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序 世紀大審判的反思
導論
這是二十世紀九○年代具代表性的隸件,它牽涉這個年代最具爭議性、各方意見最分歧的話題︰虐待配偶、種族政治、經濟地位不均、科學發明、對律師的批評,還有資訊立即傳輸。這確實是個很難的案子。
第一章 傳言滿天飛——辛普森案早在審判前就已經決定了嗎?
辛普森案,就像其他許多案子,不管電視攝影機的熒幕怎麼拍,輸贏是在法庭外決定的,甚至早在審判還沒開始前就決定了。我們的法庭證據專家及早進行搜證,從而讓警方的偵查結果受到嚴重的質疑,同時借由法律上的策略,讓檢方在公開預審時就被自己的錯誤鎖住了,我們贏在這些早期的成果上。
第二章 發現真實——刑事審判的目的在于尋求真相嗎?
真相的發現雖然是刑事審判一個重要的目的,但絕非唯一目的。有罪的條件必須達到“排除一切合理懷疑”的證明。但這與客觀真理的追求有所不同,因為這明顯偏好某種特定的真相。
第三章 真正的警察會撒謊——為什麼警察不據實公布搜索及逮捕過程?
況且,那些說謊的警察和縱容警察說謊的檢察官都很少受到懲罰,而那些法官佯裝相信警察的證詞也從來不會受到批評。這就是為什麼警察作偽證的風氣會持續泛濫,而這也必然是克拉克為什麼會決定冒險讓富爾曼出庭作證的原因。許多人都同意,這項決定是造成檢方失敗的關鍵原因。
第四章 陪審團的懷疑是否合理?
各位陪審員,如果你們的合理懷疑未能被排除,因而不相信檢方的論控,你們的誓詞也要求你們必須作成被告無罪的判決。
第五章 種族因素的影響更甚于性別嗎?
美國黑人很少與這類生活情節擺脫關系︰在富裕的社區內被警察攔截下來臨檢,或是在逛服飾店時店員緊隨在後,等等。哈佛大學法學院黑人教授查爾斯‧奧格里特里(Charles Ogletree)就曾說:“如果我頭戴呢線帽,身穿連帽夾克,我就很可能會有麻煩。”這類差別待遇使黑人和白人對警員的觀感會有明顯不同。
第六章 媒體舞台上的法庭大戲——為什麼一般大眾的觀感與陪審團的認知之間有如此大的落差?
這是兩場完全不同的審判︰一場是在陪審團前進行的,一場是在社會大眾前進行的。有些觀察者既看到陪審團的審判也看到媒體的審判。有些則只看到媒體的審判;陪審員則只看到法庭內的審判。
第七章 金錢能夠換取無罪判決嗎?
在辛普森案中,被告有足夠的財富讓他的律師可以聘請世界首屈一指的鑒識專家,挑戰檢方所有證據的每一個細節。如果他沒有這些資源他可能贏不了這場官司。就這點來說,他的金錢確實幫他保住了無罪判決。
第八章 檢辯雙方的角色——檢察官與律師都只專為他們的當事人辯護,而枉顧正義嗎?
檢方與辯方都被認定應該為他們的當事人辯護。但是檢察官也被認為應為正義辯護,而辯方律師則甚至不被允許追求正義,如果這麼做會危及其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的話。所以當威爾批評柯蘭是個“好律師”,卻是個“壞公民”的時候,他其實是用最高的褒揚在責難柯蘭。
第九章 如果陪審團宣判辛普森有罪呢?
審判程序結束後,就有記者問我們有關上訴的策略︰“你認為伊藤法官針對富爾曼錄音帶所做的裁定,是適當的上訴理由嗎?”“伊藤法官準許陪審團看那卷未經派拉提斯具鮚的錄音帶,也沒有經過交叉訊問過程,這樣的裁定你覺得如何?”……可是,這是一場冗長而昂貴的初審,很難再這樣玩一次。
第十章 一件開“惡例”的“大案子”?
時間將會讓人冷靜下來,離開這場閃光燈照耀下現代史上最受公眾關注、也最具爭議性的刑事審判,回顧整個美國的大局勢,看看這套制度所反映出的一些正面特質,並且仔細思考哪些改變能增進整個司法體系的效率,同時也保持它在國家權力與個人權利之間的微妙平衡。
後記 你會怎麼投?
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