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死刑案件審判程序研究

我國死刑案件審判程序研究
定價:132
NT $ 115
  • 作者:韓紅
  • 出版社: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 出版日期:2009-05-01
  • 語言:簡體中文
  • ISBN10:7500477341
  • ISBN13:9787500477341
  • 裝訂:平裝 / 256頁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內容簡介

本書對死刑案件審判程序進行了體系性研究。審判程序,是刑事訴訟的核心程序,刑事審判程序叉分為不同的具體程序,每個程序在死刑案件審理過程中均有各自的功能,但是各個程序不是彼此孤立的,在具有相對獨立性的基礎之上,彼此相互聯系。本書與其他相關著作的不同之處在于,作者的研究視域始終關注刑事審判程序的體系性,將死刑案件的特殊性納人刑事審判程序的普遍性,在系統分析各個具體程序之間的聯系基礎上,以刑事審判程序的體系性為依托,從總體上把握死刑案件審判程序控制死刑適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明確死刑案件審判程序控制應遵循的基本原則和具體制度,並運用相關內容指引死刑案件具體審判程序的運行。

作者特別注重對其所論及的問題是否在該研究領域中處于領先地位,是否有自己的獨創之見,如鑒于死刑的嚴厲性和不可逆轉性,在我國司法資源有限的情況下,作者提出在審判過程中可以采用較其他案件更為嚴格有時也是更為復雜的方式進行,以體現我國的死刑政策,即死刑案件的證明標準采用高于普通案件的聯合國提出的“對事實沒有其他解釋的余地”的證明標準;死刑案件量刑程序獨立化;死刑案件強制上訴;死刑復核合議庭采用多人數和與普通案件不同的表決方式。特別是,本書提出與現有死刑案件運行模式不同的死刑立即執行判決的暫緩執行,以保證法律賦予普通案件當事人的申訴權利將要承受極刑的面臨死刑的人亦能夠行使。
 

目錄


引言
第一章 死刑案件審判程序控制概述
第一節 我國死刑程序的歷史淵源
第二節 控制死刑的刑事政策
第三節 死刑案件程序控制的價值
第四節 我國死刑案件的審判程序控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第五節 死刑案件審判的基本原則
第二章 死刑案件第一審程序
第一節 死刑案件的庭前審查程序
第二節 死刑案件庭審程序中對辯護權的保障
第三節 死刑案件的證明標準及量刑程序獨立化
第三章 死刑案件第二審程序
第一節 死刑案件第二審程序的啟動
第二節 死刑案件第二審程序的審理方式
第三節 死刑案件二審裁判中的兩個問題
第四章 死刑復核程序
第一節 死刑復核程序的性質定位
第二節 死刑復核程序的功能
第三節 死刑復核程序的具體程序
第五章 死刑案件審判監督程序
第一節 死刑案件審判監督程序的提起主提
第二節 死緩案件中的一事不再理原則
第三節 面臨死刑的人的申訴與死刑的暫緩執行
結論
參考文獻
致謝
 

韓紅的專著《我國死刑案件審判程序研究》即將出版,我很高興。2005年韓紅到中國政法大學攻讀博士時已經是法學教授,我雖然名義上是她的指導老師,但我們也是同行,共同學習和探討刑事法學的—些問題。

2005年10月,我們參加了中國法學會《中國法學》雜志社和中國人民大學訴訟制度與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召開的“死刑復核程序專題研究”國際研討會,並合作完成了一篇論文,被收錄在《死刑復核程序專題研究》一書。參會後,韓紅繼續深人研究,又發表了死刑程序方面的學術論文數篇,積累了豐富的相關理論和實踐資料。在博士論文開題時,作者依然選擇了這方面的論題,我深信她能夠很好地完成這篇博士論文。《我國死刑案件審判程序研究》一書,就是作者在其博士論文的基礎上修改而成的。

本書對死刑案件審判程序進行了體系性研究。審判程序,是刑事訴訟的核心程序,刑事審判程序叉分為不同的具體程序,每個程序在死刑案件審理過程中均有各自的功能,但是各個程序不是彼此孤立的,在具有相對獨立性的基礎之上,彼此相互聯系。本書與其他相關著作的不同之處在于,作者的研究視域始終關注刑事審判程序的體系性,將死刑案件的特殊性納人刑事審判程序的普遍性,在系統分析各個具體程序之間的聯系基礎上,以刑事審判程序的體系性為依托,從總體上把握死刑案件審判程序控制死刑適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明確死刑案件審判程序控制應遵循的基本原則和具體制度,並運用相關內容指引死刑案件具體審判程序的運行。

作者特別注重對其所論及的問題是否在該研究領域中處于領先地位,是否有自己的獨創之見,如鑒于死刑的嚴厲性和不可逆轉性,在我國司法資源有限的情況下,作者提出在審判過程中可以采用較其他案件更為嚴格有時也是更為復雜的方式進行,以體現我國的死刑政策,即死刑案件的證明標準采用高于普通案件的聯合國提出的“對事實沒有其他解釋的余地”的證明標準;死刑案件量刑程序獨立化;死刑案件強制上訴;死刑復核合議庭采用多人數和與普通案件不同的表決方式。特別是,本書提出與現有死刑案件運行模式不同的死刑立即執行判決的暫緩執行,以保證法律賦予普通案件當事人的申訴權利將要承受極刑的面臨死刑的人亦能夠行使。

自從2005年lO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人民法院第二個五年改革綱要》,將改革和完善死刑案件的審判程序與改革和完善死刑復核程序作為2004年至2008年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主要內容以來,我國立法機關對相關法律進行了修正,最高司法機關相繼發布了一系列相關司法解釋︰2005年12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于進一步做好死刑第二審案件開庭審理工作的通知》;2006年9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關于死刑第二審案件開庭審理程序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2006年10月3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的決定》,從2007年1月1日起由最高人民法院統一行使死刑案件核準權;2007年3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嚴格依法辦案確保辦理死刑案件質量的意見》,等等。對上述法律與司法解釋的正確理解是保證死刑案件審判質量的關鍵,因此,本書從理論研究角度上,能夠準確地注釋與評析相關法律與司法解釋,以促進司法實踐部門及法律工作者對死刑案件審判程序的司法改革得以從容應對。

作者采取審慎的態度,運用真實數據解讀自己的觀點,解析相關的法律現象,得出對相關問題的結論。本書遵循我國不公開死刑案件的絕對數據的原則,在使用相關數據時,要麼采用作者親自調查的真實的且不會給國家造成任何不良影響的數據比率,要麼采用國家公布的最新權威數據,要麼采用公開發表的著作、論文中的數據,表明作者的觀點,得出作者對相關問題的結論,而且在數據使用上,足以說明問題。

作為作者的導師和同行,我為她的專著的面世,感到無比的喜悅,並期待她能夠繼續努力,在教學科研上取得更大的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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