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其頓共和國刑法典由總則、分則和附則三部分組成。總則對犯罪與刑罰的一般原理、制度予以規定,具體包括一般條款、犯罪和刑事責任、刑罰、刑罰替代措施、保安處分、對青少年的教育措施和刑罰、法人犯罪之制裁等13章。分則對具體犯罪的犯罪構成及法定刑予以規定,具體包括針對生命和身體的犯罪、針對人類和公民的自由和權利的犯罪、針對選舉和表決的犯罪、針對工作關系的犯罪、針對性自由和性道德的犯罪等21章。附則是刑法典的過渡及結束條款,對受刑記錄的保存移交、相關刑事法律條款的終止以及本法典的生效時間予以規定。
王立志,男,1973年12月生,河南省禹州市人。2003年畢業于鄭州大學法學院,獲刑法學碩士學位;2009年畢業于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獲刑法學博士學位。現為鄭州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曾主持或參加多項省部級項目。在《法學》、《政法論壇》、《法學評論》、《政治與法律》、《中國刑事法雜志》、《法學論壇》、《人民司法》、《國家檢察官學院學報》、《刑法評論》等刊物上發表學術論文三十余篇,獨著《隱私權刑法保護》(中國檢察出版社2009年版),合著《刑事法律前沿問題研究》(河南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