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法總則

新刑法總則
定價:419
NT $ 365
  • 作者:林鈺雄
  • 出版社: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 出版日期:2009-12-01
  • 語言:簡體中文
  • ISBN10:7300114806
  • ISBN13:9787300114804
  • 裝訂:平裝 / 597頁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內容簡介

這是一本以我國台灣地區2006年7月起施行的新“刑法”總則為本所撰寫的教科書,並收錄、歸納及評釋截至同年月為止的新法文獻與最新裁判,讓讀者掌握我國台灣地區“刑法”總則的新脈動。全書編排皆從具體案例出發,輔以數十則圖表,細說“刑法”總則的體系結構與基礎知識。除了著重近年來本土的知名實例以外,《新刑法總則》論述兼及刑法國際化的發展,讓讀者窺見跨國性刑事法與人權法整合的新趨勢。


林鈺雄,台灣台北縣人,1964年出生。台灣大學法律系、法研所畢業,司法官、律師考試及格。1993年9月赴德深造,追隨羅克辛(Claus Roxin)教授攻讀刑事法,獲頒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學位,曾任教于政大學法學院。現任教于台灣大學法律學院。
 

目錄

第一章 序說刑法
壹、刑法是什麼?
貳、犯罪與刑罰
參、刑罰目的何在?
肆、刑法之雙軌制裁體系
第二章 刑法之運用與解釋
壹、罪刑法定原則
貳、刑法之解釋
參、刑法之效力範圍
第三章 犯罪之基本類型
壹、故意犯v.過失犯
貳、作為犯v.不作為犯
參、行為犯v.結果犯
肆、實害犯v.危險犯
伍、繼續犯v.狀態犯
陸、一般犯v.特別犯v.己手犯
柒、單一犯v.結合犯
第四章 行為與行為理論
壹、犯罪行為的基礎︰人類行為
貳、因果行為論(自然行為論)
參、目的行為論
肆、社會行為論
伍、人格行為論
陸、結論
第五章 構成要件之概念與學說
壹、構成要件之概念
貳、構成要件之學說
參、基本構成要件及其變體
肆、不法構成要件之要素
第六章 客觀不法構成要件——因果關系與客觀歸責
壹、客觀不法構成要件概說
貳、行為與結果之因果關系
參、行為與結果之客觀歸責
第七章 主觀不法構成要件——構成要件之故意與錯誤
壹、主觀不法構成要件概說
貳、構成要件故意之型態
參、構成要件之故意要素與對應關系
肆、構成要件錯誤
第八章 違法性總論
壹、違法性概說
貳、阻卻違法事由概說
第九章 阻卻違法事由各論
壹、正當防衛
貳、緊急避難
參、依法令之行為
肆、業務上之正當行為
伍、得被害人之承諾(超法定阻卻違法事由)
第十章 罪責(有責性)
壹、罪責概說
貳、罪責理論
參、罪責要素
肆、原因自由行為
第十一章 不法與罪責以外之犯罪成立要件
壹、概說
貳、客觀處罰條件
參、個人排除及解除刑罰事由
肆、附論︰肇事逃逸罪之“致人死傷”要件
第十二章 刑法上之錯誤
壹、錯誤理論概說
貳、關于犯罪構成事實之錯誤
參、關于禁止規範之錯誤
肆、關于阻卻違法事由之錯誤
伍、關于寬恕或減輕罪責事由之錯誤
陸、關于不法與罪責以外之犯罪成立要件的錯誤
第十三章 犯罪之階段——預備、未遂與既遂
壹、故意犯罪行為之階段
貳、預備犯
參、未遂犯
肆、不能未遂(犯)
伍、中止未遂(犯)
第十四章 正犯與共犯
壹、正犯與共犯之概說
貳、正犯與共犯之區別
參、正犯
肆、(狹義)共犯
伍、正犯與共犯之特殊問題
第十五章 過失之作為犯
壹、過失作為犯之概述
貳、過失作為犯之構成要件
參、過失作為犯之違法性︰以正當防衛為例
肆、過失作為犯之罪責
第十六章 故意與過失之不作為犯
壹、不作為犯之概說
貳、不純正不作為犯之構成要件
參、不作為犯之違法性/義務沖突
肆、不作為犯之罪責
伍、不作為犯之行為階段
陸、不作為犯之參與型態(正犯v.共犯)
第十七章 犯罪之競合——行為與犯罪之單數與復數
壹、競合論概說
貳、行為單數v.行為復數
參、行為單數之犯罪競合
肆、行為復數之犯罪竟合
伍、余波蕩漾︰牽連犯、連續犯與常業犯
第十八章 犯罪之法律效果——刑罰與保安處分
壹、刑罰之種類
貳、刑罰之適用
參、刑罰之執行
肆、保安處分及其執行
伍、處罰之障礙
◎附錄︰新“刑法”立法理由
◎參考文獻
◎圖表及案例索引
◎法條索引
◎關鍵字索引
 

本書設想的定位,在于傳遞體系性的刑總基礎知識。書名表明本書系以2005年大幅翻修的新“刑法”為主要的闡釋對象。不管褒貶或喜惡,這部新“刑法”,是台灣地區“刑法”歷年來最大幅度的“修法”,這一大變革會帶來劇烈的洗牌效應,文獻更新與實務調整的腳步也將加劇進行。

無論新舊“刑法”的稱謂如何引導學生或讀者,從具體案例出發來掌握“刑法”的體系,始終是刑法教學者與教科書的基本課題。簡潔但抽象,本來是總則式成文立法例的共通特性。化繁為簡、不到百條的刑總條文,讓人面對千變萬化的刑法問題時,有頭有緒,但往往過于抽象。彌補之道在于回歸具體實例,正因如此,所以本書編排了數以百計的案例來輔助理解。除了引介一些比較法上的經典範例(如正犯與共犯脈絡的【天狼下凡案】、【邪魔貓王案】)以外,本書著重台灣近年來的實際案例(如【激情光碟案】、【小車大禍案】、【北城醫院案】),這些周遭事件構築了你我的共同經驗,只不過現在要切換到“刑法”的角度來理解。就地取材的出發點尤其在于,繼受外國法固然是歷史事實,但解決斯土斯民的實務問題,終究是台灣地區“刑法”無可回避的基本任務。

至于挑選的台灣案例來源,主要有二︰一是近年來具標桿性的實務裁判(收錄至2006年中為止),二是受大眾矚目且深具“刑法”意義的社會事件。但這是知易行難的工作,以裁判篩選為例,單是“最高法院”每年度的相關裁判就8000筆之多,為了這個說大不大的心願,多年來,個人以及協助我的王士帆,為此不知付出多少時間精力。相較之下,多半于大陸時期所作成的舊院解及判例,隨手可得,也深受實務(乃至于部分文獻)的青睞與倚重,但本書則有意識地降低其引用比重。所謂“千萬研究不如兩行判例”,無論是出自于泥古守舊的情結,或是單純著眼于不假思索的便利,這種依賴性造成台灣刑事法的長期停滯。本書固然無力扭轉,但至少不願助長這種趨勢。

再者,當代刑事法的研究,已經沒有閉門造車的空間。是以,除了著重本土實例以外,本書也試圖餃接近年來刑法國際化的新發展及跨國性司法實踐的新趨勢。在全球性與區域性國際刑法方面,本書援引兩部國際上的模範刑事法典,即《國際刑事法院規約》及《歐盟刑事法典(草案)》,作為一些個別刑法議題(如錯誤法則、未遂論及競合論)的比較對象。此外,自從20世紀下半葉以來,全球性與區域性的國際人權法,劇烈沖擊我們所熟知的諸多內國“刑法”,本書試圖以聯合國《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歐洲人權公約》為範例,讓讀者了解,諸如罪刑法定原則、死刑或驅逐外國人出境這類的刑法議題,台灣地區“法”與國際人權法有何差距。令人汗顏的是,在兩岸的學術競爭方面,盡管部分法界人士仍然確信台灣在這方面的絕對優勢,但以國際刑法為例,中國大陸的相關研究和出版,質量早已超越台灣。

此外,本書也嘗試多以圖表來增進抽象文字的理解,這個靈感來自于我在台灣與歐洲開車旅游時,看交通標志的經驗比較。圖表或圖像往往有輔助文字說明,甚或超越語言隔閡的特殊魅力。這不單指法律人所熟悉的樹枝圖或體系表.也兼指其他更為具體、令人一目了然的圖像,這點,請讀者翻閱[※圖表13-4],當可會意。

盡管有些投石問路的嘗試,但我毫不諱言,本書“述而不作”的成分居多︰事實上,歷經時間淘洗的“刑法”總則,基本結構已經相當穩定,個別議題的見解固然不乏推陳出新者,但在可預見的未來,難以也毋庸期待理論結構的全面食新。而從前述國際刑法的發展來看,也可間接印證這項觀察。據此,如何以相對精簡的篇幅,為讀者繪制一幅比較清晰的“刑法”總則體系,才是本書寫作的目標與難題。為此,本書舍棄了暢所欲言的習慣,把深入理論的任務留給學術專文專論處理;此外,為了避免落入斷章取義、割裂體系及見樹不見林的盲點,本書並不熱衷于甲說乙說式的學說歸納,也無意地毯式網羅台灣刑法學界迄今的發展。這是定位問題,也是取舍問題。借由書中關于台灣地區文獻的指引(參考至2006年7月的新文獻),期待讀者僅以本書為學習“刑法”總則的始點而非終點,建議一並研讀其他文獻來對照理解,諸如許玉秀“大法官”著作等身的專文專論,林山田教授歷久彌新的《刑法通論>及黃榮堅教授自成一格的《基礎刑法手》等。

還有,釋義雖是刑法學習者與實務家必備的蹲馬步功夫,但刑法的生命畢竟不僅止于此。譬如,書中再三援引的“正者毋庸向不正者屈服”,與其說這是正當防衛的法理,毋寧說這更是入木三分的人生哲理。再如,【陸女落海案】這則實例所涉及的,豈止于一樁殺人案的犯罪競合問題?細讀本案前前後後,它是台灣人權的一頁晦暗史,男/女、富/貧、中心/邊陲的深層剝削結構,在此表露無遺。

最後,自從我離開政大教職之後,多年來因故而未執教刑法總則課程。由于欠缺教學相長的加持,難免生疏起來,因此,我改弦易轍,以持續閱讀及寫作來溫故知新,期間曾多次萌生退意,有出于外界干擾的“障礙未遂”,也有心灰意冷的“己意中止”。點點滴滴,最後還是將本書付梓,雖然改進空間仍大,但總算是完成自己多年來的一樁心願。為此,首先要感謝所有刑法前輩及本書所引用文獻的作者。若非這些前人篳路藍縷及聚沙成塔的努力,本書當無問世的可能。其次,在出版事宜方面,除由衷感謝陳昭龍的細心校對與補充,王士帆、崔雲飛的協助以及許澤天的建議外,並感謝元照出版公司之協助。盡管力求正確,但錯誤在所難免,本書勘誤與更新資料,將會以電子檔形式,供讀者在元照出版有限公司的網站下載,歡迎多多利用,並期待指正。

2006年仲夏夜于草山洞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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