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丹布朗小說中的羅伯特蘭登真有其人,指的就是FBI卧底探員羅伯特惠特曼。在書中他的辦案經歷比電影情節還精彩。羅伯特·惠特曼擔任FBI探員達二十年之久,期間成立了聯邦調查局藝術犯罪組(ArtCrimeTeam)。他會彈肖邦的幻想即興曲,能辨別畫作的好壞,也能辨別雷諾阿與馬內或是高更與塞尚作品,並充滿自信的闡釋其中的差異。
憑借著卧底偵查的技術,以及豐富的藝術知識,二十年來他總共追回了價值價值數億美金的藝術品及文物,他的故事被記入過多種類型的紀錄片,他偵辦的案件上過世界各大重要媒體的頭條。
惠特曼獲得過美國史密斯學會文物保護最高勛章、秘魯榮譽勛章、西班牙榮譽勛章、他是退休後首次露面的最傳奇藝術犯罪領域的特工,各種藝術犯罪電影、美劇的原型,他經常在不攜帶武器的情況下卧底辦案,與竊賊、騙徒、黑手黨、押客交易商周旋。
二十年來,他拯救過莫納、畢加索、倫勃朗、洛克威爾等畫家的作品,還追回已失竊一百年的《權利法案》原始抄本、秘魯印加帝國的黃金盔甲、原屬於慈禧太後的世界第二大水晶球、賽珍珠親筆校訂過《大地》的原始手稿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