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是埃里克•A.波斯納教授的代表作之一。在本書中,作者以其擅長的成本—收益分析開篇,從短期成本和長期成本兩個角度探討美國學界對國際法的態度。
針對多數學者所謂「全球法律主義」的態度和美國法治文化帶來的對法律(包括國際法)的信仰,作者指出,不能離開法律的社會維度來看待國際法。
作者的核心觀點,當國際法服務於國際合作中的民族國家利益時,國際法才存在並且重要。以此認識為基礎,作者對諸多國際機構、國際法律制度和國際法律問題進行了深入和切實的分析。
埃里克•A.波斯納(Eric A. Posner)
先后畢業於耶魯大學和哈佛大學,現供職於芝加哥大學法學院,在國際法、合同法等領域有廣泛建樹。他的父親是美國聯邦第七巡回上訴法院法官、著名學者理查德德•A.波斯納教授(Richard A. Posner)。
截至2014年,埃里克•A.波斯納已成為美國引證率最高的法學學者之一,在國際法、成本—收益分析和憲法等領域有廣泛的影響力。他的主要作品包括:《法律與社會規范》(2000年)、《國際法的局限》(2005年)、《全球法律主義的危險》(2009年),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