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個世界上,沒有多少人例外,我們從《傲慢與偏見》進入奧斯丁世界,等到拿起《曼斯菲爾德庄園》時,已經是奧斯丁的一個跟屁蟲了。
達西出場,「身材魁偉,眉清目秀,舉止高貴」,這就讓我們有無限好感了,而緊接著一句,「每年有一萬磅的收入」,更把這人頭馬的道德資本給夯實了。所以,整個小說的高潮不在最後的終成眷屬,而是達西的「彭伯里」登場。
「彭伯里的樹林一出現在眼前,伊麗莎白就有些心慌」,事實上,伊麗莎白·班納特馬上被達西的彭伯里大廈征服,「頓時不禁覺得:在彭伯里當個主婦也還不錯吧」。接下來,達西的所有行動,即便有些傲慢,因為有彭伯里當底子,都獲得了奧斯丁和伊麗莎白的贊許。而我們讀者,作為奧斯丁領地上的居民,自然會分享奧斯丁作品中的一條公理:財產,對於單身漢,那是一種道德增值。達西那「一萬磅」,沒在你心中增加對他的好感嗎?
可是,《曼斯菲爾德庄園》似乎要修正我們的勢利眼,雖然小說一開頭,還是經濟問題:七千英鎊嫁入曼斯菲爾德庄園,馬利亞·沃德小姐實在是賺的!但是,我們的女主人公芬妮第一次走進曼斯菲爾德庄園,卻沒有表現出伊麗莎白式的傾倒。相反,「公館的富麗堂皇令她吃驚,但是並不能安慰她。那些房間太大了,她在屋里覺得不自在;任何東西她都不敢碰,怕弄壞它們;不論走到哪里她都提心吊膽,怕遇到什麽意外,最後只得退回到自己屋里啼哭」。當然,芬妮其時才十歲,還不懂得財產可以兌換成美德。
但接下來的芬妮意志就讓我們對她刮目相看了。
小說第四章,芬妮已經十八歲。亨利·克勞福德先生出場,他有錢,風度翩翩,眉目清秀,立馬惹得曼斯菲爾德庄園的兩個小姐爭風吃醋起來,但奧斯丁說得明明白白,他不是真心的,他是玩弄女性感情的魔鬼。而且,小說中途第二十四章,他的確顯露了魔鬼本色,他再次來到曼斯菲爾德,因為沒什麽消遣,突然決定,「讓芬妮·普萊斯愛上我」,他躊躇滿志地要在芬妮的心上打一個小小的洞。可隔了六章,這個紈褲子弟就向世故的妹妹瑪麗·克勞福德承認,他已經離不開芬妮,「下定決心要與芬妮·普萊斯結婚了」。但是,面對這個幾乎已經變得和達西一樣好的亨利,芬妮從不曾真正動心,甚至好幾次,連奧斯丁也跳出來幫他說話,為他打氣,鐵棒磨成針啊!
其實,也不能說芬妮完全無動於衷,亨利跑到她老家朴茨茅斯去看她,脫離了曼斯菲爾德的芬妮在自己的家里反而孤苦伶仃,而亨利又顯得前所未有的體貼、敏感和細膩。有那麽一剎那,芬妮自己也動搖,「難道他的求婚不是完全合理的嗎?」可是,問題就在於,從童年時代起,芬妮就默默地愛著表哥埃德蒙,雖然埃德蒙愛的是瑪麗·克勞福德。
小說最後四章,亨利的命運急轉直下,當然,這逆轉並不完全來自他一邊愛著芬妮,一邊又引誘了已經成婚的曼斯菲爾德庄園的大小姐與他私奔,這逆轉來自他突然失去了奧斯丁的庇護,或者說,奧斯丁突然失去了《傲慢與偏見》時代的寬容心情,她變得嚴肅起來。
我們都記得,達西在《傲慢與偏見》中做的最大的一宗好事就是他悄悄找到了私奔的韋翰和麗迪雅,並押著他們去結了婚,從而挽回了班納特家的面子,這事後來也讓伊麗莎白無限感激,並一舉抹掉了她的所有偏見。但是發生在《曼斯菲爾德庄園》里的私奔卻不能這樣收場,而且,當瑪麗·克勞福德向埃德蒙提出,私奔的男女應該盡快結婚,藉此讓丑聞最方便地結束時,埃德蒙卻非常激動地向芬妮說道:「她向我們提出r一一『條轉危為安、妥協和解、縱容錯誤的途徑,也就是通過結婚讓罪行繼續下去;可是照我現在對她哥哥的看法,結婚正是我們應該阻止、而不是促成的事。」並且,因為瑪麗的這個建議,埃德蒙對她終於徹底失望,並萬分痛心地感到,以前從來沒有真正了解過她。對瑪麗這麽嚴格,對亨利就不用說了,小說最後,奧斯丁很干脆地說,亨利走上了「絕望的道路」。
有很多讀者不滿意《曼斯菲爾德庄園》的結尾,芬妮和埃德蒙最後的結合太過草率,完全是奧斯丁上帝般的一個手勢!相比《傲慢與偏見》,達西和伊麗莎白修成正果的時候,我們覺得幸福,但芬妮和埃德蒙的婚姻,我們雖覺得應該,卻沒有特別大的歡喜。那我們的不滿足來自哪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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