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非常重視“門第出身”的美國學術界,奧布賴恩的大學和研究生教育背景並不突出。他畢業干聖巴巴拉加州大學(UC at Santa
Barbara),1977年獲得政治學博士學位。不過,他的研究生導師、已故的赫爾曼‧普里切特(HermanPritchett)教授卻是美國憲法政治領域的頂尖學者。普里切特從1940年就開始執教芝加哥大學,並長期擔任系主任一職,是以行為主義和規範研究而著稱的政治學芝加哥學派的領頭雁。1966年他從芝大榮休,旋即被“返聘”到聖巴巴拉加州大學。普里切特曾經擔任過美國政治學會的主席(1963
1964),是美國人文與科學學院院士。其撰寫的《美國憲政制度》是1960—1970年代,美國大學課堂上最流行的美國憲法與司法制度的教科書。由此看來,奧布賴恩不僅傳承了其恩師的思想,還學會了教科書寫作的技巧。在《風暴眼》的致謝中,奧布賴恩曾經表示︰ 普里切特“閱讀了本書的兩份初稿,並一如既往地鼓勵我,讓我無言以報”(見原書第xix頁,以下夾注中的頁碼均為英文原書頁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