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土地權利沉思錄》本學科現有專職教師(不含行政管理和學生管理人員)76名,其中教授16名。副教授28名。擁有1個重慶市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7個校級科研機構,1個國家級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復合型知識產權應用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4門重慶市精品課程。本學科長期專注于民法、商法、知識產權法、婚姻家庭法、勞動與社會保障法、房地產法、金融法、醫事法等8大方向的教學與研究,先後組織出版了《中國不動產法研究》、《家事法研究》2份學術刊物以及“民商法學博士文庫”、“西南知識產權博士文庫”2個博士文庫。為了弘揚民商法精神,本學科在繼續組織出版原有出版物系列的基礎上,又推出了這套“西南民商學人文庫”、“西南民商法學階梯”、《民法哲學研究》、《西政民商教授講演錄》等四個學術系列。其中“西南民商學人文庫”收錄了本學科16名教授和部分副教授的前沿性研究成果,既是對我校民商法學科近幾年學術成就的一次集中展示,也是與其他學校同行專家進行切磋和交流的良好平台,相信會對我國民商法學的研究事業和本學科的進步起到巨大推動作用。
目錄
論國有土地有償使用的實踐途徑
論土地征用權的公共性目的
論土地法律體系的建立與完善
關于對《土地管理法》法律責任立法的修改意見
關于土地法學的幾個問題
土地所有權權利結構重構
我國集體土地所有權改革必須走國有化道路
劃撥土地使用權法律問題研究
房地產合作開發幾個基本法律問題探討
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制度研究
土地承包經營權性質探討
大陸農村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現狀及展望
創新農地流轉制度
怎樣才能真正建立我國農村土地流轉制度
汶川地震居民房地產法律問題研究
《勞動合同法》應當結束對事實勞動關系的現實困惑
國外勞動合同立法的經驗與借鑒
加拿大工傷保險制度
《社會保險法》需要新的理念與觀念
流質約款的再生
訴訟時效制度的二元價值——兼評我國訴訟時效制度的缺失
統籌城鄉發展改革論綱
論土地征用權的公共性目的
論土地法律體系的建立與完善
關于對《土地管理法》法律責任立法的修改意見
關于土地法學的幾個問題
土地所有權權利結構重構
我國集體土地所有權改革必須走國有化道路
劃撥土地使用權法律問題研究
房地產合作開發幾個基本法律問題探討
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制度研究
土地承包經營權性質探討
大陸農村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現狀及展望
創新農地流轉制度
怎樣才能真正建立我國農村土地流轉制度
汶川地震居民房地產法律問題研究
《勞動合同法》應當結束對事實勞動關系的現實困惑
國外勞動合同立法的經驗與借鑒
加拿大工傷保險制度
《社會保險法》需要新的理念與觀念
流質約款的再生
訴訟時效制度的二元價值——兼評我國訴訟時效制度的缺失
統籌城鄉發展改革論綱
序
將自己發表過的論文匯編成冊,一開始給我講這件事時尚覺必要,因為那都是已經公開發表過的東西。但細想起來,還越來越覺得有些意思︰它從一個比較特殊的角度勾勒了一個人從幼稚到逐漸成熟的學術軌跡,真實地記錄了個人學術觀點的發展與演變,比較客觀地反映個人的學術思想,透視出了個人的研究風格與特征,同時也能夠幫助自己發現研究中的不足——盡管多少已經有些“亡羊補牢”。
我很慶幸,本科四年級時就跟著趙勇山老師編寫《中國房地產政策法律指南》,使我從此對土地法與房地產法產生了濃厚的興趣;我同樣慶幸,在上個世紀的80年代初,我被計劃指定從事在當時看來還不太樂意的勞動法與社會保障法的教學與研究。這兩個學科,在當時看來是絕對的“冷門”,但也正是由于這兩個學科不同理念的交融,形成了後來我研究中相得益彰的效果,特別是社會保障法的獨特的法律理念,引導我更多地從土地資源的社會保障功能角度去分析土地財產權法律制度。
發現與解決問題,始終是推動理論研究和創新的動力。近30年的學術研究,使我深刻地認識到熟悉社會現實狀況的重要意義。只有與自己研究領域負責法律制度實施的政府行政部門和司法機關融為一體,才能使我們發現制度運行過程中產生的新的問題;也只有十分了解該項法律制度運行的全部過程,才能幫助我們發現制度本身存在的深層次的問題。一旦準確地發現了工個真正的問題,解決這個問題已經是一個不需要太長時間的事情了。即便是那些我們公認的改革中長期未能解決的難點問題,﹝4)實際上其癥結都在于我們並沒有真正地看清、看透這個問題。法律制度的改革與創新,實際上是“知難行易”。
以回答和解決自己研究領域社會現實問題為出發點的研究,也許在很多學者看來它還算不上理論,但細想起來,即使一個真正能夠造福于後代人的創新性理論,如果沒有大量的解決社會實踐中經常發現與產生的那些問題作為鋪墊;如果沒有特別豐富的對社會實踐的感性認識;沒有成“規模”並且形成了邏輯聯系的知識信息體系,原創性理論也不可能從空中生長出來。這些觀念的根深蒂固,注定了我的研究一開始就以解決現實問題為出發點,並形成了現在我的研究風格與特點。
為了客觀地反應我的學術觀點的發展過程,論文的出版沒再作任何修改。其中,有些觀點需要修正,有些已被現在的研究所替代,還有一些僅僅是提出了一些有價值的問題,需要持續性地進一步深入研究。需要特別說明的是,本論文集,還無法形成我在一個特定領域學術研究的完整的觀點與思想體系,它最多也不過能夠反映出我的個人研究特點與思想風格。
我很慶幸,本科四年級時就跟著趙勇山老師編寫《中國房地產政策法律指南》,使我從此對土地法與房地產法產生了濃厚的興趣;我同樣慶幸,在上個世紀的80年代初,我被計劃指定從事在當時看來還不太樂意的勞動法與社會保障法的教學與研究。這兩個學科,在當時看來是絕對的“冷門”,但也正是由于這兩個學科不同理念的交融,形成了後來我研究中相得益彰的效果,特別是社會保障法的獨特的法律理念,引導我更多地從土地資源的社會保障功能角度去分析土地財產權法律制度。
發現與解決問題,始終是推動理論研究和創新的動力。近30年的學術研究,使我深刻地認識到熟悉社會現實狀況的重要意義。只有與自己研究領域負責法律制度實施的政府行政部門和司法機關融為一體,才能使我們發現制度運行過程中產生的新的問題;也只有十分了解該項法律制度運行的全部過程,才能幫助我們發現制度本身存在的深層次的問題。一旦準確地發現了工個真正的問題,解決這個問題已經是一個不需要太長時間的事情了。即便是那些我們公認的改革中長期未能解決的難點問題,﹝4)實際上其癥結都在于我們並沒有真正地看清、看透這個問題。法律制度的改革與創新,實際上是“知難行易”。
以回答和解決自己研究領域社會現實問題為出發點的研究,也許在很多學者看來它還算不上理論,但細想起來,即使一個真正能夠造福于後代人的創新性理論,如果沒有大量的解決社會實踐中經常發現與產生的那些問題作為鋪墊;如果沒有特別豐富的對社會實踐的感性認識;沒有成“規模”並且形成了邏輯聯系的知識信息體系,原創性理論也不可能從空中生長出來。這些觀念的根深蒂固,注定了我的研究一開始就以解決現實問題為出發點,並形成了現在我的研究風格與特點。
為了客觀地反應我的學術觀點的發展過程,論文的出版沒再作任何修改。其中,有些觀點需要修正,有些已被現在的研究所替代,還有一些僅僅是提出了一些有價值的問題,需要持續性地進一步深入研究。需要特別說明的是,本論文集,還無法形成我在一個特定領域學術研究的完整的觀點與思想體系,它最多也不過能夠反映出我的個人研究特點與思想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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