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一般人都認為,管制網際空間是不可能的--也就是說,網際空間是免於來自政府(或其他人)的掌控侵擾。
「網路社會與法律」認為,這個觀點是錯誤的。無法管制並非網際空間的天性;網際空間並沒有所謂「天性」可言。網際空間只有所謂的「程式碼」--亦即組成網際空間的軟體和硬體。程式碼可以創造出自由的空間--就像網路原本的架構一樣--或是一個被強烈壓抑控制的地方。
如果我們錯過的這個觀點,我們就會錯過網路變遷的過程。在商業的影響下,網際空間已經成為一個被高度控管的地方了,在那裡,我們的行為比在真實空間時還要受到更嚴密的控制。
但這一切並非是不可避免的。我們可以--必須--選擇我們想要的網際空間種類及我們可以承擔什麼樣的自由。這些選擇都跟架構有關:什麼樣的程式碼會管制網際空間,及由誰來控制。在這個領域中,程式碼是具有重大意義的法律,它所傳達的價值是靠律師、決策者,及公民來決定的。
作者簡介
勞倫斯雷席格
曾任芝加哥大學法學院教授,現為哈佛大學法學院教授,及網路及社會柏克曼(Berkman)中心會員。現居住在康橋,麻塞諸塞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