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2010年修訂)》(衛生部令第79號)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它要求藥品生產企業必須建立涵蓋GMP的全面質量管理體系,包括質量保證體系、質量控制體系以及質量風險體系,這樣才能更好地實施GMP。本書介紹了全面認識藥品生產質量、制藥企業質量管理體系的通用標准GB/T 19001及個性標准ICH
Q10制藥質量體系,重點介紹了藥品GMP(2010年修訂)標准的理解及實施。
本書可作為制藥企業實施質量管理體系及GMP進行全員培訓的實用教材,也可供藥品監督管理人員參考,供高中等醫藥院校師生閱讀。
目錄
第一篇 全面認識藥品生產質量
第一章 藥品生產質量概論
第一節 新的質量觀念
一、什麼是新的質量觀念
二、質量概念生態化
三、產品概念綠色化
四、顧客概念社會化
五、質量管理的目的是以人為本、實現可持續發展
六、新質量觀念的三要素平衡
七、質量管理思想及標准化實踐的進步
八、第一次就必須把事情做好
第二節 藥品生產質量的核心標准是GMP
一、藥品GMP的產生及發展
二、新世紀里GMP發展的展望
三、藥品GMP標准是強制性國家標准
第三節 全面質量管理概述
一、廣義質量概念
二、質量管理的內涵、活動、職能及原則
三、全面質量管理的理論與實踐中的理念
四、全面質量管理的涵義及特點
五、全面質量管理的基本理論觀點
六、全面質量管理的工作程序
七、質量管理小組活動
第四節 藥品生產質量形成的理論
一、藥品生產的質量職能
二、藥品質量形成規律
三、藥品GMP是促進質量良好形成的規范
四、GMP是制藥企業TQM重要組成部分
第五節 藥品生產管理思想與企業文化
一、以人為本的企業文化理念在管理學上的運用
二、企業文化的內涵
三、建立健全以質量為中心的藥品生產的企業文化
第六節 建立科學的藥品生產監管機制
一、藥品GMP檢查與企業生產品種現場工藝核查相結合的機制
二、派駐監督員工作與企業質量受權人制度和非現場監管相結合的機制
三、完善藥品生產准入和退出機制
第七節 藥品生產質量管理新理念
一、質量源於設計和生產
二、質量體系和風險管理
第二篇 制藥質量體系的實施
第二章 質量管理體系國家標准的理解及實施
第一節 八項質量管理原則
一、八項質量管理原則是主導質量管理體系要求的一種哲學思想
二、以顧客為關注焦點的觀念應以使顧客滿意為目標
三、領導作用在全面質量管理中發揮重要的關鍵作用
四、全員參與體現了群策群力的哲理
五、過程方法為過程能力分析技術的應用打下基礎
六、管理的系統方法對過程的有效控制提供了系統的綜合治理途徑
七、持續改進總體業績應當是企業的永恆目標
八、基於事實的決策方法應是制藥企業常用的方法
九、與供方互利的關系在制藥行業是一條鐵律
十、質量管理八項原則就是市場經濟的企業文化或質量文化的代表
十一、質量管理八項原則的實施
第二節 質量管理體系基礎
一、質量管理體系的理論說明
二、質量管理體系要求與產品要求
三、質量管理體系方法
四、過程方法
五、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
六、最高管理者在質量管理體系中的作用
七、文件
八、質量管理體系評價
九、持續改進
十、統計技術的作用
十一、質量管理體系與其他管理體系的關注點
十二、質量管理體系與卓越模式之間的關系
第三節 對國家標准GB/T19001引言的理解及實施
一、總則
二、過程方法
三、與GB/T19004的關系
四、與其他管理體系的相容性
第四節 對國家標准GB/T19001范圍的理解及實施
一、總則
二、應用
第五節 質量管理體系的總要求及文件要求
一、質量管理體系總要求
二、質量管理體系文件要求
第六節 對國家標准GB/T19001管理職責的理解及實施
一、管理承諾
二、以顧客為關注焦點
三、質量方針
四、策划
五、職責、權限與溝通
六、管理評審
第七節 對國家標准GB/T19001資源管理的理解及實施
一、資源提供
二、人力資源
三、基礎設施
四、工作環境
第八節 對國家標准GB/T19001產品實現的理解及實施
一、產品實現的策划
二、與顧客有關的過程
三、設計和開發
四、采購
五、生產和服務提供
六、監視和測量設備的控制
第九節 對國家標准GB/T19001測量、分析和改進的理解及實施
一、總則
二、監視和測量
一、受托方必須具備的條件
二、受托方的責任義務
三、受托方不得從事對產品質量有不利影響的活動
第四節 合同
一、合同應明確雙方各自的職責
二、合同對質量受權人批准放行程序的規定
三、合同應規定雙方的事權
四、對記錄、樣品保存及調閱檢查的規定
五、對受托方進行檢查或現場質量審計的規定
六、委托檢驗合同應明確受托方有義務接受藥監部門的檢查
第十五章 產品發運與召回
第一節 產品發運與召回的GMP原則
一、企業應建立產品召回系統
二、因質量原因退貨和召回的產品的處理
第二節 發運
一、每批產品均應有發運記錄
二、有關藥品發運的零頭包裝的規定
三、發運記錄的保存期限
第三節 召回
一、企業應制定召回操作規程
二、應指定專人負責組織協調召回工作
三、召回應當能夠隨時啟動
四、有關藥品召回的報告規定
五、有關查閱藥品發運記錄的規定
六、已召回的產品應當有標識
七、召回的進展過程應當有記錄
八、應當定期對產品召回系統的有效性進行評估
第十六章 自檢
第一節 自檢的GMP原則
一、定期組織對企業進行自檢
二、自檢是GMP認證的前奏
第二節 自檢
一、自檢應當有計划
二、由企業指定人員進行獨立、系統、全面的自檢
三、自檢應當有記錄
第十七章 附則
第一節 本規范為藥品生產質量管理的基本要求
一、企業可以制定藥品GMP實施指南
二、藥品GMP(2010年修訂)的附錄明確了無菌藥品、原料藥、生物制品、血液制品、中藥制劑等藥品生產質量管理活動的特殊要求
第二節 以驗證為手段提升GMP的水平
一、藥品GMP是動態發展的科學
二、以驗證為手段提升GMP的水平
第三節 術語含義及GMP施行日期
一、術語含義
二、藥品GMP(2010年修訂)施行日期
第四篇 藥品GMP認證以及醫藥行業結構調整
第十八章 藥品GMP認證以及醫藥行業結構調整
第一節 加快推進醫藥行業結構調整
一、調整產品結構
二、調整技術結構
三、調整組織結構
四、調整區域結構
五、調整出口結構
第二節 藥品GMP認證
一、對藥品GMP認證的時限規定
二、藥品GMP認證申請資料要求
藥品GMP認證申請資料要求
關於發布《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2010年修訂)》無菌藥品等5個附錄的公告
附錄1:無菌藥品
附錄2:原料藥
附錄3:生物制品
附錄4:血液制品
附錄5:中藥制劑
參考文獻
后記
三、不合格品控制
四、數據分析
五、改進
第三章 制藥質量體系
第一節 制藥質量體系概論
一、為什麼要建立制藥質量體系
二、實施藥品質量體系的好處是什麼
三、企業如何證明實施了制藥質量體系
第二節 制藥質量體系各論
一、緒論
二、范圍
三、ICHQ10與地區性GMP要求,ISO標准及ICHQ7之間的關系
四、ICHQ10與法定方法間的關系
五、ICHQ10的目標
六、實現途徑:知識管理和質量風險管理
七、設計與內容的考慮
八、質量手冊
第三節 管理職責
一、管理承諾
二、質量方針
三、質量策划
四、資源管理
五、內部溝通
六、管理評審
七、外包活動和物料采購的管理
八、產品所有權變更的管理
第四節 工藝性能和產品質量的持續改進
一、生命周期階段目標
二、制藥質量體系要素
第五節 制藥質量體系的持續改進
一、制藥質量體系的管理評審
二、影響制藥質量體系內外部因素的監測
三、管理評審的輸出和監測
第六節 術語表及附錄
一、術語表
二、附錄1:增強以科學和風險為基礎的法定方法的潛在機會
三、附錄2:ICHQ10制藥質量體系模型簡圖
第三篇 藥品GMP的理解及實施
第四章 藥品GMP的總則
第一節 藥品GMP的立法依據
一、藥品管理法有關GMP的規定
二、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有關GMP的規定
三、藥品GMP在我國法律體系中的地位
第二節 企業應當建立藥品質量管理體系
一、國家標准GB/T19001是建立並實施質量管理體系的通用的共性標准
二、ICHQ10制藥質量體系是制藥企業建立和實施質量管理體系的個性標准
三、認識企業建立質量管理體系的必要性
第三節 GMP是藥品生產管理和質量控制的基本要求
一、GMP是質量管理體系的一部分
二、GMP是藥品生產和質量管理的基本准則
三、藥品GMP是動態的發展的科學
第四節 藥品生產的企業文化本質上就是誠信的質量文化
一、從假劣藥品案件的結果反證企業要培育誠信的質量文化的重要性
二、建立誠信的質量文化勢在必行
第五章 質量管理
第一節 原則
一、企業應當建立符合藥品質量管理要求的質量目標
二、企業高層管理人員應當確保實現既定的質量目標
三、實現質量目標的資源保障
第二節 質量保證
一、質量保證的地位和重要性
二、質量保證系統涵蓋的范圍和具體要求
三、藥品生產質量管理的基本要求
第三節 質量控制
一、質量控制的內容
二、質量控制的基本要求
第四節 質量風險管理
一、質量風險管理新理念
二、質量風險評估的原則性要求
三、質量風險管理過程應與風險級別相適應
第六章 機構與人員
第一節 機構與人員的原則要求
一、企業應當建立與藥品生產質量管理相適應的組織機構
二、質量管理部門應當參與所有與質量有關的活動
三、人員的資質及職責
四、職責通常不得委托給他人
第二節 關鍵人員要發揮關鍵作用
一、關鍵人員的定義、職責及定位
二、企業負責人是藥品質量的主要責任人
三、生產管理負責人的資質及主要職責
四、質量管理負責人的資質及主要職責
五、生產管理負責人和質量管理負責人的共同職責
六、質量受權人的資質及主要職責
第三節 培訓是制藥企業發展的戰略需求
一、企業應當指定部門或專人負責培訓管理工作
二、全員培訓的必要性及內容
三、要重視高風險操作區的員工培訓
第四節 人員衛生
一、人員衛生的培訓及人員衛生操作規程的建立
二、人員衛生操作規程的內容
三、人員健康管理
四、直接接觸藥品的生產人員的防污染措施
五、非生產區人員進入的規定
六、更衣規程及對工作服的管理規定
七、制藥美學的一個原則
八、生產區和倉儲區應當禁止吸煙和飲食
九、避免裸手操作直接或間接接觸藥品
第七章 廠房與設施
第一節 廠房與設施的GMP原則
一、廠房的總體要求
二、綜合考慮選址
三、總體布局應當合理
四、廠房的維護管理
五、廠房有關照明、溫度、濕度和通風設施
六、防止昆蟲等動物進入及防止殺蟲劑等的污染
七、防止未經批准人員進入的措施
八、保存圖紙的要求
第二節 生產區
一、對廠房、生產設施和設備要求的基本原則
二、生產區和貯存區應當有足夠的空間
三、對空調凈化系統的原則要求
四、對潔凈區的內表面的要求
五、對各種管道、照明設施、風口和其他公用設施的設計和安裝的要求
六、對排水設施的要求
七、對制劑的原輔料稱量的要求
八、對產塵操作間的要求
九、對藥品包裝的廠房或區域的要求
十、生產區應當有適度的照明
十一、對中間控制區的要求
第三節 倉儲區
一、倉儲區應當有足夠的空間
二、倉儲區的設計和建造
三、對高活性物料或產品的要求
四、接收、發放和發運區域的保護功能要求
五、隔離存放方式的要求
六、對物料取樣區的要求
第四節 質量控制區
一、質量控制實驗室通常應當與生產區分開
二、有關實驗室的設計
三、儀器室的設置
四、對處理生物制品或放射性樣品等特殊物品的實驗室的要求
五、對實驗動物房的要求
第五節 輔助區
一、有關休息室設置的規定
二、有關更衣室和盥洗室的規定
三、有關維修間的規定
第八章 設備
第一節 有關設備的原則要求
一、設備的設計、造型、安裝、改造和維護的總原則
二、建立設備使用、清潔、維護和維修的操作規程
三、建立和保存設備采購、安裝、確認的文件和記錄
第二節 設計和安裝
一、生產設備不得對藥品質量產生任何不利影響
二、計量設備的要求
三、有關清洗、清潔設備的要求
四、對潤滑劑、冷卻劑等的要求
五、對生產用模具的要求
第三節 維護和維修
一、設備的維護和維修的原則
二、設備的預防性維護計划和操作規程
三、維修后設備的再確認
第四節 使用和清潔
一、生產和檢驗設備的操作規程
二、生產設備應在確認的參數范圍內使用
三、生產設備的清潔及其操作規程
四、清潔的生產設備的存放條件
五、設備儀器的使用日志及記錄內容
六、有關狀態標識的規定
七、不合格的設備的處理
八、對固定管道內容物及流向的規定
第五節 校准
一、對生產和檢驗用計量器具的校准和檢查
二、應確保關鍵計量器具經過校准
三、應當使用計量標准器具進行校准
四、要有明顯的校准標識
五、不符合校准規定的計量器具不得使用
六、自動或電子設備的計量也要進行校准
第六節 制藥用水
一、制藥用水應適合其用途並符合質量標准
二、水系統的設計、安裝、運行和維護
三、對純化水、注射用水儲罐和輸送管道的要求
四、對純化水、注射用水的制備、貯存和分配的要求
五、對水質的監測
六、制藥用水管道的清洗消毒及管理
第九章 物料與產品
第一節 物料與產品的GMP管理原則
一、物料應符合相應的質量標准
二、建立物料和產品的操作規程
三、對物料供應商的質量評估
四、物料和產品的運輸
五、物料接收的操作規程及記錄
六、對物料接收和產品生產后待驗的規定
七、對物料和產品貯存和周轉、發放及發運原則的規定
八、有關使用計算機化倉儲管理的規定
第二節 原輔料
一、對原輔料核對或檢驗操作規程的規定
二、對批取樣、檢驗、放行的規定
三、對原輔料標識內容的規定
四、對原輔料使用的規定
五、對原輔料在有效期或復驗期貯存和復驗的規定
六、對配料操作的規定
七、對物料配制建立復核制度和復核記錄的規定
八、對配料集中存放、作好標識的規定
第三節 中間產品與待包裝產品
一、對中間產品和待包裝產品貯存條件的規定
二、對中間產品和待包裝產品標識內容的規定
第四節 包裝材料
一、對與藥品直接接觸的包裝材料和印刷包裝材料的管理及控制要求
二、有關藥品包裝材料發放操作規程的規定
三、有關印刷包裝材料設計、審核、批准的操作規程的規定
四、有關印刷包裝材料版本變更的規定
五、有關印刷包裝材料、切割式標簽儲運的規定
六、有關印刷包裝材料保管、發放的規定
七、有關批識別標志的規定
八、有關印刷包裝材料建立銷毀記錄的規定
第五節 成品
一、有關待驗的規定
二、有關成品貯存條件的規定
第六節 特殊管理的物料和產品
一、什麼是特殊管理的物料和產品
二、關於特殊管理藥品驗收、貯存、管理的規定
第七節 其他
一、有關不合格的物料、中間產品、待包裝產品和成品標志和保存的規定
二、有關不合格的物料、中間產品、待包裝產品和成品處理的規定
三、有關產品回收的規定
四、有關返工的規定
五、有關返工或重新加工或回收合並后生產的成品檢驗和穩定性考察的規定
六、有關退貨建立操作規程的規定
七、有關退貨管理的規定
第十章 確認與驗證
第一節 認識確認與驗證在實施GMP中的重要性
一、什麼是確認與驗證
二、驗證是實施GMP的基石
三、驗證在實施GMP中發揮重要的作用
四、驗證的基本手段是進行科學研究
五、驗證的文件化過程
第二節 有關確認與驗證的GMP規定
一、企業應當確定需要進行的確認或驗證工作
二、廠房、設施、設備和檢驗儀器應當經過確認
三、建立確認與驗證的文件和記錄
四、采用新工藝前應先驗證其適用性
五、影響藥品質量的主要因素發生變更時應經過確認或驗證
六、清潔方法的驗證
七、有關再確認或再驗證的規定
八、有關驗證總計划的規定
九、對驗證總計划或其他相關文件的要求
十、對確認或驗證方案的要求
十一、驗證方案的實施及驗證報告
十二、根據驗證的結果確認工藝規程和操作規程
第十一章 文件管理
第一節 文件管理的GMP原則
一、文件是質量保證系統的基本要素
二、建立文件管理的操作規程
三、文件的內容應與藥品生產許可及注冊要求一致
四、按文件管理的操作規程辦事
五、責任人簽名並注明日期的規定
六、文件應當標明題目、種類、目的以及文件編號和版本號
七、文件應當分類存放
八、對原版文件復制的規定
九、文件應當定期審核、修訂
十、與GMP有關的活動均應有記錄
十一、應盡可能采用生產和檢驗設備的自動記錄
十二、記錄應當保持清潔及完整
十三、對批記錄的規定
十四、對使用電子數據處理系統等的規定
第二節 質量標准
一、物料和成品應有經批准的現行質量標准
二、物料的質量標准
三、外購或外銷的中間產品和待包裝產品應有質量標准
四、成品的質量標准
第三節 工藝規程
一、對工藝規程的原則性要求
二、工藝規程不得任意更改
三、制劑的工藝規程的內容
第四節 批生產記錄
一、批生產記錄及其可追溯要求
二、批生產記錄的制定依據及設計格式內容要求
三、對批生產記錄原版及復制、分發的控制要求
四、對及時記錄的要求
五、批生產記錄的內容
第五節 批包裝記錄
一、批包裝記錄及其可追溯性
二、批包裝記錄制定的依據及設計格式內容
三、批包裝記錄原版及復制、分發的控制要求
四、對及時記錄及確認簽名的要求
五、批包裝記錄的內容
第六節 操作規程和記錄
一、操作規程的內容
二、廠房、設備、物料、文件和記錄的編碼唯一性的要求
三、要求有SOP的活動有哪些
第十二章 生產管理
第一節 生產管理的GMP原則
一、必須嚴格按照批准的工藝規程和操作規程進行生產操作
二、建立划分產品生產批次的操作規程
三、建立編制藥品批號和確定生產日期的操作規程
四、應檢查產量和物料平衡
五、不得在同一操作間同時進行不同品種和規格藥品的生產操作
六、預防產品及物料不受微生物的污染
七、防止粉塵的產生和擴散
八、對生產期間標識的要求
九、容器、設備或設施所用標識應當清晰明了
十、確保管道和其他設備的連接正確無誤
十一、每次生產結束后的清場
十二、對偏差的處理
十三、生產廠房的人員出入
第二節 防止生產過程中的污染和交叉污染
一、生產過程中應盡可能采取措施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
二、定期檢查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的措施並評估其適用性和有效性
第三節 生產操作
一、生產開始前應當進行檢查
二、應當進行中間控制和必要的環境監測
三、每一生產階段完成后的清場
第四節 包裝操作
一、包裝操作規程應當規定降低污染和交叉污染、混淆或差錯風險的措施
二、包裝開始前應進行檢查
三、包裝操作前的若干檢查
四、包裝操作場所的標識
五、有數條包裝線同時進行包裝時應當采取隔離或其他有效措施
六、待用分裝容器的要求
七、產品分裝、封口后應當及時貼簽
八、單獨打印或包裝過程中在線打印的信息均應進行檢查
九、對使用切割式標簽等的要求
十、應當對電子讀碼機、標簽計數器等的功能進行檢查
十一、包裝材料上印刷或模壓的內容應當清晰
十二、包裝期間,產品的中間控制檢查的內容
十三、有關重新包裝的規定
十四、物料平衡的檢查
十五、包裝結束時對剩余包裝材料的處理
第十三章 質量控制與質量保證
第一節 質量控制實驗室管理
一、對質量控制實驗室的人員、設施、設備的要求,以及委托檢驗的相關規定
二、質量控制負責人的資質要求
三、對質控實驗室的檢驗人員的要求
四、質量控制實驗室的工具書及標准品等的要求
五、質量控制實驗室的文件
六、有關取樣的相關規定
七、物料和不同生產階段產品的檢驗
八、建立檢驗結果超標調查的操作規程
九、有關留樣的規定
十、有關試劑、試液、培養基和檢定菌的管理規定
十一、標准品或對照品的管理規定
第二節 物料和產品放行
一、建立物料和產品批准放行的操作規程
二、物料放行的要求
三、產品放行的要求
第三節 持續穩定性考察
一、持續穩定性考察的目的
二、持續穩定性考察的對象
三、持續穩定性考察的方案、報告及設備
四、考察方案的內容
五、持續穩定性考察的最低頻次
六、增加持續穩定性考察的條件
七、有關持續穩定性考察結果的規定
八、對不符合質量標准的結果或重要的異常趨勢的處理方法的規定
九、對持續穩定性考察的總結報告的規定
第四節 變更控制
一、企業應建立變更控制系統
二、建立變更控制的操作規程
三、變更評估的要求
四、對變更實施的要求
五、對於影響藥品質量的變更還應進行穩定性考察
六、應確保與變更相關的文件均已修訂
七、保存所有變更的文件和記錄
第五節 偏差處理
一、正確執行生產工藝等規程,防止偏差的產生
二、企業應建立偏差處理的操作規程
三、任何偏差都應當評估其對產品質量的潛在影響
四、對偏差的記錄、調查及糾偏的規定
五、質量管理部門應當負責偏差的分類,保存偏差調查、處理的文件和記錄
第六節 糾正措施和預防措施
一、企業應建立糾正措施和預防措施系統
二、建立實施糾正和預防措施的操作規程
三、實施CAPA的文件記錄
第七節 供應商的評估和批准
一、質量管理部門應對所有生產用物料的供應商進行質量評估
二、應建立物料供應商評估和批准的操作規程
三、質量管理部門專人負責物料供應商質量評估和現場質量審計
四、對現場質量審計的要求
五、對小批量試生產的規定
六、對物料供應商評估的內容
七、對改變物料供應商要進行質量評估的要求
八、有關分發經批准的合格供應商名單的規定
九、有關質量協議的規定
十、有關定期對物料供應商進行評估或現場質量審計的規定
十一、有關建立物料供應商質量檔案的規定
第八節 產品質量回顧分析
一、應按照操作規程,每年對所有生產的藥品進行產品質量回顧分析
二、應對回顧分析的結果進行評估
三、對委托生產的產品質量回顧分析要求
第九節 投訴與不良反應報告
一、建立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管理制度
二、企業應主動監測和收集藥品不良反應
三、企業應建立投訴的操作規程
四、對處理投訴的人員的要求
五、對與產品缺陷相關投訴的處理
六、對可能存在缺陷的產品的調查范圍
七、投訴調查和處理應當有記錄
八、定期回顧分析投訴記錄
九、及時向當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上報重大質量問題
第十四章 委托生產和委托檢驗
第一節 委托生產和委托檢驗的GMP原則
一、委托生產和委托檢驗的書面合同
二、委托生產和委托檢驗的所有活動,均應符合藥品生產許可和注冊的有關要求
第二節 委托方
一、委托方應當對受托方進行評估
二、委托方的責任要求
三、委托方的全過程監督
四、委托方應確保物料和產品符合相應的質量標准
第三節 受托方
第一章 藥品生產質量概論
第一節 新的質量觀念
一、什麼是新的質量觀念
二、質量概念生態化
三、產品概念綠色化
四、顧客概念社會化
五、質量管理的目的是以人為本、實現可持續發展
六、新質量觀念的三要素平衡
七、質量管理思想及標准化實踐的進步
八、第一次就必須把事情做好
第二節 藥品生產質量的核心標准是GMP
一、藥品GMP的產生及發展
二、新世紀里GMP發展的展望
三、藥品GMP標准是強制性國家標准
第三節 全面質量管理概述
一、廣義質量概念
二、質量管理的內涵、活動、職能及原則
三、全面質量管理的理論與實踐中的理念
四、全面質量管理的涵義及特點
五、全面質量管理的基本理論觀點
六、全面質量管理的工作程序
七、質量管理小組活動
第四節 藥品生產質量形成的理論
一、藥品生產的質量職能
二、藥品質量形成規律
三、藥品GMP是促進質量良好形成的規范
四、GMP是制藥企業TQM重要組成部分
第五節 藥品生產管理思想與企業文化
一、以人為本的企業文化理念在管理學上的運用
二、企業文化的內涵
三、建立健全以質量為中心的藥品生產的企業文化
第六節 建立科學的藥品生產監管機制
一、藥品GMP檢查與企業生產品種現場工藝核查相結合的機制
二、派駐監督員工作與企業質量受權人制度和非現場監管相結合的機制
三、完善藥品生產准入和退出機制
第七節 藥品生產質量管理新理念
一、質量源於設計和生產
二、質量體系和風險管理
第二篇 制藥質量體系的實施
第二章 質量管理體系國家標准的理解及實施
第一節 八項質量管理原則
一、八項質量管理原則是主導質量管理體系要求的一種哲學思想
二、以顧客為關注焦點的觀念應以使顧客滿意為目標
三、領導作用在全面質量管理中發揮重要的關鍵作用
四、全員參與體現了群策群力的哲理
五、過程方法為過程能力分析技術的應用打下基礎
六、管理的系統方法對過程的有效控制提供了系統的綜合治理途徑
七、持續改進總體業績應當是企業的永恆目標
八、基於事實的決策方法應是制藥企業常用的方法
九、與供方互利的關系在制藥行業是一條鐵律
十、質量管理八項原則就是市場經濟的企業文化或質量文化的代表
十一、質量管理八項原則的實施
第二節 質量管理體系基礎
一、質量管理體系的理論說明
二、質量管理體系要求與產品要求
三、質量管理體系方法
四、過程方法
五、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
六、最高管理者在質量管理體系中的作用
七、文件
八、質量管理體系評價
九、持續改進
十、統計技術的作用
十一、質量管理體系與其他管理體系的關注點
十二、質量管理體系與卓越模式之間的關系
第三節 對國家標准GB/T19001引言的理解及實施
一、總則
二、過程方法
三、與GB/T19004的關系
四、與其他管理體系的相容性
第四節 對國家標准GB/T19001范圍的理解及實施
一、總則
二、應用
第五節 質量管理體系的總要求及文件要求
一、質量管理體系總要求
二、質量管理體系文件要求
第六節 對國家標准GB/T19001管理職責的理解及實施
一、管理承諾
二、以顧客為關注焦點
三、質量方針
四、策划
五、職責、權限與溝通
六、管理評審
第七節 對國家標准GB/T19001資源管理的理解及實施
一、資源提供
二、人力資源
三、基礎設施
四、工作環境
第八節 對國家標准GB/T19001產品實現的理解及實施
一、產品實現的策划
二、與顧客有關的過程
三、設計和開發
四、采購
五、生產和服務提供
六、監視和測量設備的控制
第九節 對國家標准GB/T19001測量、分析和改進的理解及實施
一、總則
二、監視和測量
一、受托方必須具備的條件
二、受托方的責任義務
三、受托方不得從事對產品質量有不利影響的活動
第四節 合同
一、合同應明確雙方各自的職責
二、合同對質量受權人批准放行程序的規定
三、合同應規定雙方的事權
四、對記錄、樣品保存及調閱檢查的規定
五、對受托方進行檢查或現場質量審計的規定
六、委托檢驗合同應明確受托方有義務接受藥監部門的檢查
第十五章 產品發運與召回
第一節 產品發運與召回的GMP原則
一、企業應建立產品召回系統
二、因質量原因退貨和召回的產品的處理
第二節 發運
一、每批產品均應有發運記錄
二、有關藥品發運的零頭包裝的規定
三、發運記錄的保存期限
第三節 召回
一、企業應制定召回操作規程
二、應指定專人負責組織協調召回工作
三、召回應當能夠隨時啟動
四、有關藥品召回的報告規定
五、有關查閱藥品發運記錄的規定
六、已召回的產品應當有標識
七、召回的進展過程應當有記錄
八、應當定期對產品召回系統的有效性進行評估
第十六章 自檢
第一節 自檢的GMP原則
一、定期組織對企業進行自檢
二、自檢是GMP認證的前奏
第二節 自檢
一、自檢應當有計划
二、由企業指定人員進行獨立、系統、全面的自檢
三、自檢應當有記錄
第十七章 附則
第一節 本規范為藥品生產質量管理的基本要求
一、企業可以制定藥品GMP實施指南
二、藥品GMP(2010年修訂)的附錄明確了無菌藥品、原料藥、生物制品、血液制品、中藥制劑等藥品生產質量管理活動的特殊要求
第二節 以驗證為手段提升GMP的水平
一、藥品GMP是動態發展的科學
二、以驗證為手段提升GMP的水平
第三節 術語含義及GMP施行日期
一、術語含義
二、藥品GMP(2010年修訂)施行日期
第四篇 藥品GMP認證以及醫藥行業結構調整
第十八章 藥品GMP認證以及醫藥行業結構調整
第一節 加快推進醫藥行業結構調整
一、調整產品結構
二、調整技術結構
三、調整組織結構
四、調整區域結構
五、調整出口結構
第二節 藥品GMP認證
一、對藥品GMP認證的時限規定
二、藥品GMP認證申請資料要求
藥品GMP認證申請資料要求
關於發布《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2010年修訂)》無菌藥品等5個附錄的公告
附錄1:無菌藥品
附錄2:原料藥
附錄3:生物制品
附錄4:血液制品
附錄5:中藥制劑
參考文獻
后記
三、不合格品控制
四、數據分析
五、改進
第三章 制藥質量體系
第一節 制藥質量體系概論
一、為什麼要建立制藥質量體系
二、實施藥品質量體系的好處是什麼
三、企業如何證明實施了制藥質量體系
第二節 制藥質量體系各論
一、緒論
二、范圍
三、ICHQ10與地區性GMP要求,ISO標准及ICHQ7之間的關系
四、ICHQ10與法定方法間的關系
五、ICHQ10的目標
六、實現途徑:知識管理和質量風險管理
七、設計與內容的考慮
八、質量手冊
第三節 管理職責
一、管理承諾
二、質量方針
三、質量策划
四、資源管理
五、內部溝通
六、管理評審
七、外包活動和物料采購的管理
八、產品所有權變更的管理
第四節 工藝性能和產品質量的持續改進
一、生命周期階段目標
二、制藥質量體系要素
第五節 制藥質量體系的持續改進
一、制藥質量體系的管理評審
二、影響制藥質量體系內外部因素的監測
三、管理評審的輸出和監測
第六節 術語表及附錄
一、術語表
二、附錄1:增強以科學和風險為基礎的法定方法的潛在機會
三、附錄2:ICHQ10制藥質量體系模型簡圖
第三篇 藥品GMP的理解及實施
第四章 藥品GMP的總則
第一節 藥品GMP的立法依據
一、藥品管理法有關GMP的規定
二、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有關GMP的規定
三、藥品GMP在我國法律體系中的地位
第二節 企業應當建立藥品質量管理體系
一、國家標准GB/T19001是建立並實施質量管理體系的通用的共性標准
二、ICHQ10制藥質量體系是制藥企業建立和實施質量管理體系的個性標准
三、認識企業建立質量管理體系的必要性
第三節 GMP是藥品生產管理和質量控制的基本要求
一、GMP是質量管理體系的一部分
二、GMP是藥品生產和質量管理的基本准則
三、藥品GMP是動態的發展的科學
第四節 藥品生產的企業文化本質上就是誠信的質量文化
一、從假劣藥品案件的結果反證企業要培育誠信的質量文化的重要性
二、建立誠信的質量文化勢在必行
第五章 質量管理
第一節 原則
一、企業應當建立符合藥品質量管理要求的質量目標
二、企業高層管理人員應當確保實現既定的質量目標
三、實現質量目標的資源保障
第二節 質量保證
一、質量保證的地位和重要性
二、質量保證系統涵蓋的范圍和具體要求
三、藥品生產質量管理的基本要求
第三節 質量控制
一、質量控制的內容
二、質量控制的基本要求
第四節 質量風險管理
一、質量風險管理新理念
二、質量風險評估的原則性要求
三、質量風險管理過程應與風險級別相適應
第六章 機構與人員
第一節 機構與人員的原則要求
一、企業應當建立與藥品生產質量管理相適應的組織機構
二、質量管理部門應當參與所有與質量有關的活動
三、人員的資質及職責
四、職責通常不得委托給他人
第二節 關鍵人員要發揮關鍵作用
一、關鍵人員的定義、職責及定位
二、企業負責人是藥品質量的主要責任人
三、生產管理負責人的資質及主要職責
四、質量管理負責人的資質及主要職責
五、生產管理負責人和質量管理負責人的共同職責
六、質量受權人的資質及主要職責
第三節 培訓是制藥企業發展的戰略需求
一、企業應當指定部門或專人負責培訓管理工作
二、全員培訓的必要性及內容
三、要重視高風險操作區的員工培訓
第四節 人員衛生
一、人員衛生的培訓及人員衛生操作規程的建立
二、人員衛生操作規程的內容
三、人員健康管理
四、直接接觸藥品的生產人員的防污染措施
五、非生產區人員進入的規定
六、更衣規程及對工作服的管理規定
七、制藥美學的一個原則
八、生產區和倉儲區應當禁止吸煙和飲食
九、避免裸手操作直接或間接接觸藥品
第七章 廠房與設施
第一節 廠房與設施的GMP原則
一、廠房的總體要求
二、綜合考慮選址
三、總體布局應當合理
四、廠房的維護管理
五、廠房有關照明、溫度、濕度和通風設施
六、防止昆蟲等動物進入及防止殺蟲劑等的污染
七、防止未經批准人員進入的措施
八、保存圖紙的要求
第二節 生產區
一、對廠房、生產設施和設備要求的基本原則
二、生產區和貯存區應當有足夠的空間
三、對空調凈化系統的原則要求
四、對潔凈區的內表面的要求
五、對各種管道、照明設施、風口和其他公用設施的設計和安裝的要求
六、對排水設施的要求
七、對制劑的原輔料稱量的要求
八、對產塵操作間的要求
九、對藥品包裝的廠房或區域的要求
十、生產區應當有適度的照明
十一、對中間控制區的要求
第三節 倉儲區
一、倉儲區應當有足夠的空間
二、倉儲區的設計和建造
三、對高活性物料或產品的要求
四、接收、發放和發運區域的保護功能要求
五、隔離存放方式的要求
六、對物料取樣區的要求
第四節 質量控制區
一、質量控制實驗室通常應當與生產區分開
二、有關實驗室的設計
三、儀器室的設置
四、對處理生物制品或放射性樣品等特殊物品的實驗室的要求
五、對實驗動物房的要求
第五節 輔助區
一、有關休息室設置的規定
二、有關更衣室和盥洗室的規定
三、有關維修間的規定
第八章 設備
第一節 有關設備的原則要求
一、設備的設計、造型、安裝、改造和維護的總原則
二、建立設備使用、清潔、維護和維修的操作規程
三、建立和保存設備采購、安裝、確認的文件和記錄
第二節 設計和安裝
一、生產設備不得對藥品質量產生任何不利影響
二、計量設備的要求
三、有關清洗、清潔設備的要求
四、對潤滑劑、冷卻劑等的要求
五、對生產用模具的要求
第三節 維護和維修
一、設備的維護和維修的原則
二、設備的預防性維護計划和操作規程
三、維修后設備的再確認
第四節 使用和清潔
一、生產和檢驗設備的操作規程
二、生產設備應在確認的參數范圍內使用
三、生產設備的清潔及其操作規程
四、清潔的生產設備的存放條件
五、設備儀器的使用日志及記錄內容
六、有關狀態標識的規定
七、不合格的設備的處理
八、對固定管道內容物及流向的規定
第五節 校准
一、對生產和檢驗用計量器具的校准和檢查
二、應確保關鍵計量器具經過校准
三、應當使用計量標准器具進行校准
四、要有明顯的校准標識
五、不符合校准規定的計量器具不得使用
六、自動或電子設備的計量也要進行校准
第六節 制藥用水
一、制藥用水應適合其用途並符合質量標准
二、水系統的設計、安裝、運行和維護
三、對純化水、注射用水儲罐和輸送管道的要求
四、對純化水、注射用水的制備、貯存和分配的要求
五、對水質的監測
六、制藥用水管道的清洗消毒及管理
第九章 物料與產品
第一節 物料與產品的GMP管理原則
一、物料應符合相應的質量標准
二、建立物料和產品的操作規程
三、對物料供應商的質量評估
四、物料和產品的運輸
五、物料接收的操作規程及記錄
六、對物料接收和產品生產后待驗的規定
七、對物料和產品貯存和周轉、發放及發運原則的規定
八、有關使用計算機化倉儲管理的規定
第二節 原輔料
一、對原輔料核對或檢驗操作規程的規定
二、對批取樣、檢驗、放行的規定
三、對原輔料標識內容的規定
四、對原輔料使用的規定
五、對原輔料在有效期或復驗期貯存和復驗的規定
六、對配料操作的規定
七、對物料配制建立復核制度和復核記錄的規定
八、對配料集中存放、作好標識的規定
第三節 中間產品與待包裝產品
一、對中間產品和待包裝產品貯存條件的規定
二、對中間產品和待包裝產品標識內容的規定
第四節 包裝材料
一、對與藥品直接接觸的包裝材料和印刷包裝材料的管理及控制要求
二、有關藥品包裝材料發放操作規程的規定
三、有關印刷包裝材料設計、審核、批准的操作規程的規定
四、有關印刷包裝材料版本變更的規定
五、有關印刷包裝材料、切割式標簽儲運的規定
六、有關印刷包裝材料保管、發放的規定
七、有關批識別標志的規定
八、有關印刷包裝材料建立銷毀記錄的規定
第五節 成品
一、有關待驗的規定
二、有關成品貯存條件的規定
第六節 特殊管理的物料和產品
一、什麼是特殊管理的物料和產品
二、關於特殊管理藥品驗收、貯存、管理的規定
第七節 其他
一、有關不合格的物料、中間產品、待包裝產品和成品標志和保存的規定
二、有關不合格的物料、中間產品、待包裝產品和成品處理的規定
三、有關產品回收的規定
四、有關返工的規定
五、有關返工或重新加工或回收合並后生產的成品檢驗和穩定性考察的規定
六、有關退貨建立操作規程的規定
七、有關退貨管理的規定
第十章 確認與驗證
第一節 認識確認與驗證在實施GMP中的重要性
一、什麼是確認與驗證
二、驗證是實施GMP的基石
三、驗證在實施GMP中發揮重要的作用
四、驗證的基本手段是進行科學研究
五、驗證的文件化過程
第二節 有關確認與驗證的GMP規定
一、企業應當確定需要進行的確認或驗證工作
二、廠房、設施、設備和檢驗儀器應當經過確認
三、建立確認與驗證的文件和記錄
四、采用新工藝前應先驗證其適用性
五、影響藥品質量的主要因素發生變更時應經過確認或驗證
六、清潔方法的驗證
七、有關再確認或再驗證的規定
八、有關驗證總計划的規定
九、對驗證總計划或其他相關文件的要求
十、對確認或驗證方案的要求
十一、驗證方案的實施及驗證報告
十二、根據驗證的結果確認工藝規程和操作規程
第十一章 文件管理
第一節 文件管理的GMP原則
一、文件是質量保證系統的基本要素
二、建立文件管理的操作規程
三、文件的內容應與藥品生產許可及注冊要求一致
四、按文件管理的操作規程辦事
五、責任人簽名並注明日期的規定
六、文件應當標明題目、種類、目的以及文件編號和版本號
七、文件應當分類存放
八、對原版文件復制的規定
九、文件應當定期審核、修訂
十、與GMP有關的活動均應有記錄
十一、應盡可能采用生產和檢驗設備的自動記錄
十二、記錄應當保持清潔及完整
十三、對批記錄的規定
十四、對使用電子數據處理系統等的規定
第二節 質量標准
一、物料和成品應有經批准的現行質量標准
二、物料的質量標准
三、外購或外銷的中間產品和待包裝產品應有質量標准
四、成品的質量標准
第三節 工藝規程
一、對工藝規程的原則性要求
二、工藝規程不得任意更改
三、制劑的工藝規程的內容
第四節 批生產記錄
一、批生產記錄及其可追溯要求
二、批生產記錄的制定依據及設計格式內容要求
三、對批生產記錄原版及復制、分發的控制要求
四、對及時記錄的要求
五、批生產記錄的內容
第五節 批包裝記錄
一、批包裝記錄及其可追溯性
二、批包裝記錄制定的依據及設計格式內容
三、批包裝記錄原版及復制、分發的控制要求
四、對及時記錄及確認簽名的要求
五、批包裝記錄的內容
第六節 操作規程和記錄
一、操作規程的內容
二、廠房、設備、物料、文件和記錄的編碼唯一性的要求
三、要求有SOP的活動有哪些
第十二章 生產管理
第一節 生產管理的GMP原則
一、必須嚴格按照批准的工藝規程和操作規程進行生產操作
二、建立划分產品生產批次的操作規程
三、建立編制藥品批號和確定生產日期的操作規程
四、應檢查產量和物料平衡
五、不得在同一操作間同時進行不同品種和規格藥品的生產操作
六、預防產品及物料不受微生物的污染
七、防止粉塵的產生和擴散
八、對生產期間標識的要求
九、容器、設備或設施所用標識應當清晰明了
十、確保管道和其他設備的連接正確無誤
十一、每次生產結束后的清場
十二、對偏差的處理
十三、生產廠房的人員出入
第二節 防止生產過程中的污染和交叉污染
一、生產過程中應盡可能采取措施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
二、定期檢查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的措施並評估其適用性和有效性
第三節 生產操作
一、生產開始前應當進行檢查
二、應當進行中間控制和必要的環境監測
三、每一生產階段完成后的清場
第四節 包裝操作
一、包裝操作規程應當規定降低污染和交叉污染、混淆或差錯風險的措施
二、包裝開始前應進行檢查
三、包裝操作前的若干檢查
四、包裝操作場所的標識
五、有數條包裝線同時進行包裝時應當采取隔離或其他有效措施
六、待用分裝容器的要求
七、產品分裝、封口后應當及時貼簽
八、單獨打印或包裝過程中在線打印的信息均應進行檢查
九、對使用切割式標簽等的要求
十、應當對電子讀碼機、標簽計數器等的功能進行檢查
十一、包裝材料上印刷或模壓的內容應當清晰
十二、包裝期間,產品的中間控制檢查的內容
十三、有關重新包裝的規定
十四、物料平衡的檢查
十五、包裝結束時對剩余包裝材料的處理
第十三章 質量控制與質量保證
第一節 質量控制實驗室管理
一、對質量控制實驗室的人員、設施、設備的要求,以及委托檢驗的相關規定
二、質量控制負責人的資質要求
三、對質控實驗室的檢驗人員的要求
四、質量控制實驗室的工具書及標准品等的要求
五、質量控制實驗室的文件
六、有關取樣的相關規定
七、物料和不同生產階段產品的檢驗
八、建立檢驗結果超標調查的操作規程
九、有關留樣的規定
十、有關試劑、試液、培養基和檢定菌的管理規定
十一、標准品或對照品的管理規定
第二節 物料和產品放行
一、建立物料和產品批准放行的操作規程
二、物料放行的要求
三、產品放行的要求
第三節 持續穩定性考察
一、持續穩定性考察的目的
二、持續穩定性考察的對象
三、持續穩定性考察的方案、報告及設備
四、考察方案的內容
五、持續穩定性考察的最低頻次
六、增加持續穩定性考察的條件
七、有關持續穩定性考察結果的規定
八、對不符合質量標准的結果或重要的異常趨勢的處理方法的規定
九、對持續穩定性考察的總結報告的規定
第四節 變更控制
一、企業應建立變更控制系統
二、建立變更控制的操作規程
三、變更評估的要求
四、對變更實施的要求
五、對於影響藥品質量的變更還應進行穩定性考察
六、應確保與變更相關的文件均已修訂
七、保存所有變更的文件和記錄
第五節 偏差處理
一、正確執行生產工藝等規程,防止偏差的產生
二、企業應建立偏差處理的操作規程
三、任何偏差都應當評估其對產品質量的潛在影響
四、對偏差的記錄、調查及糾偏的規定
五、質量管理部門應當負責偏差的分類,保存偏差調查、處理的文件和記錄
第六節 糾正措施和預防措施
一、企業應建立糾正措施和預防措施系統
二、建立實施糾正和預防措施的操作規程
三、實施CAPA的文件記錄
第七節 供應商的評估和批准
一、質量管理部門應對所有生產用物料的供應商進行質量評估
二、應建立物料供應商評估和批准的操作規程
三、質量管理部門專人負責物料供應商質量評估和現場質量審計
四、對現場質量審計的要求
五、對小批量試生產的規定
六、對物料供應商評估的內容
七、對改變物料供應商要進行質量評估的要求
八、有關分發經批准的合格供應商名單的規定
九、有關質量協議的規定
十、有關定期對物料供應商進行評估或現場質量審計的規定
十一、有關建立物料供應商質量檔案的規定
第八節 產品質量回顧分析
一、應按照操作規程,每年對所有生產的藥品進行產品質量回顧分析
二、應對回顧分析的結果進行評估
三、對委托生產的產品質量回顧分析要求
第九節 投訴與不良反應報告
一、建立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管理制度
二、企業應主動監測和收集藥品不良反應
三、企業應建立投訴的操作規程
四、對處理投訴的人員的要求
五、對與產品缺陷相關投訴的處理
六、對可能存在缺陷的產品的調查范圍
七、投訴調查和處理應當有記錄
八、定期回顧分析投訴記錄
九、及時向當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上報重大質量問題
第十四章 委托生產和委托檢驗
第一節 委托生產和委托檢驗的GMP原則
一、委托生產和委托檢驗的書面合同
二、委托生產和委托檢驗的所有活動,均應符合藥品生產許可和注冊的有關要求
第二節 委托方
一、委托方應當對受托方進行評估
二、委托方的責任要求
三、委托方的全過程監督
四、委托方應確保物料和產品符合相應的質量標准
第三節 受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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