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內經》是《山悔經》十八篇文字的最後一篇,它描述有39處人文與自然場景,既包括撰寫者所處時代的內容,也涉及撰寫者所了解的歷史知識。從中不難發現,《海內經》的撰寫者,對古代氏族、部落、民族的血緣傳承關系,以及先人的科學技術發明活動,有著濃厚的興趣,並給予了突出的記述。
西漢學者劉秀《上山海經表》曰︰“所校《山海經》凡三十二篇,今定為一十八篇,已定。”此後, 《漢書‧藝義志》著錄《山海經》為十三篇,《隋書‧經籍志》著錄《山海經》為二十三篇。郝懿行在《山海經箋疏敘》中認為《大荒四經》四篇和《海內經》一篇︰ “古本此五篇皆在外,與經別行,為釋經之外篇”。意思是(海內經)等五篇文字是解釋正文的注釋文字,或者是散落在正文之外的只言片語。郝懿行的觀點有部分合理之處,例如(海內經)某些文字可能原本屬于《山海經》的其他篇章。但是,也存在著嚴重失誤,例如把《大荒四經》與《悔內經》混為一談。而實際上《大荒四經》有著比較嚴密的體系架構,沒有理由將其視為釋文或片言只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