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力量大:達令日記2
- 作者:梅根.麥卡菲蒂
- 原文作者:Megan MaCafferty
- 譯者:林淑娟
- 出版社:美麗殿文化
- 出版日期:2006-07-05
- 語言:繁體中文
- ISBN10:9868211948
- ISBN13:9789868211940
- 裝訂:平裝 / 280頁 / 16k菊 / 14.8 x 21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J.D.個人檔案(Jessica Darling)
她是:
1資優班學生(全校最聰明的女生)
2田徑校隊隊長
3校刊超人氣作家
4被老師視為最有可能成功的人物,絕對能唸長春藤名校
但她老是擔心:
1最要好的朋友搬到一千哩外。
2交友運不濟。
3父母一直不瞭解她。
4無法入睡。
5月經失蹤。
6迷戀上不想再提起他名字的傢伙。
7再度愛上男同志
8深怕911事件再度發生
J.D.聰明又是田徑高手,是全校注目的明星學生,她的心中卻充滿苦惱,害怕孤單,擔心找不到男友。
她的慧黠與叛逆性格,使得這本日記是百分之百的誠實,在少女的眼中,世事的虛偽全部被戳破,活得真誠與開心是最重要的事。
本書在美國暢銷數十萬本,可見J.D.的魅力無法擋,因為它正如「慾望城市的少女版」:聰明、時髦且不做作。無論你是18歲或過了18歲,心中有「少女」的女孩與女人們,我們的天賦永遠能超越一切障礙,因為少女的力量是最強的!
哈佛大學生被爆抄襲本書!獲出版社兩千萬台幣簽約金的哈佛女Kaavya Viswanathan坦承,新書採自本書構想。
本書作者的筆鋒就像曾獲得「愛德華終身成就獎」的青少年小說作家茱蒂?布倫(Judy Blume)與短篇小說作家桃樂西?派克(Dorothy Parker)的混合。 ──《華爾街日報》
一本犀利又詼諧的小說,我們可以在女主角的內心世界裡看到自己。我喜歡這本書。 ——蘇菲?金索拉,《購物狂的異想世界》和《購物狂挑戰曼哈頓》作者
閱讀本書就像重新閱讀你自己的日記,它妙趣橫生……你會跟著它笑,跟著它嘆息,因為潔西卡是個令人欣賞的叛逆英雌。——ELLE girl
作者簡介
梅根.麥卡菲蒂
本為《柯夢波丹》雜誌資深編輯,亦曾為《魅力》(Glamour)、《都會女孩》(CosmoGirl!)、《十七歲》(Seventeen)、《Elle
Girl》、《Shape》、《YM》等頂尖雜誌撰稿,她很熟悉青少年在乎又恐懼的時尚流行、次文化和Y世代術語,還有校園裡的派系階級和少女心事。在其令人捧腹大笑的辛辣文字背後,麥卡菲蒂深諳舉世皆然而恆常不變的人性:友誼、親情、堅持自我或與群體妥協、光鮮外貌下不被瞭解的孤獨。
麥卡菲蒂的寫作風格被《華爾街金融日報》譽為是茱蒂.布倫(Judy Blume)(台灣曾出版《神啊!你在嗎?》)與桃樂西.派克(Dorothy Parker)的合體,著有:
2001:《首席情人—達令日記》(Sloppy Firsts)
2003 :《達令日記2》(Second Helpings)
2006:《達令日記3》(Charmed Thirds)
譯者簡介
林淑娟
自由譯者。譯作包括《包法利夫人》、《小婦人續集》(希代)、《美麗的哀傷》、《把托斯卡尼帶回家》(商務印書館)、《首席情人—達令日記》(美麗殿)等逾百本。
上禮拜五,麥克要我們交日記,他預備在週末讀我們的日記。你應該看出來我要講什麼了。沒錯,我是個白癡。
我交錯了日記。
心理學家會說我是故意的。那是刻意造成的意外,因為我要他讀我所有的心事,包括寫他的部分,他也果真讀了。
我知覺到我幹了什麼糗事,到我上他的課之間,隔了四十八個小時。那時我真是叫天天不應。當我星期一早上羞愧的試著向他解釋我犯的錯誤時,他說那他更有理由看我的日記。然後他引用英國大文豪兼文學批評家亞歷山大?波普(Alexander Pope)的話。
「『觀察我們自己的行為,看在觀察者的份上,我們會更偏愛自己。』」
「呃……可是……」
「沒有可是。」他說。「討論結束。」
接下來的五天,麥克都沒提到日記。我希望我寫作班同學的日記會寫些比我的還瘋狂的東西,我祈禱他們全都寫羶腥色的勁爆題材,讓麥克認為我的好色小品根本不足觀也。
我甚至考慮請求巫師在五星圖的五個頂點施法,讓我的希望和祈禱成真。萬一果真如此,我該如何償還人情債,把我的靈魂送給幽冥之主嗎?那其實是個划算的小代價,真的。
終於,今天,星期一,午休的時候,麥克拿著我交錯的日記本對我說,「王爾德說,『情緒的好處在於引我們走入歧途。』」
「喔。」
「我們來討論這個。」
好呀,我們來討論他三十幾歲,而我是未成年少女,我迷戀他是單戀老師的不倫行為。他會說些「別靠我太近以免敗壞我的名譽並害人入獄」之類的話,而現在我們單獨在教室裡,而周圍沒有別人,而天氣很熱,而我汗流浹背,而他在談引我誤入歧途,而我穿得不多,而……
「不要因為妳寫了有關我的事情而感到尷尬。」他切入主題。
我想說,喔,不,我一點都不尷尬。我相信應該清楚的表達一個人內心深處的想法和感情,即使那可能有違常規,或違法。畢竟,如果我們不讓心裡所想的自由的表達出來,那要心做什麼?
可是我說出口的卻只有:「呃。」
「妳熟悉我的作品,是不是?」
「喔,是的!當然!我喜歡你的書!」我說謊。在我來上寫作班之前,我從來沒聽過他的名字或他的作品。
「那麼妳該知道我的第一本小說《媽媽的兒子》是半自傳體的書,寫我如何掙扎出櫃的過程。」
出櫃?
「那本是獻給我長久以來的愛人……」
愛人?
「勞爾。」
勞爾?
「所以妳該知道我是個同性戀……」
同性戀?
他是……
同性戀。
當然啦!
他當然是同性戀。
我為什麼老是迷戀上同性戀?先是保羅?帕里皮安諾,現在是麥克。全曼哈頓有氣質的男人都是同性戀嗎?在我從少女變成老處女之前,我還會碰上幾個同性戀?這種事只有我會碰到。
「我的意思是,妳不必為妳所寫的感到尷尬或不安。」
他明知我一定會尷尬不安,還說得一副理所當然。我覺得自己像個爆裂的馬屁股,他唯一能做的是,開一槍或把它黏好。
「那離題了。我想跟妳談妳的日記。為什麼妳在上課時寫的,沒有這本日記好?」
我想說,你是什麼意思?結果我只發出「嗄?」的聲音。
「我要妳寫得像這樣,」他說著把日記本還給我。「這是真實的妳。妳如果想當作家,就不要再壓抑自己。妳必須寫得像這樣。」
他按摩一下他的頭皮,像是在等我說出一句完整的回答。
「黑衣遊魂族,妳真是描述得太貼切了,那些人都只被要身為一個作家必須具備自我厭惡的傳統框格給限制住了。他們都缺少妳所擁有的一種東西:作家的靈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