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山歌是居住在閩、粵、贛、桂、湘、川、台以及海外客家人的精神生活的載體,傳承歷史悠久,文化內涵豐富,藝術形態完整,是客家人文化認同的象征,2005年,廣東“梅州客家山歌”、江西“興國山歌”被列入國家第一批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本書稿是中山大學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中心承擔的“中國非物質遺產地圖編制研究”項目成果之二,內容既有客家山歌作為一種民間文化形式的風格與特點概括,歷史源流與現實發展的總體概述;也有對于作為個案的福建長汀和廣東客家山歌在當代生存和發展的獨特樣貌的田野調查,以點帶面,呈現了一幅客家山歌從歷史到今天的歷史變遷的生動圖景,有一定的文獻和史料價值。
目錄
第一部分 客家山歌的歷史源流與發展現狀
第一章 客家山歌的歷史源流
第二章 客家山歌的類型
第三章 客家山歌的主題
第四章 客家山歌的藝術特征
第五章 客家山歌的傳承方式
第六章 客家山歌的杰出繼承人
第二部分 客家山歌的文化生態與演唱空間
長汀客家山歌的歷史與現狀 王維娜
第一章 長汀傳統地方社會與文化
第二章 傳統長汀山歌的演唱空間與文化生態
第三章 從傳統到現代︰1949-1990年代的長汀山歌
第四章 當代長汀山歌的演唱空間與現狀
廣東客家山歌的當代傳承 揭英麗
第一章 梅州客家山歌的現當代演進
第二章 廣州客家山歌的現當代發展
第三章 廣東其他客家地區的山歌現狀活動
結語——文化自覺時代的客家山歌
第一章 客家山歌的歷史源流
第二章 客家山歌的類型
第三章 客家山歌的主題
第四章 客家山歌的藝術特征
第五章 客家山歌的傳承方式
第六章 客家山歌的杰出繼承人
第二部分 客家山歌的文化生態與演唱空間
長汀客家山歌的歷史與現狀 王維娜
第一章 長汀傳統地方社會與文化
第二章 傳統長汀山歌的演唱空間與文化生態
第三章 從傳統到現代︰1949-1990年代的長汀山歌
第四章 當代長汀山歌的演唱空間與現狀
廣東客家山歌的當代傳承 揭英麗
第一章 梅州客家山歌的現當代演進
第二章 廣州客家山歌的現當代發展
第三章 廣東其他客家地區的山歌現狀活動
結語——文化自覺時代的客家山歌
序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頒布的《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中對“保護”的概念給予了專門的定義︰
“保護”指采取措施,確保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生命力,包括這種遺產各個方面的確認、立檔、研究、保存、保護、宣傳、弘揚、承傳(主要通過正規和非正規教育)和振興。
這一定義明確了非物質文化遺產作為從過去時代傳承至今的傳統文化,在當代社會環境中仍然可能繼續存在、發展,並且為世界文化的多樣性發展發揮作用。從這種理念出發進行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就必須關注這些傳統文化活動在當代社會存在的形態和意義。非物質文化遺產雖然是過去的鄉土文化產物,但如今已成為當代人尋求認同和情感歸屬的象征而進人了當代人的文化生活,這是研究者需要認真研究的當代文化現象。作為研究型地圖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地圖編制工作,主要的任務是調查和分析研究傳統民俗文化進人當代社會環境重構文化空間的線索和過程,通過這些研究工作認識非物質文化遺產在當代文化中的演變形態和內在特征。
一
非物質文化遺產與傳統意義上的文化遺產之間最明顯的一個區別就在于︰前者是“活的”,或者說是活態的傳統文化。在非物質文化遺產這個概念逐漸為人們所熟悉的今天,理解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活態性質似乎沒有多少困難了。但在真正研究和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時,這個問題卻發生了︰過去的東西如何能夠在今天仍然是“活的”?
關于人類各種文化形態的存在條件問題,我們早已習慣用一種“歷史唯物主義”的思路去解釋。簡單地說,就是一定的社會物質條件產生一定的文化形態。當一種社會經濟政治環境過去了之後,與之相適應的各種文化形態也會隨之消亡。借用馬克思《政治經濟學批判》導言中提到的例子︰“成為希臘人的幻想的基礎,從而成為希臘(神話)的基礎的那種對自然的觀點和對社會關系的觀點,能夠同自動紡織機、鐵道、機車和電報並存嗎?在羅伯茨公司面前,武爾坎又在哪里?在避雷針面前,邱必特又在哪里?在動產信用公司面前,海爾梅斯又在哪里?任何神話都是用想象和借助想象以征服自然力,支配自然力,把自然力加以形象化;因而,隨著這些自然力之實際上被支配,神話也就消失了。在印刷所廣場旁邊,法瑪還成什麼?……阿基里斯能同火藥和彈丸並存嗎?或者,《伊利亞特》能夠同活字盤甚至印刷機並存嗎?隨著印刷機的出現,歌謠、傳說和詩神繆斯豈不是必然要絕跡,因而史詩的必要條件豈不是要消失嗎?”這段反詰等于宣告了傳統文化遺產在當代的死刑。事實上,許多學者的確相信,那些誕生于狩獵、游牧和農耕社會的鄉土文化如山歌、祭祀、史詩、民間故事等等,在當代科技和生活方式構成的都市文化環境中注定是要滅亡的。所謂保護,說白了不過是對正在消逝中的過去給予臨終關懷罷了。
這種觀點無論從理論上還是現實上都可以找到說明。但如果更深人地研究和思考一下,又似乎不完全是那麼回事。從20世紀50年代以來,我們反反復復進行了幾十年的掃除封建迷信、破“四舊”的活動,傳統民間文化在整個中國內地幾乎徹底絕跡了。然而在改革開放後沒多久,就又冒出了形形色色的民俗文化活動。盡管這些新近出現的民俗文化活動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出于商業或其他目的而制造出來的“仿民俗”和“偽民俗”,但如果認真考察一下就會發現,即使是“偽民俗”,其中仍然可能隱含著某些傳統民間文化的因子。比如某地政府為了“招商引資”和制造文化建設的“業績”,可能把早已消失多年的民俗活動如節會、祭祀、歌圩等等重新操辦起來。這樣出于政治和商業目的而搞起來的所謂民俗活動不是真正來自民間傳統的傳承,當然是“偽民俗”。但這樣的“偽民俗”活動卻可能吸引真正的民間文化傳承者介入,並因此而在特定文化群體的參與者中喚起文化傳承者介入,並因此而在特定文化群體的參與者中喚起文化記憶和認同感。一座新廟宇可能是作為旅游景點而修建的,但進門的香客卻可能懷著傳統的虔誠態度來朝拜。“偽民俗”未必完全是假的,那些似乎在當代文化中早已消失的東西未必真的灰飛煙來了。
……
“保護”指采取措施,確保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生命力,包括這種遺產各個方面的確認、立檔、研究、保存、保護、宣傳、弘揚、承傳(主要通過正規和非正規教育)和振興。
這一定義明確了非物質文化遺產作為從過去時代傳承至今的傳統文化,在當代社會環境中仍然可能繼續存在、發展,並且為世界文化的多樣性發展發揮作用。從這種理念出發進行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就必須關注這些傳統文化活動在當代社會存在的形態和意義。非物質文化遺產雖然是過去的鄉土文化產物,但如今已成為當代人尋求認同和情感歸屬的象征而進人了當代人的文化生活,這是研究者需要認真研究的當代文化現象。作為研究型地圖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地圖編制工作,主要的任務是調查和分析研究傳統民俗文化進人當代社會環境重構文化空間的線索和過程,通過這些研究工作認識非物質文化遺產在當代文化中的演變形態和內在特征。
一
非物質文化遺產與傳統意義上的文化遺產之間最明顯的一個區別就在于︰前者是“活的”,或者說是活態的傳統文化。在非物質文化遺產這個概念逐漸為人們所熟悉的今天,理解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活態性質似乎沒有多少困難了。但在真正研究和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時,這個問題卻發生了︰過去的東西如何能夠在今天仍然是“活的”?
關于人類各種文化形態的存在條件問題,我們早已習慣用一種“歷史唯物主義”的思路去解釋。簡單地說,就是一定的社會物質條件產生一定的文化形態。當一種社會經濟政治環境過去了之後,與之相適應的各種文化形態也會隨之消亡。借用馬克思《政治經濟學批判》導言中提到的例子︰“成為希臘人的幻想的基礎,從而成為希臘(神話)的基礎的那種對自然的觀點和對社會關系的觀點,能夠同自動紡織機、鐵道、機車和電報並存嗎?在羅伯茨公司面前,武爾坎又在哪里?在避雷針面前,邱必特又在哪里?在動產信用公司面前,海爾梅斯又在哪里?任何神話都是用想象和借助想象以征服自然力,支配自然力,把自然力加以形象化;因而,隨著這些自然力之實際上被支配,神話也就消失了。在印刷所廣場旁邊,法瑪還成什麼?……阿基里斯能同火藥和彈丸並存嗎?或者,《伊利亞特》能夠同活字盤甚至印刷機並存嗎?隨著印刷機的出現,歌謠、傳說和詩神繆斯豈不是必然要絕跡,因而史詩的必要條件豈不是要消失嗎?”這段反詰等于宣告了傳統文化遺產在當代的死刑。事實上,許多學者的確相信,那些誕生于狩獵、游牧和農耕社會的鄉土文化如山歌、祭祀、史詩、民間故事等等,在當代科技和生活方式構成的都市文化環境中注定是要滅亡的。所謂保護,說白了不過是對正在消逝中的過去給予臨終關懷罷了。
這種觀點無論從理論上還是現實上都可以找到說明。但如果更深人地研究和思考一下,又似乎不完全是那麼回事。從20世紀50年代以來,我們反反復復進行了幾十年的掃除封建迷信、破“四舊”的活動,傳統民間文化在整個中國內地幾乎徹底絕跡了。然而在改革開放後沒多久,就又冒出了形形色色的民俗文化活動。盡管這些新近出現的民俗文化活動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出于商業或其他目的而制造出來的“仿民俗”和“偽民俗”,但如果認真考察一下就會發現,即使是“偽民俗”,其中仍然可能隱含著某些傳統民間文化的因子。比如某地政府為了“招商引資”和制造文化建設的“業績”,可能把早已消失多年的民俗活動如節會、祭祀、歌圩等等重新操辦起來。這樣出于政治和商業目的而搞起來的所謂民俗活動不是真正來自民間傳統的傳承,當然是“偽民俗”。但這樣的“偽民俗”活動卻可能吸引真正的民間文化傳承者介入,並因此而在特定文化群體的參與者中喚起文化傳承者介入,並因此而在特定文化群體的參與者中喚起文化記憶和認同感。一座新廟宇可能是作為旅游景點而修建的,但進門的香客卻可能懷著傳統的虔誠態度來朝拜。“偽民俗”未必完全是假的,那些似乎在當代文化中早已消失的東西未必真的灰飛煙來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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