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並非西方文學理論的專家,只能把個人經驗誠實道出,公諸同行。記得多年前初入此道時,也的確痛苦不堪,買了大堆理論書回來,卻不知如何著手。我本來學的是歷史,後來改行教文學,時當20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美國學界剛開始吹“法國風”——福柯和德里達的著作逐漸被譯成英文出版,而“解構”(Deconstruction)這個詞也開始風行。不久又听到有所謂“耶魯四人幫”的說法,其中除希利斯‧米勒和哈特曼等人外,尚有一位怪杰保羅‧德‧曼(Paul
de Man),他的那本反思理論的名著《不察與洞見》(Blindness and Insight)人文學者開始了另—個“轉向”(paradigm shift)——從“結構”到“解構”,從人類學到語言學。然而這個“轉向”背後的歷史是什麼?是否也有一個“譜系”(genealogy)可尋?
于是,我想到另一種完全不同的閱讀經驗︰20世紀60年代我初抵美國留學時,偶爾買到幾本文學理論的書,包括威爾遜(Edmund Wilson)、特里林(Lionel Trilling)、史丹納(George Steiner)和韋勒克(Rend
Wellek)等名家的著作,亦曾瀏覽過。這些名家的文史知識十分豐富,廣征博引,似乎早已遍讀群籍,他們所作的“批評”(criticism)並不僅僅是對某一經典名著詳加分析而已,而是把一本本書、一個個作家評淪一番,逐漸形成一己的觀點和主題,我認為這是一種西方人文批評的傳統,它可以追溯到英國的約翰遜(Samuel
Johnson)和阿諾德(MatthewArnold),但他們較這兩位以捍衛文化為己任的1 8世紀保守派批評家更為自由(liberal)。特里林有一本書就叫做《自由的想像》(The Liberal Imagination),書名中的“自由”指的當然是人文知識,用當代的話說,就是“通識”教育。特里林的另一本書《誠與真》(Sincerity and
Authenticity)則把西方文學史和哲學史上關于主觀和個人的傳統這兩個問題分析得淋灕盡致。
我當年私淑兩位大師,一是威爾遜,一是史丹納。威爾遜早已是美國文壇的巨人,其評論具有權威性,在文壇交游廣闊,是美國東岸評論界的霸主。我讀了他的《阿克瑟爾的城堡》(Axel’s Castle)和《到芬蘭車站》(To the Finland
Station),佩服得五體投地,因為兩書談的皆非美國文學——前者討論的是法國的象征主義,後者則是描述俄國大革命,而威爾遜足不出戶(指美國),竟然可以把視野推到蘇聯,大談列寧,而且所書文字優美,讀來猶如小說。可以說,第二本書也是我了解俄國近代史的啟蒙課本,它引起了我對俄國思想史的極大興趣。幾乎人手一冊。我買來一本看,也不甚了了,只是覺得美國人文學界已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