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匯集了理查德‧鮑曼諸多深富影響的研究成果,全面而系統地介紹了“表演“的本質、特征、理論基礎、闡釋框架及其實踐意義等,並通過深入細致的個案分析,展示了表演視角對于探討民族志資料和歷史文獻所具有的啟示意義。
本書中所闡明並運用的“以表演為中心”的理論觀點和方法,在近三四十年中已經廣泛地影響到了民俗學、人類學、語言學、宗教學、音樂研究、戲劇研究、講演與大眾傳媒研究等許多學術領域,同時也為考察更廣闊的社會生活提供了一個有力的、富于啟發性的觀察視角。
目錄
“民間文化新經典譯叢”總序
譯者的話
中譯本序言
作為表演的口頭藝術
一 導言
二 表演的本質
三 表演的標定
四 表演的模式性
五 表演的新生性
六 結論
表演︰觀念與特征
一 關于表演的諸種觀念
二 表演的特征
表演
民俗表演的符號學
一 引言
二 作為表演的言語藝術
三 文化表演
口頭傳統研究中的表演民族志
一 導言
二 理論基礎
三 兩首“卡瑞都”
四 老頭領釣魚
表演的否認
13世紀冰島的表演與榮譽
附錄一 美國民俗學和人類學領域中的“表演”觀
附錄二 民俗界定與研究中的“傳統”觀
附錄三 理查德‧鮑曼及其表演理論——鮑曼教授訪談錄
附錄四 表演理論與民間敘事研究
附錄五 民族志詩學的理論與實踐
譯者的話
中譯本序言
作為表演的口頭藝術
一 導言
二 表演的本質
三 表演的標定
四 表演的模式性
五 表演的新生性
六 結論
表演︰觀念與特征
一 關于表演的諸種觀念
二 表演的特征
表演
民俗表演的符號學
一 引言
二 作為表演的言語藝術
三 文化表演
口頭傳統研究中的表演民族志
一 導言
二 理論基礎
三 兩首“卡瑞都”
四 老頭領釣魚
表演的否認
13世紀冰島的表演與榮譽
附錄一 美國民俗學和人類學領域中的“表演”觀
附錄二 民俗界定與研究中的“傳統”觀
附錄三 理查德‧鮑曼及其表演理論——鮑曼教授訪談錄
附錄四 表演理論與民間敘事研究
附錄五 民族志詩學的理論與實踐
序
對于一個學者來說,如果他的著述被同行肯定為有用、並進而被翻譯為另一種語言,那將是最為榮幸的事情之一了。因此,我要特別感謝這本論文集的譯者楊利慧和安德明,他們使我的著述能為中國同行所使用。這里,也許讀者諸君想了解一下本書收錄的各篇論文所提出和闡釋的表演研究方法背後的知識背景,以及這些觀念在民俗學和相鄰學科中被接受的情況,那麼,下面我就簡要地講講我從事表演研究的起因和發展的經過。
我對表演的關注開始于20世紀60年代末期,當時是受到了多種因素殊途同歸的影響。也許其中最重要的是我在賓夕法尼亞大學攻讀博士學位期間,在語言人類學方面,尤其是在交流民族志(ethnog–raphy of communlcatlon)方面所受到的訓練。在美國,語言人類學是人類學的四個主要分支學科之一(其他為社會文化人類學、體質人類學以及考古學),它立足于美國人類學中的語文學基礎(philologicalfoundations)之上,這一基礎是由德裔美國人類學開創者弗朗茲‧博厄斯奠定的。博厄斯所設計的人類學學科,主要集中于口頭文本的搜集和研究,認為口頭文本是語言、文化(因為民間文學文本反映了社會與文化)以及文化歷史的首要資料來源。在過去的一個世紀中,人類學學科已經在諸多方向上取得了進展,而就我們的目的而言,尤為重要的是美國人類學繼續為文本、語言和文化的綜合性研究提供了空間。
交流民族志是以話語為中心的考察方法,是20世紀60年代從語言人類學中發展出來的。這里我用的“話語”(discourse)一詞,指的是交流性的實踐(communicative practicε)。再說到語言,交流民族志最為關注的核心,是作為話語實踐的言說(speaking),而不是作為形式系統的語言——而後者恰是語言學的核心領域所在。交流民族志將語境中的語言以及其他交流性符碼(例如手勢、身體動作或者其他任何諸如此類的方式)的使用,視為達成社會生活的資源,對之進行經驗性的描寫和分析。它立足于這樣的前提之上︰社會是經由話語而得以建構的;“社會”、“社區”、“集團”等,是從話語——包括重要的口頭語言——的行為基礎上抽象出來的;是話語行為將人們置身于各種關系當中,並使他們得以完成其社會性目的。話語實踐的形式、社會功能和文化意義在不同的文化中具有差異,需要通過民族志的考察、借助經驗去發現,而無法預先假定或者預設。
在交流民族志、尤其是言說民族志(ethnography of speaking)的研究中,口頭藝術形式從一開始就佔據著突出的位置。某一社會中的各種口頭藝術形式——故事、史詩、民歌、儀式性的禮拜、政治演講術等等——在它的語料庫(repertoire)中往往是最受公開品評、最受歡迎並與其他言語體裁有著明確分界的部分,對這些形式的表演,常常為研究言說的民族志工作者提供了一個進入更大的言說方式體系(systems of ways of speaking)——一個社區的社會生活賴此而得以實現——的重要切入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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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表演的關注開始于20世紀60年代末期,當時是受到了多種因素殊途同歸的影響。也許其中最重要的是我在賓夕法尼亞大學攻讀博士學位期間,在語言人類學方面,尤其是在交流民族志(ethnog–raphy of communlcatlon)方面所受到的訓練。在美國,語言人類學是人類學的四個主要分支學科之一(其他為社會文化人類學、體質人類學以及考古學),它立足于美國人類學中的語文學基礎(philologicalfoundations)之上,這一基礎是由德裔美國人類學開創者弗朗茲‧博厄斯奠定的。博厄斯所設計的人類學學科,主要集中于口頭文本的搜集和研究,認為口頭文本是語言、文化(因為民間文學文本反映了社會與文化)以及文化歷史的首要資料來源。在過去的一個世紀中,人類學學科已經在諸多方向上取得了進展,而就我們的目的而言,尤為重要的是美國人類學繼續為文本、語言和文化的綜合性研究提供了空間。
交流民族志是以話語為中心的考察方法,是20世紀60年代從語言人類學中發展出來的。這里我用的“話語”(discourse)一詞,指的是交流性的實踐(communicative practicε)。再說到語言,交流民族志最為關注的核心,是作為話語實踐的言說(speaking),而不是作為形式系統的語言——而後者恰是語言學的核心領域所在。交流民族志將語境中的語言以及其他交流性符碼(例如手勢、身體動作或者其他任何諸如此類的方式)的使用,視為達成社會生活的資源,對之進行經驗性的描寫和分析。它立足于這樣的前提之上︰社會是經由話語而得以建構的;“社會”、“社區”、“集團”等,是從話語——包括重要的口頭語言——的行為基礎上抽象出來的;是話語行為將人們置身于各種關系當中,並使他們得以完成其社會性目的。話語實踐的形式、社會功能和文化意義在不同的文化中具有差異,需要通過民族志的考察、借助經驗去發現,而無法預先假定或者預設。
在交流民族志、尤其是言說民族志(ethnography of speaking)的研究中,口頭藝術形式從一開始就佔據著突出的位置。某一社會中的各種口頭藝術形式——故事、史詩、民歌、儀式性的禮拜、政治演講術等等——在它的語料庫(repertoire)中往往是最受公開品評、最受歡迎並與其他言語體裁有著明確分界的部分,對這些形式的表演,常常為研究言說的民族志工作者提供了一個進入更大的言說方式體系(systems of ways of speaking)——一個社區的社會生活賴此而得以實現——的重要切入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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