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結束了3個月的“ 在路上”生涯,再次回到家裡,我可以自信地告訴你們,我熱切地抓住了過去3個月裡每一次旅行的機會。在美國懷俄明州,我花了一下午時間,乘一輛三輪摩托車(side-by-side)巡遊了大提頓國家公園(Grand Teton National
Park),一路上雖灰頭土臉,卻很享受看見大灰熊那一刻渾身一激靈的刺激感;在加利福尼亞州,我報名參加了一個一周健身課程,在冥想的迷宮中信步漫遊,發現了許多我都不知道自己擁有的問題的答案;在田納西的黑莓農場,我跟一群可愛的小豬玩耍閒逛,它們讓我對早上剛吃過培根產生了深深的罪惡感(不可思議,我素食主義附身了);在伊利諾州的普拉諾(Plano),我開啟了一場建築美學朝聖之旅,參觀了密斯·凡·德·羅(Mies
van der Rohe)的範斯沃斯住宅(Farnsworth House);我對紐約的熱愛之火再次燃燒起來,我細細探索了每一個街區,有了許多“ 再發現”。不可否認,在這些活動的間隙我偶爾會顧影自憐,但最終它們都成了我人生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