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本教材用典型的民法案例,將民法的基本原理和規則串起來,讓刻板的民法原理和規則與典型案例結合起來,使使用本教材的教師和學生能夠把民法的條文、原理、規則變成生動的現實,做到民法理論和實踐緊密結合,以案例指引進行民法教學,讓學生能夠更好地理解民法的基本原理和具體規則,既有形象、生動的說明,又有科學、完整的理論體系,改變過去民法教材那種以說教為主,過于重視理論體系和概念演繹的狀況。我自己在本科教學中就深深體會到,使用好一個典型、生動的案例,去說明一個復雜的民法規則,往往事半功倍,便于學生理解和掌握,也便于記憶和適用,通過一個好的案例就能夠記住一個原理和一串相關的規則。
目錄
第一編 民法總則
第一章 民法導論
第二章 民事法津關系主體
第三章 民事法律關系客體
第四章 民事法律關系內容
第二編 人格權法
第五章 人格權與一般人格權
第六章 具體人格權
第三編 物權法
第七章 物權法概述
第八章 所有權
第九章 用益物權
第十章擔保物權
第十一章 佔有
第四編 債與合同法
第十二章 債與債權概述
第十三章 債的發生與種類
第十四章 債的流轉
第十五章 債的保全與擔保
第十六章 合同流轉
第十七章 合同責任
第十八章 有名合同
第五編 繼承法
第十九章 繼承權
第二十章 法定繼承
第二十一章 遺囑繼承與遺贈
第二十二章 遺產處理
第六編 侵權責任法
第二十三章 侵權行為與一般條款
第二十四章 民事責任構成
第二十五章 侵權責任形態
第二十六章 侵權損害賠償
關鍵詞索引
第一章 民法導論
第二章 民事法津關系主體
第三章 民事法律關系客體
第四章 民事法律關系內容
第二編 人格權法
第五章 人格權與一般人格權
第六章 具體人格權
第三編 物權法
第七章 物權法概述
第八章 所有權
第九章 用益物權
第十章擔保物權
第十一章 佔有
第四編 債與合同法
第十二章 債與債權概述
第十三章 債的發生與種類
第十四章 債的流轉
第十五章 債的保全與擔保
第十六章 合同流轉
第十七章 合同責任
第十八章 有名合同
第五編 繼承法
第十九章 繼承權
第二十章 法定繼承
第二十一章 遺囑繼承與遺贈
第二十二章 遺產處理
第六編 侵權責任法
第二十三章 侵權行為與一般條款
第二十四章 民事責任構成
第二十五章 侵權責任形態
第二十六章 侵權損害賠償
關鍵詞索引
序
法學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基礎,並居于先導性的戰略地位。在我國社會轉型的新世紀、新階段,法學教育不僅要為建設高素質的法律職業共同體服務,而且要面向全社會培養大批治理國家、管理社會、發展經濟的高層次法律人才。近年來,法學教育取得了長足的進步,法科數量增長很快,教育質量穩步提高,培養層次日漸完善,目前已經形成了涵蓋本科生、第二學士學位生、法學碩士研究生、法律碩士研究生、法學博士研究生的完整的法學人才培養體系,接受法科教育已經成為莘莘學子的優先選擇之一。隨著中國法治事業的迅速發展,我們有理由相信,中國法學教育的事業大有可為,中國法學教育的前途充滿光明。
教育的基本功能在于育人,在于塑造德才兼備的高素質人才。法學教育的宗旨並非培養只會機械適用法律的“工匠”,而承載著培養追求正義、知法懂法、忠于法律、廉潔自律的法律人的任務。要完成法學教育的使命,首先必須認真抓好教材建設。我始終認為,教材是實現教育功能的重要工具和媒介,法學教材不僅僅是法學知識傳承的載體,而且是規範教學內容、提高教學質量的關鍵,對法學教育的發展有著不可估量的作用。
第一,法學教材是傳授法學基本知識的工具。初學法律,既要有好的老師,又要有好的教材。正如馮友蘭先生所言︰“學哲學的目的,是使人作為人能夠成為人,而不是成為某種人。其他的學習(不是學哲學)是使人能夠成為某種人,即有一定職業的人。”一套好的教材,能夠高屋建瓴地展示法律的體系,能夠準確簡明地闡釋法律的邏輯,能夠深入淺出地敘述法律的精要,能夠生動貼切地表達深奧的法理。所以,法學教材是學生學習法律的向導,是學生步入法律殿堂的階梯。如果在入門之初教材就有偏頗之處,就可能誤人子弟,學生日後還要花費大量時間與精力來修正已經形成的錯誤觀念。
第二,法學教材是傳播法律價值理念的載體。好的法學教材不僅要傳授法學知識,更要傳播法律的精神和法治的理念,例如對公平、正義的追求,尊重權利的觀念。本科、研究生階段的青年學子,正處在人生觀、價值觀形成的階段,一套優秀的法學教材,對于他們價值觀的塑造和健全人格的培養具有重要意義。
第三,法學教材是形成職業共同體的主要條件。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有賴于法律職業共同體的生成。一套好的法學教材,向法律研習者傳授共同的知識,這對于培養一個接受共同的價值理念、共同的法律思維、共同的話語體系的法律共同體,具有重要的作用。
第四,法學教材是所有法律研習者的良師益友。沒有好的教材,一個好的教師或可彌補教材的欠缺和不足,但對那些沒有老師指導的自學者而言,教材就是老師,其重要作用是顯而易見的。
長期以來,在我們的評價體系中,教材並沒有獲得應有的注重,對學術成果的形式優先考慮的往往是專著而非教材。在不少人的觀念中,教材與創新、與學術精品甚至與學術無緣。其實,要真正寫出一部好的教材,其難度之大、工作之艱辛、影響之深遠,絕不低于一部優秀的專著,它甚至可以成為在幾百年甚至更長的時間內發揮作用的傳世之作。以查士丁尼的《法學階梯》為例,所謂法學階梯,即法學入門之義,就是一部教材。但它概括了羅馬法的精髓,千百年來,一直是人們研習羅馬法最基本的著述。日本著名學者我妻榮說過,大學教授有兩大任務︰一是寫出自己熟悉的專業及學術領域的講義乃至教科書;二是選擇自己最有興趣、最看重的題目,集中精力進行終生的研究。實際上,這兩者是相輔相成的。寫出一部好教材,必須要對相關領域形成一個完整的知識體系,還要能以深入淺出的語言將問題講清楚、講明白。沒有編寫教材的基本功,實際上也很難寫出優秀的專著。當然,也只有對每一個專題都有一定研究,才能形成對這個學術領域的完整把握。
……
教育的基本功能在于育人,在于塑造德才兼備的高素質人才。法學教育的宗旨並非培養只會機械適用法律的“工匠”,而承載著培養追求正義、知法懂法、忠于法律、廉潔自律的法律人的任務。要完成法學教育的使命,首先必須認真抓好教材建設。我始終認為,教材是實現教育功能的重要工具和媒介,法學教材不僅僅是法學知識傳承的載體,而且是規範教學內容、提高教學質量的關鍵,對法學教育的發展有著不可估量的作用。
第一,法學教材是傳授法學基本知識的工具。初學法律,既要有好的老師,又要有好的教材。正如馮友蘭先生所言︰“學哲學的目的,是使人作為人能夠成為人,而不是成為某種人。其他的學習(不是學哲學)是使人能夠成為某種人,即有一定職業的人。”一套好的教材,能夠高屋建瓴地展示法律的體系,能夠準確簡明地闡釋法律的邏輯,能夠深入淺出地敘述法律的精要,能夠生動貼切地表達深奧的法理。所以,法學教材是學生學習法律的向導,是學生步入法律殿堂的階梯。如果在入門之初教材就有偏頗之處,就可能誤人子弟,學生日後還要花費大量時間與精力來修正已經形成的錯誤觀念。
第二,法學教材是傳播法律價值理念的載體。好的法學教材不僅要傳授法學知識,更要傳播法律的精神和法治的理念,例如對公平、正義的追求,尊重權利的觀念。本科、研究生階段的青年學子,正處在人生觀、價值觀形成的階段,一套優秀的法學教材,對于他們價值觀的塑造和健全人格的培養具有重要意義。
第三,法學教材是形成職業共同體的主要條件。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有賴于法律職業共同體的生成。一套好的法學教材,向法律研習者傳授共同的知識,這對于培養一個接受共同的價值理念、共同的法律思維、共同的話語體系的法律共同體,具有重要的作用。
第四,法學教材是所有法律研習者的良師益友。沒有好的教材,一個好的教師或可彌補教材的欠缺和不足,但對那些沒有老師指導的自學者而言,教材就是老師,其重要作用是顯而易見的。
長期以來,在我們的評價體系中,教材並沒有獲得應有的注重,對學術成果的形式優先考慮的往往是專著而非教材。在不少人的觀念中,教材與創新、與學術精品甚至與學術無緣。其實,要真正寫出一部好的教材,其難度之大、工作之艱辛、影響之深遠,絕不低于一部優秀的專著,它甚至可以成為在幾百年甚至更長的時間內發揮作用的傳世之作。以查士丁尼的《法學階梯》為例,所謂法學階梯,即法學入門之義,就是一部教材。但它概括了羅馬法的精髓,千百年來,一直是人們研習羅馬法最基本的著述。日本著名學者我妻榮說過,大學教授有兩大任務︰一是寫出自己熟悉的專業及學術領域的講義乃至教科書;二是選擇自己最有興趣、最看重的題目,集中精力進行終生的研究。實際上,這兩者是相輔相成的。寫出一部好教材,必須要對相關領域形成一個完整的知識體系,還要能以深入淺出的語言將問題講清楚、講明白。沒有編寫教材的基本功,實際上也很難寫出優秀的專著。當然,也只有對每一個專題都有一定研究,才能形成對這個學術領域的完整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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