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本書記錄了自己這幾年的學習心得,如果非要個主題,當用“象征”二字為妥。何為象征?尼達姆說︰以此代彼即象征(something stands for something else)。我們的世界和別處的世界,都是用無數以此代彼的符號構造的,社會人類學就是這些符號的“真正的佔領者”,列維-斯特勞斯這樣說道。
“象征在別處”借鑒自詩人蘭波的話“生活在別處”(La vieest ailleurs)。米蘭‧昆德拉曾經寫過同名小說,他寫道︰“真正的生活在別處!完全在別的地方!”身邊的生活若使人不滿,那麼至少我們願意相信,真正的生活在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