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關于侵權行為法的違法性概念,第二部分為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責任。在侵權行為的違法性方面,《侵權違法性與損害賠償》主要探討違法性概念的內涵,及違法性與過失概念的區辨。《侵權違法性與損害賠償》除整理法國、德國、日本及英美等國關于違法性的意涵外,並發現我國台灣地區法院實務關于侵權責任成立,逐漸由權利侵害發展為違法侵害。
在損害賠償方面,主要討論損害賠償法上的「損害」概念、慰撫金的調整補充機能、過失相抵的法理基礎及賠償代位等。希望藉由損害概念的澄清,及過失相抵法理基礎的探討,使法學上對于侵權行為法的運作結構,與損害賠償法的機能,有進一步的認識。《侵權違法性與損害賠償》為作者前版書的修訂版,曾在我社出版。我國剛于去年頒布了新的《侵權責任法》,《侵權違法性與損害賠償》內容同屬大陸法系,對我國的新法的實施有很具體的借鑒作用。
陳聰富,現為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兼任副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