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一個作家來說,當他的一本書被改編成電影時,他的心情有點像把孩子送去國外的寄宿學校讀書的家長。你知道那段經歷會使自己的孩子發生變化,你惟一能做的只是希望她回來的時候,你還能認得出來。而我可以很高興地說,當我的孩子——小說《達‧芬奇密碼》——回來的時候,她的面目清晰可辨……事實上,與以前相比,她更加神彩奕奕,容光煥發。
然而,她經歷的確是一段很長的旅程。二00二年八月十八日凌晨四點二十分,在新罕布什爾白山一間簡陋小屋的地下室里,我寫下了這本小說的最後幾個字。在接下來的幾個星期里,我決定趁自己還清楚地記得情節的時候把它改編成劇本,算是給自己找點樂子,或者也可以算作鍛煉一下。
不管怎麼說,寫個劇本能有多難呢?
于是我信心滿滿地坐下來,開始為《達‧芬奇密碼》寫一個電影劇本。不到兩星期,我就寫完了百頁,我認為寫得相當不錯。只有一個問題︰我還只寫了開場部分。按這個比例算一下,我的電影要演二十個小時。于是我重新開始,反復提醒自己一定要簡潔……我大筆一揮,對著寫好的東西又削又砍,終于氫開場部分壓縮到七十頁(這次只要十五個小時的電影更能為人所接受一些)。幾周徒勞的努力後,我終于舉起了白旗。
在無數讓我挫敗、使我丟臉的事情中,試圖把這本書改編成劇本的難度和學打高爾夫球是一樣的,我在這兩件事上都沒有天份,于是我下定決心,把它們交給行家方為上策。
幸福的是,在眾多電影行家之中,很少有人擁有同奧斯卡得主阿基沃‧哥爾斯曼比肩的才華。在第一稿中,他僅用了十六頁就干淨利落地替代了我那笨拙的七十頁紙。這真讓我臉紅(也讓我如釋重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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