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法規視角下的知識產權

普通法規視角下的知識產權
定價:288
NT $ 251
  • 作者:[澳]彭道敦 李雪菁
  • 譯者:謝琳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出版日期:2010-10-01
  • 語言:簡體中文
  • ISBN10:7511811086
  • ISBN13:9787511811080
  • 裝訂:平裝 / 295頁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內容簡介

自1984年第一版本以來,本書在香港已經有幾個版本,一直是香港各大學的權威教材。

香港地區的法律制度沿襲英國法律制度,隸屬于普通法系。普通法系的國家包括︰英國、美國、澳大利亞、加拿大等國家和地區,它們之間的判例可以互相參照引用,互相具有效力。本書實質講的是普通法系的知識產權法。

本書的作者之一彭道敦教授是香港知識產權法領先學術權威,他研究、教學並實踐知識產權超過28年。李雪菁是香港大學副教授,也是該領域的權威專家。

本書引用了大量普通法系國家的案例,運用最新、最權威的知識產權法理論,深入淺出地介紹香港知識產權法的發展和現狀,對于了解普通法系(尤其是香港)知識產權法的學生、學者、律師,均大有裨益,對于內地知識產權理論的發展與創新具有較強的借鑒意義。
 

目錄

序言
導論 知識產權——授予拒絕對信息某些方面訪問和允許對其訪問的權利
知識產權
知識產權的客體︰作為一種智力成果——信息
信息中的所有權
無形資產中所有權的性質和作用的學說基礎
創新、創意、創造和復制
平衡相互競爭的利益
盜版和偽造——並非那麼簡單
什麼是誠實復制
知識產權應該保護什麼
一個關于盜用的一般性救濟的案件概要
第一章 普通法商標——對假冒的訴訟
該訴訟的歷史發展
原告的聲譽或商譽
相關公眾識別原告的標示
名稱和標示
功能型包裝
非功能型包裝
集體商譽
作為買家而不是零售商的聲譽
描述性商品名稱和第二含義的獲得
個人姓名
角色營銷、名人的權利和贊助
跨國聲譽和商譽
被告的虛假陳述——對欺騙或混淆的檢驗
被告的意圖
明示或暗示地聲明與原告沒有聯系
很可能欺騙,或幫助欺騙外國公眾的證據
損害或很可能遭受損害
平行進口和假冒
補救
第二章 注冊商標
第三章 版權
第四章 注冊外觀設計
第五章 專利
第六章 商業秘密—違反保密責任的訴訟
索引
 

與亞洲大部分地區不同,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在知識產權方面具有與西歐任何國家或美國一樣悠久的歷史和沉澱。當然,這是受殖民地時期英國的影響。因此,香港的知識產權法律是豐富多樣的,且存在強烈支持權利人的傾向。事實上,香港本身就是世界貿易組織(WT0)的一個成員(唯一的非主權國家成員),而且是WT0中第一個知識產權法律符合TRIPs規定的成員。諷刺的是,這一修改使香港削弱了而不是加強了知識產權法(它廢除了《商標條例》第23條和第53條,這些條款給予了外國商標所有人甚至商標申請人不具本地法律先例的權利)。

除了它的知識產權成文法的復雜性之外,法官造法,即判例法,也同樣豐富多樣。長期以來,直到今天,香港司法機構的成員都是從英格蘭、澳大利亞、新西蘭和其他英聯邦司法管轄權區域的經驗豐富的大律師(律師)隊伍中任命。如今,大量法官選自在香港法院出庭的最好和最有經驗的律師,這些律師中很多都是受到當地的教育(即于19世紀成立的香港大學)。這種法官組合促就了=個高度比較知識產權法律的方法,該方法采用的是英文語言。

香港是普通法司法管轄權區域的知識產權的一個極好例子。

作者感謝謝琳對該書進行翻譯。
網路書店 類別 折扣 價格
  1. 新書
    87
    $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