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是一本論述收入分配的傳統著作。作者是理論經濟學家,所以本書考察的也是經濟理論。它延續了克拉克的《財富的分配》(1899年)、希克斯的《工資理論》(1932年)和作者的老師道格拉斯的《工資理論》(1934年)的傳統。此外在智識方面還得益於很多人。
之所以說本書是本「老式」的著作,主要是因為其內容屬於「重新解釋和重新表述」的范疇,這同時也增加了它的篇幅。我不想背棄新古典經濟學,這包括微觀經濟學和宏觀經濟學層面的邊際主義或者生產函數。但是也不同於激進的凱恩斯主義,因為我不相信收入分配完全或者主要是在產品市場上決定的,那樣會使得投入市場成為一個暗箱。與此同時,我還試圖理解那些擁有不同想法的人,公平並帶有少許責難地展示他們的立場。於是,書中有些部分聽起來可能像是譜寫小調音樂的莫扎特在嘗試搖滾樂。
不過,我給篇幅過大找的主要借口是為了保持各部分之間的「平衡」,本書內容包括分配的意識形態問題(1、5章)、分配的統計問題(2 -4章)、分配的微觀經濟學(6-10、12、14 - 15章)和分配的宏觀經濟學(11、13和16章)。在某種程度上,討論收入政策的第17章屬於后續的思考。
「從一個很高的標准(比如說晟大程度的縝密、優美和一般性)來看」,克萊因展現了他在基礎數學各分支里的才華。而我的作用主要是反面的,即「從一個基本的標准(即和制度的『靈魂』以及經濟學專業之外的興趣保持聯系)來看」,我試圖展示高級的經濟學。為「靈魂」付出的代價往往就是噦嗦。在凱恩斯的《通論》(1936年)剛剛嶄露頭角的混沌年代,我作為芝加哥大學的學生,得到了保羅·道格拉斯、弗蘭克·奈特、奧斯卡·蘭格、阿巴·勒納、亨利·舒爾茨、亨利·西蒙斯和雅各布『維爾納等人在各種分配問題上的指引。從1947年起,我分別在美國的九所大學(依次是威斯康星大學、華盛頓大學、密歇根州立大學、明尼蘇達大學、科羅拉多大學、卡耐基一梅隆大學、匹茲堡大學、斯坦福大學及哈佛大學)和日本神戶大學講授分配理論。但是,我教學的起點也即本書的起點,卻是在兩條戰線上展開的負隅頑抗:一是反對只關注產品市場的傳統「理論」課程,這種抗爭直到我上周聽見有人講「哦,是的,投入品價格確實是給定的」的時候仍然沒有停止;一是反對傳統的「勞動」課程。它認為「民主的工會主義」是美國的一種很保險的制度。
一個在九所美國大學和一所日本大學都待過的人肯定有一大幫同事。有的人友好,有的人則不然。我從那些對分配問題感興趣的同事——不論其熱情與否——那里學到了很多東西,也改正了很多錯誤。它們都已經反映在本書里了。我要感謝的同事主要有JamesEarley, Harold Groves, Robert Lampman, Walter Morton, Selig Perlman及Eugene
Rotwein[威斯康星大學];Charles Killingsworth,ThomasMayer及Victor Smith(密歇根州立大學);0.H.Brownlee,John But-trick,Leonid Hurwicz,Anne Krueger及N.J.Simler(明尼蘇達大學); Myron Joseph, Morton Kamien, Michael Lovell,
Rober Lucas, Al-lan Meltzer及Leonard Rapping(卡耐基一梅隆大學);Otto Eckstein,John Gurley,Harold Lydall及Melvin Reder(斯坦福大學,包括行為科學高級研究中心)。
如果一本書的出版時間趕巧,在等待出版的同時也許還來得及提到重要的進展。可惜本書不那麼走運,而且不太公平的是還忽略了一些重要的作者,包括查爾斯·弗格森對新古典分配理論的論述,弗里德里希·魯茨對利息理論的論述,哈羅德·利達爾和約瑟夫·斯蒂格利茨對個人收入分配的論述,以及萊斯特·梭羅對貧困問題的論述。
我要感謝出版方的經濟學編輯哈里·約翰遜和該書的責任編輯西德尼·溫特勞布。他們不放過他們發現的任何謬誤;找唯一不放心的是,他倆一個是新古典主義者,一個是激進的凱恩斯主義者,這使有關謬誤的定義偶爾會存在分歧。我的研究生助手,神戶大學的Shigeo Minabe和卡耐基-梅隆大學的Toshihisa Toyoda幫了我大忙。在校稿的秘書當中,卡耐基-梅隆大學的Mary Jo
McChure夫人以及科學高級研究中心的Helena A. Smith夫人工作努力,為人寬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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