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現象學家列維納斯的代表作,是其前期思想的核心,對現象學有着深遠的影響。在本書中,列維納斯把西方傳統的存在論哲學視作一種總體哲學。這種哲學以作為總體的存在為最終的意義來源,抹殺作為個體的個人的意義與價值,充滿了對於他者的暴力。與這種總體哲學相反,列維納斯通過對面容的現象學分析表明,在面容中呈現出來的他人標志着絕對的外在性,是真正的無限,不可還原為內在性。他進而證明,自我與他人的倫理關聯既先於自我與他人的存在關系,也先於自我與對象的存在關系。
在此意義上,倫理學先於存在論。本書最終表明,自我與他人之間有着一種不可還原的非同一性,自我與他人的面對面是存在中的終極關系。因此,哲學必然是「多元論」的,世界的本原是多元,是每一個表達着的自我。這多元之間則通過作為主體性的善良而最終走向和平。
伊曼努爾·列維納斯(Emmanuel Levinas,1906—1995),生於立陶宛考納斯,當代法國著名的猶太哲學家,
20世紀歐洲最偉大的倫理學家。他融匯希臘文化和希伯來文化,通過對傳統認識論和存在論的批判,為西方哲學提供了思考異質、差異、他者性的重要路徑,揭示了從倫理的維度重建形而上學的可能性。其主要著作有:《從存在到存在者》《總體與無限》《異於存在或本質之外》《時間與他者》《為他人的人道主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