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旭東主編的《合同法》整個課程分為總論和分論兩個部分,總論部分講授合同法的一般理論,包括合同與合同法概述、合同的訂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變更與轉讓、合同權利義務的終止、違約責任等,概括了合同從“生”到“死”整個過程的基本法律問題。
分論部分則是對合同法規定的15種有名合同內容的講解,包括︰買賣合同,供用電、水、氣、熱力合同,贈與合同,借款合同,租賃合同,融資租賃合同,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合同,運輸合同,技術合同,保管合同,倉儲合同,委托合同,行紀合同,居間合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