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與自然的關系是一個不斷演化的過程,可以說,在這個世界上的萬物之中,只有我們人類會有自我意識與智慧,能夠感知四周的環境,對自然界的萬千生物有一種態度,繼而發生疑問,進而探索秘密,尋求真實意義所在。
日夜與晨暮的更替是自然的;春雨、夏雷、秋風、冬雪是自然的;樹苗兒發新芽是自然的;孔雀、鸚鵡、金絲雀或有着美麗的顏色,或有着清脆的鳴聲,這也是自然的;噴火的山口、雄奇的山峰、幽靜的湖泊……還有許多人類意想不到、也不能企及的事物都是自然而然的。
對於眼前可見的事實而言,大自然的一切都是有章可循又不拘泥於形式的,一切的聲音、顏色、式樣、精神乃至氣氛,都是天然而無窮的。我們只是做出了自己的選擇,把人類的精神與想象融合到自然世界中,於是,所有的自然萬物多了色彩與靈性,人類也學會了從中享受自然。
享受大自然,應該是一種利用的藝術,在某一時刻怎樣去享受一樹、一花或一石,並沒有規則和界定。而我們人類又是那麼具有藝術天性和非凡想象,極盡所能地利用自然界的事物,裝點着自己的生活。身上的服飾就是一種外在形式的最佳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