《麻煩字辭典》相比,本書內容有大約六成是新的素材,這倒不是說我比起近二十年前有六成的進步,其實可能正好相反。我無法告訴你(或至少不想告訴你),當我重新審視先前的著作時,有多少次我忍不住思忖:「我竟然不知道這一點!原來多年來我一直犯同樣的錯誤。」
本書所作的修訂,多半是仔細說明我原本就知道、卻又遺忘了的用法,並增添後來我才注意到的一些用法。說實在話,本書現在的書名其實可以叫做《作者直到最近才完全弄清楚之更多英文用法》(Even More Things in English Usage That the Author Wasn’t Entirely Clear About Until Quite Recently)。
當然,本書並不是、也不可能是關於英文體例的手冊。「電子郵件」應該寫成email還是e-mail,「北大西洋公約組織」是寫成NATO還是Nato,「越南」是Vietnam還是Viet Nam,對多數人而言,只是偏好或習慣的問題罷了。
書裡偶爾也會涉及體例的問題,但只限於近年來在用法上已產生比重變化的某些字,譬如南美國家蘇利南的名稱Suriname(或Surinam)。此外,除了偶爾稍稍離題(或許也略添一些個人色彩),我們也不討論發音的問題。
本書的視野傾向國際化。我認為,世界逐漸縮小,通訊愈來愈全球化,所以我們一定要有更廣闊的視野才行。或許你永遠不會有機會去查證澳洲的高地「愛爾斯岩」是叫做Ayers Rock還是Ayer’s Rock,或者去分辨劍橋大學的瑪德林學院(Magdalene College)與牛津大學的瑪德林學院(Magdalen College)之間的拼字差別,可是比起二十年前,你現在可能去探查的機會可大得多了,所以我把這些都列入書裡。
書中選錄的字,多半是英語世界裡有名的出版品中,用法有問題的實例。我要指出,出處的引用次數與其品質無關,純粹是出於我個人的閱讀習慣。專家權威所犯的錯誤,我也毫不遲疑地加以引述;這些人是我一直以來不須避諱倚重的導師,所以我膽敢指出他們的偶然失誤,真是大不敬。我這麼做,並不是故意不給他們面子,或向他們挑戰,只是要說明犯錯有多麼容易,因此我相信他們是不會怪我的。
我永遠感激這些專家權威,尤其是霍華德(Philip Howard)、高爾斯(Ernest Gowers)、無可比擬的辭典編者傅勒(H. W. Fowler)、和《紐約時報》已故的編輯伯恩斯坦(Theodore Berstein)。還要感謝我的編輯傑若.霍華德和莉茲.杜瓦,有用不完的妙點子與敏銳的觀察力。似乎沒有一個集合名詞,可以涵蓋編輯的評論與注解,所以我只能謙卑地接受他們的指正(當然書中若還有任何錯誤,必定就是我自己的錯了)。
最後,我要衷心感謝我的愛妻辛西亞,我的好友兼經紀人傑德.麥提斯,以及好心又值得信賴的麥克法蘭,無論他現在何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