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稱《唐故秘書省著作郎夔州都督府長史上護軍顏君神道》。顏真卿時年七十歲撰文並楷書。于唐大歷十四年(公元七七九年)刻石,碑四面環刻,存書三面。
碑陽十九行,碑陰二十行,各三十八字,左側五行,行三十七字。碑右側上半部分有宋人題刻︰『忽驚列岫曉未逼,朔雪洗盡煙嵐昏。』下半部分刻有宋伯魯于一九三二年的跋題。此碑舊在陝西西安,後原石湮沒。
一九三一年重出,移存于西安碑林,後定為國家級重點保護文物。現北京故宮博物院藏有初拓本。此石因久埋土中,未受椎拓,神采如新,為顏氏晚年佳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