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世紀,主流經濟學家們只關注用利益的作用來解釋經濟行為,而社會學家們傾向于強調社會互動與社會結構的作用。他們的這兩種分析策略都是基于很好的理由,並且,經濟學家與社會學家都創造了很多重要的作品。但是,也有一些經濟學家和社會學家相信,只有把利益與社會結構結合在一個分析中,才能夠推進對某些特定的經濟現象的理解。筆者在本書中認為,馬克斯‧韋伯試圖進行這樣的整合,而且成功地排除了好幾個障礙。他的這種常識非常有趣,值得經濟學家和社會學家去討論——這種討論仍然有待進行。多數社會學家和經濟學家知道《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和韋伯的其他一些作品,但是,他們仍然不熟悉他的經濟社會學及他在一般經濟學領域的工作。
本書的核心主題是,韋伯試圖在同一個分析中,將利益驅動行為的思想與社會行為的結合起來。例如,阿馬蒂亞‧森的作品使我們了解到,只以利益為基礎的經濟分析是多麼不充分。森引用了埃奇沃斯(Edgeworth為)在《數理心靈學》(1881)中的陳述,“經濟學的第一原則是,每一行動者只被自利所驅動。”森對埃奇沃斯的觀點加上了以下評價︰“這是經濟學模型中一種持久的關于人的觀點,而且看來經濟理論的性質也受到了這一基原則的很大影響。”類似地,早期的社會學家則傾向于將人的行為看成主要由其社會維度所塑造。在拉爾夫‧達倫道夫寫于1950年代的一篇著名的論文中,“社會人”(Homo
sociologicus)指的就是行為完全由他或她的角色所決定的人。後來,彼得‧貝格爾與托馬斯‧勒克曼創造了“實在的社會建構”這一說法,也表示了將人的行為歸納為互助、角色和社會結構的傾向。人們都有利益,這些利益在決定他們的行為時起到了關鍵作用,社會學家總是忽視所有這些,或者至少是把它們放在一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