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說培根大半生都在官場沉浮,但他從青年時代起就開始了他終生未。輟的哲學思考和文學寫作。他才華出眾且雄心勃勃,立志要對人類知識全部加以重構,為此他計劃寫一套巨著,總書名為《大復興》(Instauratio Magna)。培根只完成了這一計劃的兩個部分。第一部分是兩卷本的《學術之進步》(The Advancement of
Learning,1605),書中抨擊了中世紀的經院哲學,論證了知識的巨大作用,揭示了人類知識不盡如人意的現狀以及補救的方法;該書的拉丁文版擴大成九卷,書名為《論知識的價值和發展》(De Dignitate et Augmentis Scientarum,1623)。《大復興》之第二部分是單卷本的《新工具》(Novum
Organum,1620),這是培根最重要的哲學著作,在近代哲學史上具有重大的意義和廣泛的影響。培根于一六二二年出版的《自然及實驗史》(Historia Naturalis et Experimentalis)可被視為《大復興》第三部分的序章。除此之外,培根的主要著作還有《論古人的智慧》(De Sapientia Veterum,1609)和《新大西島》(New
Atlantis,1627)等等。
筆者認為譯散文作品的原則也應和譯詩原則一樣,即在神似的基礎上追求最大限度的形似。對譯文的語言表達,筆者每每有這樣一種考慮︰若令原作者用中文表達其原意,他(她)當作何語?正是這種考慮使筆者將“It is a prince﹀s part to pardon”譯成“高抬貴手乃貴人之舉”(見《論復仇》),或將“Seek not proud riches,but,such as thou
mayest get justly,use soberly,distr4bute cheerfully,and leave contentedly”譯成“千萬別為擺闊炫耀而追求財富,只掙你取之有道、用之有度、施之有樂且遺之有慰的錢財” (見《論財富》)。這個譯本可謂筆者對Bacon﹀s
Essays之解讀,將其公之于眾是因為筆者相信自己讀有所悟,並相信在此基礎上形成的譯本對一般讀者了解培根的隨筆不無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