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理解的公司正確嗎?
股票市場就是“白條”市場,它就是要將“白條”賣給傻瓜。
《反托拉斯法》其實就是反信托基金法,也就是反大家族法。
一個沒有良知的有限公司,是最容易成為剝削老百姓的公司的。
本書以現場觀眾與郎教授互動的形式,向普通百姓簡單生動地普及了與公司治理相關的基礎知識。
1932年,伯利和米恩斯兩位教授合寫了一本關于美國股權結構的書。通過一系列的“治理”措施,最終也把股東和職業經理人之間的緊張關系化解掉,使成本變成財富。這個轉便很重要,這是“公司治理”這一偉大課題的開始。
公司治理的目的就是探討如何監督職業經理人以圖利小股東。為了確保經理人能按小股民的意願辦事,因此最好的辦法就是經理人與小股民在事先簽訂一份“激勵合同”。但目前它也幾乎只存在于美國及英國,激勵合同在歐洲大陸以及亞洲還是不能扮演重要的角色。
公司除了小股民以外,還有債權人。債權人和小股民不一樣。不論是大銀行團或是小債權人,他們會得到比小股民更多的法律保護。由于亞洲國家的法制體系對于債權的保護非常的不到位,而且也由于是家族銀行,因此,法制化的作用也不大。
談及如何進行公司治理,郎教授認為公司治理的基礎共分五個︰《普通法》的公平概念被引入;信托責任;嚴刑峻法以保障公平;嚴刑峻法保證信托責任的推行;社會主義式的民主制度。
據書中的分析而言,保護小股民的公司治理結構可以通過信托責任,激勵合同和政府的有效監管而完善。因此,這個保護小股民治理結構的建立還是比較清楚的。但如何建立一套保護債權人的治理結構,那就是一個完全不同的問題了,目前根本沒有答案。因此,這也是我們國家銀行改革所將面臨的最大問題。
本書以現場觀眾與郎教授互動的形式,向普通百姓簡單生動地普及了與公司治理相關的基礎知識。郎咸平教授以通俗直白、犀利幽默的語言深刻揭露了股份制的起源、企業品牌的建設、廣告宣傳的策略、公司治理的要點、股東與債權人的恩怨等鮮為人知的“公司的秘密”,讓讀者茅塞頓開︰原來我一直被公司“蒙在鼓里”!
郎咸平,美國沃頓商學院博士。曾任沃頓商學院、密歇根州立大學、俄亥俄州立大學、紐約大學和芝加哥大學教授。現任香港中文大學教授。被公認為是公司治理方面的頂級學者。中文著作有《操縱》、《整合》、《運作》、《思維》、《標本》、《科幻》、《模式》、《突圍》、《誤區》、《中國式MBO》、《本質Ⅰ》、《本質Ⅱ》、《本質Ⅲ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