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歷史法學派內部羅馬法學派與日耳曼法學派的分裂著墨較多,因為兩派的離合聚散,折射的是l9世紀中期後德國社會的各種思想沖突。《法律與歷史:體系化法史學與法律歷史社會學》也挖掘了歷史法學派的一些不那麼起眼的學者。作為異域的研究者,並非是要強調他們學術的重要性,或者建議將其移入法學偉人祠。
對真正的思想者而言,思想的傳播比其身前身後名也許更要緊。歷史法學派誕生已近二百年,已為陳跡,能否浴火重生,尚不可期;但歷史法學與法學研究最多只是漸行漸遠,在某個階段,法學也許還會載欣載奔,迎接這位老朋友。
謝鴻飛,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副研究員,民法研究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