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藝術史上的所謂“新藝術”,即Art Nouveau。這是一個專有名詞,也是一個法文詞彙。嚴格來講,“新藝術”運動是一個有欠規範的名稱,它所指涉的真實物件是百餘年前在西方興起的一種藝術設計思潮及藝術實踐的總體風尚,但其範圍並不局限於法國。Art
Nouveau一詞僅僅是法國對於上述思潮和風尚的稱呼,在其他國家和地區,對這同一種藝術風潮則有著不同的稱呼,例如在奧地利,這一思潮和風尚被稱為“分離派”運動(Secession),在德國被稱為“青年風格”運動(Jugendstil),在義大利則被稱為“自由風格”運動(Stile Liberty),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雖然名稱各異,但若從總體的和歷史的觀點來看,與19世紀前期和此前的西方藝術風格相比較,在各個國家發生的上述這一思潮和風尚又都同時體現了一個“新”字——它們都是對當時佔據主導地位的傳統藝術形式和正統藝術風格的更新、揚棄乃至背離。因此,在這一意義上籠統地以“新藝術”來稱呼它們,卻也有其合理性。但是我們必須同時記住,在“新”這一共同特徵下,它在不同國家和地區的表現也有著諸多差異。
新藝術運動發端於19世紀末,大致結束于20世紀初,它是一種廣泛的藝術思潮和藝術實踐活動,所涉及的地理範圍包括歐洲大陸、英美及其有關屬地。以及部分東亞和中亞地區。新藝術運動是一場聲勢浩大的跨越世紀轉捩點的藝術潮流,它前承19世紀中後期的工藝美術運動,後啟在兩次世界大戰之間流行開來的裝飾藝術運動,以及後來的現代主義思潮,因此新藝術運動作為一種轉折和過渡,在西方美術發展及工藝設計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