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較為全面系統地選錄了有關新聞事業的國際條約和文件,部分國家憲法中涉及新聞業的條款,以及瑞典、丹麥、德國等國的新聞成文法,個別法律文件是第一次面向中國讀者,以方便國內研究新聞法律的人查閱和學習研究。
《世界新聞法律輯錄》一書輯錄了世界上部分國家具有代表性的新聞法律、法規,以及與新聞傳播有關的憲法內容和國際條約。全書分為“國際條約”、“憲法”、“各國新聞法律”三部分,集中了世界上主要國家或有代表性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文件,也集中了大部分有關的國際條約文件,可為研究新聞和新聞法的學者、學生提供較為豐富和權威的資料。
目錄
前言
國際條約及法律部分
世界人權宣言(節錄)
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節錄)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節錄)
國際新聞自由公約草案
第一公約 國際新聞采訪及傳遞公約草案
第二公約 國際新聞錯誤更正權公約草案
第三公約 新聞自由公約草案
關于新聞工具為加強和平與國際了解,促進人權,反對種族主義、種族隔離及戰爭煽動作出貢獻的基本原則宣言
國際更正權公約
聯合國教育、科學及文化組織組織法(節錄)
墨西哥城文化政策宣言(節錄)
國家間交換官方出版物和政府文件公約
國際交換出版物公約
非洲人權和民族權憲章(節錄)
美洲人權公約(節錄)
歐洲人權公約(節錄)
歐洲聯盟基本權利憲章(節錄)
美洲人權利和義務宣言(節錄)
歐洲表達和信息自由宣言
歐洲大眾傳播媒介和人權宣言
各國憲法部分
埃及
尼日利亞
巴西
秘魯
厄瓜多爾
哥倫比亞
古巴
美國
墨西哥
尼加拉瓜
危地馬拉
委內瑞拉
智利
愛爾蘭
奧地利(1867年基本法)
德國
荷蘭
盧森堡
瑞士
西班牙
希臘
意大利
巴布亞新幾內亞
巴基斯坦
菲律賓
韓國
日本
泰國
土耳其
伊朗
印度
越南
各國新聞法律文件部分
埃及
新聞法
丹麥
新聞法
德國
新聞工作原則(新聞法典)
漢堡新聞法
法國
法國人權和公民權宣言(節錄)
法國出版自由法
關于法國報刊組織的法令
哥倫比亞
新聞法
韓國
關于振興報紙等的法
美國
弗吉尼亞權利法案
統一實施的單一出版物法(1952年)(節錄)
蒙古
新聞自由法
葡萄牙
新聞出版法
瑞典
新聞自由法(1949年)
英國
出版自由準則(節錄)
附錄
澳大利亞1982年信息自由法(選錄)
俄羅斯聯邦信息權法草案
日本廣播法
蒙古公共廣播電視法
參考書目
國際條約及法律部分
世界人權宣言(節錄)
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節錄)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節錄)
國際新聞自由公約草案
第一公約 國際新聞采訪及傳遞公約草案
第二公約 國際新聞錯誤更正權公約草案
第三公約 新聞自由公約草案
關于新聞工具為加強和平與國際了解,促進人權,反對種族主義、種族隔離及戰爭煽動作出貢獻的基本原則宣言
國際更正權公約
聯合國教育、科學及文化組織組織法(節錄)
墨西哥城文化政策宣言(節錄)
國家間交換官方出版物和政府文件公約
國際交換出版物公約
非洲人權和民族權憲章(節錄)
美洲人權公約(節錄)
歐洲人權公約(節錄)
歐洲聯盟基本權利憲章(節錄)
美洲人權利和義務宣言(節錄)
歐洲表達和信息自由宣言
歐洲大眾傳播媒介和人權宣言
各國憲法部分
埃及
尼日利亞
巴西
秘魯
厄瓜多爾
哥倫比亞
古巴
美國
墨西哥
尼加拉瓜
危地馬拉
委內瑞拉
智利
愛爾蘭
奧地利(1867年基本法)
德國
荷蘭
盧森堡
瑞士
西班牙
希臘
意大利
巴布亞新幾內亞
巴基斯坦
菲律賓
韓國
日本
泰國
土耳其
伊朗
印度
越南
各國新聞法律文件部分
埃及
新聞法
丹麥
新聞法
德國
新聞工作原則(新聞法典)
漢堡新聞法
法國
法國人權和公民權宣言(節錄)
法國出版自由法
關于法國報刊組織的法令
哥倫比亞
新聞法
韓國
關于振興報紙等的法
美國
弗吉尼亞權利法案
統一實施的單一出版物法(1952年)(節錄)
蒙古
新聞自由法
葡萄牙
新聞出版法
瑞典
新聞自由法(1949年)
英國
出版自由準則(節錄)
附錄
澳大利亞1982年信息自由法(選錄)
俄羅斯聯邦信息權法草案
日本廣播法
蒙古公共廣播電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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