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的提出在於發現真實,然追求真相並不是證據法的全部目的。為保護社會特定價值或者基於社會政策之考量,法律也允許證人享有在一定條件下拒絕作證的權利。厘清作證特免權的內容和邊界,不僅於保護證人有重要意義,亦是強化證人義務的前提。
《特免權制度研究》首次全面闡述了不自證其罪特免權、親屬特免權、職業特免權和公共利益特免權等重要制度,分析了其在保護社會重大價值和實現司法正義之間的艱難權衡,澄清了學界對於特免權內容的誤讀。
針對特免權制度在中國的歷史性經驗和存在的問題,《特免權制度研究》直面中國司法實踐中證人作證制度的困境,提出中國證人特免權制度設立的可能性和障礙,回應當前證據立法中就此問題存在的爭論,拓展證據制度研究的深度。
吳丹紅,浙江義烏人,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學士、碩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北京大學法學院博士后。現為證據科學教育部重點實驗室(中國政法大學)專職研究人員。
目錄
第一章 導論
引子從一個公共事件進入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研究背景
第二節 研究對象及概念界定
第三節 研究方法與結構體系
第二章 法制史上的「失蹤者」
第一節 中國古代的容隱制
一、先秦的「父子相隱」觀
二、成文法上的容隱制度
三、容隱制乃特免權之母
第二節 特免權的移植
一、清末修律的轉變
二、民國立法的移植
第三節 「失蹤」的特免權制度
一、1949年之后的特免權命運
二、1979年后對特免權的反思
三、台、港、澳地區的特免權
四、特免權制度的發展脈絡
第四節 特免權缺席之后
一、過度的「發現真實」
二、不徹底的無罪推定
三、難有隱私權的世界
四、對親情倫理的忽視
五、證人權利無保障
第三章 特免權的基本理念
第一節 從作證義務到特免權規則
一、證人作證義務
二、作證適格和可強迫性
三、特免權的規則體系
第二節 特免權正當性之爭
一、支持特免權制度的學說
二、反對特免權制度的聲音
第三節 特免權的價值理念
一、發現真實的訴訟目的
二、發現真實的道德限制
三、超越實體和程序正義
四、特免權制度的價值取向
第四節 特免權中的利益權衡
一、特免權制度中的利益因素
二、特免權制度中的利益權衡
第四章 不自證其罪特免權
第一節 不自證其罪特免權的產生
一、不自證其罪特免權的起源
二、不自證其罪特免權的理論基礎
第二節 不自證其罪特免權的基本內容
一、不自證其罪特免權的主體
二、不自證其罪特免權的客體
三、「強迫」與「自證其罪的風險」
四、不自證其罪特免權的行使
五、不自證其罪特免權的后果
六、不自證其罪特免權的放棄
第三節 與不自證其罪特免權相關的權利
一、不自證其罪特免權與沉默權
二、不自證其罪特免權與不受損害特免權
第四節 不自證其罪特免權與證人豁免制度
一、證人豁免制度的理論基礎
二、證人豁免制度的起源與發展
三、證人豁免制度與不自證其罪特免權之關聯
第五章 職業關系特免權
第一節 律師一委托人特免權
一、律師一委托人特免權的產生
二、律師一委托人特免權的主要內容
第二節 醫生職業特免權
一、醫生一患者特免權的產生
二、醫生一患者特免權的內容
三、醫生一患者特免權的例外
第三節 神職人員一懺悔者特免權
一、神職人員一懺悔者特免權的起源
二、神職人員一懺悔者特免權的內容
第四節 記者消息來源特免權
一、圍繞記者特免權的理論紛爭
二、美國的記者特免權
三、其他國家的記者特免權
四、記者特免權的相關問題
五、記者特免權的例外
第五節 其他職業關系特免權
一、會計師和委托人特免權
二、專利代理機構和委托人特免權
三、其他職業特免權
第六章 親屬特免權
第一節 親屬特免權的起源
一、親屬特免權的產生
二、親屬特免權的理論基礎
第二節 英美法系的婚姻特免權
一、配偶證言特免權
二、婚內交流特免權
三、婚姻特免權的例外
第三節 父母一子女特免權
一、對父母一子女特免權的爭議
二、父母一子女特免權的主要內容
第四節 大陸法系的親屬特免權
一、大陸法系國家親屬特免權
二、親屬特免權范舊的差異和成因
第七章 公共利益特免權
第一節 公共利益特免權的起源
一、公共利益特免權的起源
二、公共利益特免權的理論基礎
第二節 公共利益特免權的主要內容
一、公共利益特免權的范圍
二、公共利益特免權的決定主體
i、公共利益特免權的判斷
四、公共利益特免權的放棄與例外
第三節 與公共利益特免權相關的制度
一、公共利益特免權與國家保密法
二、公共利益特免權與公民知情權
第八章 特免權制度的未來
第一節 我國建立特免權的阻力
一、不自證其罪特免權的障礙
二、律師一委托人特免權的障礙
三、記者特免權的障礙
四、親屬特免權的障礙
五、公共利益特免權的障礙
第二節 特免權「回歸」之期待
一、現代社會重新注重信賴感和社會關系
二、我國的訴訟制度正日益呈現公平對抗性
三、證據制度改革正在吸收國外的證據規則
四、訴訟的文明化和民主化成為發展趨勢
第三節 特免權制度建構的原則
一、與中國的訴訟制度和證據制度相契合
二、立足我國社會關系的基本結構和現實狀況
三、在學習借鑒的基礎上建構特免權制度
第四節 特免權立法的評價
一、關於不自證其罪特免權
二、關於親屬特免權
三、關於職業關系特免權
四、關於公共利益特免權
五、關於特免權的例外
六、小結:遺憾與期待
附錄:部分立法草案中的特免權規定
參考文獻
后記
引子從一個公共事件進入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研究背景
第二節 研究對象及概念界定
第三節 研究方法與結構體系
第二章 法制史上的「失蹤者」
第一節 中國古代的容隱制
一、先秦的「父子相隱」觀
二、成文法上的容隱制度
三、容隱制乃特免權之母
第二節 特免權的移植
一、清末修律的轉變
二、民國立法的移植
第三節 「失蹤」的特免權制度
一、1949年之后的特免權命運
二、1979年后對特免權的反思
三、台、港、澳地區的特免權
四、特免權制度的發展脈絡
第四節 特免權缺席之后
一、過度的「發現真實」
二、不徹底的無罪推定
三、難有隱私權的世界
四、對親情倫理的忽視
五、證人權利無保障
第三章 特免權的基本理念
第一節 從作證義務到特免權規則
一、證人作證義務
二、作證適格和可強迫性
三、特免權的規則體系
第二節 特免權正當性之爭
一、支持特免權制度的學說
二、反對特免權制度的聲音
第三節 特免權的價值理念
一、發現真實的訴訟目的
二、發現真實的道德限制
三、超越實體和程序正義
四、特免權制度的價值取向
第四節 特免權中的利益權衡
一、特免權制度中的利益因素
二、特免權制度中的利益權衡
第四章 不自證其罪特免權
第一節 不自證其罪特免權的產生
一、不自證其罪特免權的起源
二、不自證其罪特免權的理論基礎
第二節 不自證其罪特免權的基本內容
一、不自證其罪特免權的主體
二、不自證其罪特免權的客體
三、「強迫」與「自證其罪的風險」
四、不自證其罪特免權的行使
五、不自證其罪特免權的后果
六、不自證其罪特免權的放棄
第三節 與不自證其罪特免權相關的權利
一、不自證其罪特免權與沉默權
二、不自證其罪特免權與不受損害特免權
第四節 不自證其罪特免權與證人豁免制度
一、證人豁免制度的理論基礎
二、證人豁免制度的起源與發展
三、證人豁免制度與不自證其罪特免權之關聯
第五章 職業關系特免權
第一節 律師一委托人特免權
一、律師一委托人特免權的產生
二、律師一委托人特免權的主要內容
第二節 醫生職業特免權
一、醫生一患者特免權的產生
二、醫生一患者特免權的內容
三、醫生一患者特免權的例外
第三節 神職人員一懺悔者特免權
一、神職人員一懺悔者特免權的起源
二、神職人員一懺悔者特免權的內容
第四節 記者消息來源特免權
一、圍繞記者特免權的理論紛爭
二、美國的記者特免權
三、其他國家的記者特免權
四、記者特免權的相關問題
五、記者特免權的例外
第五節 其他職業關系特免權
一、會計師和委托人特免權
二、專利代理機構和委托人特免權
三、其他職業特免權
第六章 親屬特免權
第一節 親屬特免權的起源
一、親屬特免權的產生
二、親屬特免權的理論基礎
第二節 英美法系的婚姻特免權
一、配偶證言特免權
二、婚內交流特免權
三、婚姻特免權的例外
第三節 父母一子女特免權
一、對父母一子女特免權的爭議
二、父母一子女特免權的主要內容
第四節 大陸法系的親屬特免權
一、大陸法系國家親屬特免權
二、親屬特免權范舊的差異和成因
第七章 公共利益特免權
第一節 公共利益特免權的起源
一、公共利益特免權的起源
二、公共利益特免權的理論基礎
第二節 公共利益特免權的主要內容
一、公共利益特免權的范圍
二、公共利益特免權的決定主體
i、公共利益特免權的判斷
四、公共利益特免權的放棄與例外
第三節 與公共利益特免權相關的制度
一、公共利益特免權與國家保密法
二、公共利益特免權與公民知情權
第八章 特免權制度的未來
第一節 我國建立特免權的阻力
一、不自證其罪特免權的障礙
二、律師一委托人特免權的障礙
三、記者特免權的障礙
四、親屬特免權的障礙
五、公共利益特免權的障礙
第二節 特免權「回歸」之期待
一、現代社會重新注重信賴感和社會關系
二、我國的訴訟制度正日益呈現公平對抗性
三、證據制度改革正在吸收國外的證據規則
四、訴訟的文明化和民主化成為發展趨勢
第三節 特免權制度建構的原則
一、與中國的訴訟制度和證據制度相契合
二、立足我國社會關系的基本結構和現實狀況
三、在學習借鑒的基礎上建構特免權制度
第四節 特免權立法的評價
一、關於不自證其罪特免權
二、關於親屬特免權
三、關於職業關系特免權
四、關於公共利益特免權
五、關於特免權的例外
六、小結:遺憾與期待
附錄:部分立法草案中的特免權規定
參考文獻
后記
序
這算是我的第一本專著,誕生在而立之年。
於丹說,「三十而立」並不是一種外在的社會坐標,衡量你已經如何成功;而是內在的心靈標准,衡定你的生命是否開始有一種心靈的內省,並且從容不迫,開始對你做的事情有一種自信和一種堅定。
在博士論文完成三年之后,出版這部處女作,心情喜憂參半。
憂的是,面對特免權問題,我一直信心不足。那個夏天,我為是否寫這個題目猶豫了很久,當我把提綱給導師何家弘先生時,他意味深長地說:「這個題目不大好寫啊,如果寫得好,就是一篇優秀的博士論文,如果寫得不好,就是一篇平庸的博士論文。」看來,擺在我面前的沒有第三條路。心中一旦有了悲壯的准備,壓力反而減輕了。平庸或者優秀,那是別人的評價,而自己是否努力才是最重要的。
盡管近年來關於特免權問題的文章不少,但是以特免權為題的博士論文尚屬空白。這個在我國曾經隨着清末改制粉墨登場而在新中國成立后又「失蹤」多年的法律制度,面紗下究竟是何容貌?古代「親親相隱」制度是否為現代特免權制度的濫觴?證人特免權與證人作證義務是何關系?特免權制度究竟蘊涵着怎樣的價值?國外的特免權制度是否適合我國的國情?我國沒有這個制度產生了什麼消極后果?帶着這些疑問,我開始了艱難而笨拙地探尋。寫作的日子是痛苦的,也是快樂的,特免權的魅力一直吸引着我深入下去。
曾經一度認為,證據法的價值追求,除了更好地查明案件事實之外,就是保障程序的公正性,但是特免權規則讓我明白,其實在實體正義和程序正義之外,尚有很多重要的社會價值值得證據法去維護。在我看來,發現真實不是證據法的根本目的,而是偵查學或者證據學的目的,作為「法治社會之基石的證據法」(Ronald J.A11en教授語),很多時候是為了限制發現真實過程中的方法、手段而設的。證據法的規則除了准確地查明真相,更重要的是「如何公正而合理」地查明真相,有時甚至為了更重要的社會利益可以放棄對事實真相的渴望。這就是證據法的道德品性,特免權只是證據法的這種道德品性的一個縮影。它蘊涵的利益沖突、價值權衡。
於丹說,「三十而立」並不是一種外在的社會坐標,衡量你已經如何成功;而是內在的心靈標准,衡定你的生命是否開始有一種心靈的內省,並且從容不迫,開始對你做的事情有一種自信和一種堅定。
在博士論文完成三年之后,出版這部處女作,心情喜憂參半。
憂的是,面對特免權問題,我一直信心不足。那個夏天,我為是否寫這個題目猶豫了很久,當我把提綱給導師何家弘先生時,他意味深長地說:「這個題目不大好寫啊,如果寫得好,就是一篇優秀的博士論文,如果寫得不好,就是一篇平庸的博士論文。」看來,擺在我面前的沒有第三條路。心中一旦有了悲壯的准備,壓力反而減輕了。平庸或者優秀,那是別人的評價,而自己是否努力才是最重要的。
盡管近年來關於特免權問題的文章不少,但是以特免權為題的博士論文尚屬空白。這個在我國曾經隨着清末改制粉墨登場而在新中國成立后又「失蹤」多年的法律制度,面紗下究竟是何容貌?古代「親親相隱」制度是否為現代特免權制度的濫觴?證人特免權與證人作證義務是何關系?特免權制度究竟蘊涵着怎樣的價值?國外的特免權制度是否適合我國的國情?我國沒有這個制度產生了什麼消極后果?帶着這些疑問,我開始了艱難而笨拙地探尋。寫作的日子是痛苦的,也是快樂的,特免權的魅力一直吸引着我深入下去。
曾經一度認為,證據法的價值追求,除了更好地查明案件事實之外,就是保障程序的公正性,但是特免權規則讓我明白,其實在實體正義和程序正義之外,尚有很多重要的社會價值值得證據法去維護。在我看來,發現真實不是證據法的根本目的,而是偵查學或者證據學的目的,作為「法治社會之基石的證據法」(Ronald J.A11en教授語),很多時候是為了限制發現真實過程中的方法、手段而設的。證據法的規則除了准確地查明真相,更重要的是「如何公正而合理」地查明真相,有時甚至為了更重要的社會利益可以放棄對事實真相的渴望。這就是證據法的道德品性,特免權只是證據法的這種道德品性的一個縮影。它蘊涵的利益沖突、價值權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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