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傳統文化源遠流長,多姿多彩,內涵豐富,深深地影響著我們的民族精神與民族性格,潤物無聲地滋養著民族世代相承的文化土壤。世界發展的歷程昭示我們,一個國家和地區的綜合實力,不僅取決于經濟、科技等“硬實力”,還取決于“文化軟實力”。作為保留民族歷史記憶、凝結民族智慧、傳遞民族情感、體現民族風格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一個國家和地區歷史的“活”的見證,是“文化軟實力”的重要方面。保護好、傳承好非物質文化遺產,弘揚優秀傳統文化,就是守護我們民族生生不息的薪火,就是維護我們民族共同的精神家園,對增強民族文化的吸引力、凝聚力和影響力,激發全民族文化創造活力,提升“文化軟實力”,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具有重要意義。
浙江是華夏文明的重要之源,擁有特色鮮明、光輝燦爛的歷史文化。據考古發掘,早在五萬年前的舊石器時代,就有原始人類在這方古老的土地上活動。在漫長的歷史長河中,浙江大地積澱了著名的“跨湖橋文化”、“河姆渡文化”和“良渚文化”。浙江先民在長期的生產生活中,創造了熠熠生輝、彌足珍貴的物質文化遺產,也創造了豐富多彩、絢麗多姿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在2006年國務院公布的第一批匡I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中,我省項目數量位居榜首,充分反映了浙江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博大精深和獨特魅力,彰顯了浙江深厚的文化底蘊。留存于浙江大地的眾多非物質文化遺產,是千百年來浙江人民智慧的結晶,是浙江地域文化的瑰寶。保護好世代相傳的浙江非物質文化遺產,並努力發揚光大,是我們這一代人共同的責任,是建設文化大省的內在要求和重要任務,對增強我省“文化軟實力”,實施“創業富民、創新強省”總戰略,建設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會意義重大。
浙江省委、省政府和全省人民歷來十分重視傳統文化的繼承與弘揚,重視優秀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並為此進行了許多富有成效的實踐和探索。特別是近年來,我省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指示精神,切實加強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領導,制定政策法規,加大資金投入,創新保護機制,建立保護載體。全省廣大文化工作者、民間老藝人,以高度的責任感,積極參與,無私奉獻,做了大量的工作。通過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搶救保護了一大批浙江的優秀非物質文化遺產。“浙江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叢書”對我省列入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項目,逐一進行編纂介紹,集中反映了我省優秀非物質文化遺產搶救保護的成果,可以說是功在當代、利在千秋。它的出版對更好地繼承和弘揚我省優秀非物質文化遺產,普及非物質文化遺產知識,擴大優秀傳統文化的宣傳教育,進一步推進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事業發展,增強全省人民的文化認同感和文化凝聚力,提升我省“文化軟實力”,將產生積極的重要影響。
黨的十七大報告指出,要重視文物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弘揚中華文化,建設中華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園。保護文化遺產,既是一項刻不容緩的歷史使命,更是一項長期的工作任務。我們要堅持“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保護方針,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保護原則,加強領導,形成合力,再接再厲,再創佳績,把我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事業推上新台階,促進浙江文化大省建設,推動社會主義文化的大發展大繁榮。
浙江省人民政府省長 呂祖善 200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