島田莊司的日本社會犯罪史∕既晴
Ⅰ
對台灣讀者來說,一談及島田莊司,最為津津樂道的兩部作品,一部是他的出道作──御手洗潔探案《占星術殺人魔法》,一部是吉敷竹史探案──號稱幻想與寫實完美融合的《奇想、天慟》。誠然,這兩部作品確有傑出之處,也足以堪稱他的兩大代表作,不過,若是以創作的角度而言,我則認為,島田還另有兩大代表作。
一部是《斜屋犯罪》,首度以怪奇建築為故事舞台,在日後啟迪了綾?行人創作《奪命十角館》,掀起延燒至今的「新本格」浪潮。
一部是《黑暗坡的食人樹》,立基於《斜屋犯罪》的創作成果,但卻更進一步超脫了篇幅的慣例、跨越了國境的藩籬、擴張了知識的應用,開啟「巨篇推理」浪潮。
至今將屆滿二十年的新本格浪潮,雖然起初只是一個商業宣傳的用語,究其內涵,也只不過是現代作家所創作的本格作品之代名詞而已,與江戶川亂步、橫溝正史時代的本格作品,實質上似乎沒有太大差異。
然而,若以島田自己的創作理論來陳述,《斜屋犯罪》與《黑暗坡的食人樹》,正足以象徵新本格浪潮的兩大『本格之器』——所謂的『器』,是指有如公式一般的模型,故事架構雖訂有通則,但細節則可以自由發揮。
簡言之,做為類型小說的推理小說,追求的是作者與讀者的共識。有了合適的『器』,作者易於發揮,讀者也樂於接受,可說是皆大歡喜。然而,儘管使用『器』有許多好處,但要創造出新的『器』,卻是一件困難的事。
例如,橫溝正史所創造的『金田一耕助』探案、西村京太郎的『十津川省三』探案,分別將鄉野奇談及鐵路旅情和推理小說作了新穎的融合,除了作家自身大獲成功以外,也引來的大批的後輩追隨。這就是成功的『器』。
觀察新本格浪潮的諸多作家,或許行文風格、創作理念大有差異,但讀者每年都可以見到根據《斜屋犯罪》與《黑暗坡的食人樹》的原初典型發展出來的新作,這正足以證明島田在『器的創造』上,確有獨出胸臆之處。
發表《黑暗坡的食人樹》以後,島田不僅持續以『新?御手洗』系列的《水晶金字塔》、《眩暈》、《雅特波斯》等作,運用、極化自己創造的兩個『器』,也持續深究、研探『器』的本質,發表了許多創作理論。
『新?御手洗』在島田的努力不輟之下,終於進展到極致,在《雅特波斯》畫下句點。隨後,島田與評論家笠井潔共同發表了《日本型惡平等起源論》,以及《世紀末日本紀行》、《秋好事件》等非小說創作,目光暫時轉往日本人論、死刑廢除等議題。
在睽違《雅特波斯》的三年後,在小說創作蟄伏以久的島田,將兩個『器』的精髓凝鑄到極限,發表了本作《龍臥亭殺人事件》。怪奇建築物化身為盤據山林的臥龍,上下兩冊的篇幅也雄然超過千頁,是當時島田作家生涯的新顛峰。
更重要的是,島田在『器』的領悟上也得到了最後的結論,並應用在《龍臥亭殺人事件》中——這稱為『守則複用型』的本格推理創作。
Ⅱ
在《本格Mystery宣言Ⅱ》中的〈守則型創作的光與影〉,島田以『○○七情報員』為例,分析了詹姆士?龐德的系列電影為何數十年風靡全球、歷久不衰的原因。
例如,在電影開場之初,必須以節奏緊湊的小事件來彰顯龐德的能耐;相同的,負責電影主軸情節的犯罪陰謀首腦,也會在開頭的另一個場景展現實力。接著,英國情報局必須發現一項國際陰謀,而○○七是唯一能夠阻止陰謀的人。
至於做為冒險主體的舞台,則必須是對歐美觀眾而言是神秘的、充滿想像空間、暗藏危機的異國秘境——像是中南美洲、非洲、東歐、亞洲等地。抵達有如觀光勝地的舞台,娓娓響起全球當紅歌手詠唱的主題曲。
在冒險的過程中,勢必要搭配耀眼奪目的美酒珍饈、帥勁十足的高級跑車、尖端前衛的科技道具,以及艷麗火辣的性感美女。故事的最後,必須是○○七單槍匹馬深入敵境,將陰謀份子的總部一舉殲滅。也就是說,前述的種種因子,構成了詹姆士.龐德系列電影的暢銷公式。
從這樣的角度觀之,若要應用『器』來創作,就必須分析『器』的組成因子,然後在每個因子中加入作者的創意,成為作者易於發揮、讀者樂於接受的公式化作品。不僅風格得以統一,公式還可重複利用。這就是『守則複用型』的創作方式。
相信一般讀者一定非常熟悉,在歐美古典黃金時期的發展過程中,也曾出現諾克斯的〈推理十誡〉和范?達因的〈推理小說二十則〉,內容涵蓋諸多條件與限制,同樣可以視為一種『守則複用型』。
島田提到,若以綾?行人的『館系列』做為創作目標,自然就應該將『館系列』的複用型守則分析出來;又因為『館系列』代表了新本格浪潮,所以他將分析後的複用型守則,稱之為〈新本格七則〉。
〈新本格七則〉發表之後,理所當然地引來不少批評。畢竟,小說創作常有例外,是不可能囊括所有事例的。不過,〈新本格七則〉仍然有其趣味之處,試摘錄如下,做為參考。
一、事件的舞台必須是封閉空間,例如孤島或暴風雪山莊。登場人物無法自由出入,也必須排除擁有先進鑑識技術的警方。亦即,必須保證只有邏輯思考才能破案的必然性。
二、屋內的各房間都要能夠上鎖,屬於重視隱私的建築物。
三、屋宅的主人或客人,全員在小說開頭都必須介紹給讀者,兇手就在其中。
四、發生了各種事件,並導向血腥的慘劇。
五、偵探登場,是後來才出場,或是一開始就在屋內都可以。
六、慘劇依然繼續發生,但兇手的身分依然不明。偵探開始提出推理,讀者可以跟著鬥智。
七、偵探在故事最後指出兇手,必須是令讀者意外的人物。如果無法做到,就不能稱為成功的作品。
我認為,儘管稱為公式作法,儘管模式看起來似曾相識,實際上創作出來的傑作依然所在多有。因為『守則複用型』的關鍵,並不在公式本身是否嚴格地具備所有作品的特徵,而在如何善用公式來創造新意。
島田不僅力排眾議,為〈新本格七則〉大力辯護;在《龍臥亭殺人事件》的後記裡,也提及撰寫本作的目的之一,就是為了要寫出『守則複用型』的推理小說。但是,依據評論家千街晶之的說法,讀完本作之後,會感覺到這是一部『守則複用型』作品的讀者,卻似乎是不多。
這又是為什麼?
因為,稍不留意的讀者,恐怕會忽略掉島田沒有特別解釋的創作真意。
Ⅲ
(下文或有揭露本書故事情節,請讀者自行斟酌是否續讀。)
儘管島田根據守則型創作的特徵提出了〈新本格七則〉,但《龍臥亭殺人事件》顯然並不是以〈新本格七則〉為『守則複用型』的作品。
由於這部作品提到了日本社會犯罪史上的重大刑案『津山事件』,這可以說是島田創作本書的關鍵線索,此處暫且先略為簡述『津山事件』。
『津山事件』發生於一九三八年的岡山縣津山市附近的苫田郡西加茂村,當時二十一歲的都井睦雄,以獵槍及日本刀在不到兩個小時的時間內殺死三十人,最後逃入深山內飲彈自盡。極短時間內的大量殺人,不要說是日本,就算是全世界,都是很罕見的犯罪事件。
『津山事件』曾被橫溝正史改編於《八墓村》中,島田既與他同屬本格派,《龍臥亭事件》也與『金田一耕助』探案經常出現的舞台岡山縣相同,因此千街晶之認為本書是島田從橫溝正史的作品中尋找出複用型守則而完成的。
不過,我的看法稍有不同。事實上,以『津山事件』為題材的作家,尚有另一位社會派大師松本清張。他在罪案實錄短篇集《推理小說的系譜》中,首篇〈驅往黑暗的獵槍〉就是以紀實型式來記述『津山事件』的傑作。
《龍臥亭事件》絕非僅僅如同《八墓村》般利用了『津山事件』做為虛構的故事骨架,相反地,它以大量篇幅細膩地敘述了『津山事件』的始末,洋溢著罪案紀實的色彩。甚而,整個大量殺人事件的始末,延展到更早的『玉之井分屍命案』、『增淵事件』、『阿部定事件』等殘酷獵奇的真實刑案,詳實地反映了當時日本社會的陰暗面向。
換句話說,島田所使用的複用型守則,並不止於橫溝一端,更加入了松本清張作品的寫實技巧。自從《奇想、天慟》以後,《龍臥亭事件》是『幻想與寫實交相融合』手法的再次突破。
而,試圖將兩位前輩大師的特長共冶一爐,加上千頁以上的宏大篇幅,島田的寫作企圖與格局也真是令人嘆為觀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