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越國境的法律認識:中日法治前沿問題研究

跨越國境的法律認識:中日法治前沿問題研究
定價:270
NT $ 235
  • 作者:李林/主/編
  • 出版社: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
  • 出版日期:2008-08-01
  • 語言:簡體中文
  • ISBN10:7509702887
  • ISBN13:9787509702888
  • 裝訂:272頁 / 24 x 17 cm / 普通級 / 初版
 

內容簡介

本論文集系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近2年與日本一些知名的學術機構和法學專家進行學術交流的成果匯集。參與纂寫論文的中日學者中,有很多都是在兩國法學界享有較高聲望、擁有較高學術地位的知名學者,很多學者還是深入參與相關立法的專家。

論文集第一部分「歐洲法在東亞的繼受與變革」從民法、刑事法、法哲學等角度共同探討了中日法律的繼受與變革的問題。

第二部分,「參拜靖國神社的法律問題」對日本政要參拜靖國神社所涉及的國家責任、違憲審查、日本戰爭賠償和修改和平憲法的問題進行了深入的分析。

第三部分,「中日兩國的企業法制」主要從公司法、破產法、證券法3個方面,對中日兩國最近幾年修改法律的主要方面進行了分析和研究。

第四部分,「中日兩國的反壟斷法」主要從中日兩國關心的反壟斷執法機構和行政壟斷問題出發,對中日兩國在相關領域的制度實踐和理論成果進行了研究總結。

第五部分,「中日兩國的信息化法制」則從中日兩國近年來的實踐和進展入手來分析電子政府、政府信息公開、個人信息保護、計算機犯罪等信息化法制的新問題。
 

目錄


第一部分 歐洲法在東亞的繼受與變革
日本繼受西洋法及其變革的三個方面
當代中國借鑒外國法律的原則和局限
日本民法學繼受西方法及其變革的一個斷面
中國近現代繼受西方民法的效果評述
近代日本對國際法的接受與20世紀國際法思想的變化
第二部分 參拜靖國神社的法律問題
天皇制與靖國神社問題
簡論日本各級法院圍繞參拜靖國神社問題的相關訴訟
日本的「修憲」問題與「日本型的法西斯」
從國際法視角評日本首相參拜靖國神社
參拜靖國神社與違憲判斷的依據
日本在靖國神社問題上的國家責任
從首相參拜案看司法審查制度在日本的命運
評日本最高法院關於中國受害勞工「西松建設」索賠案的最終判決
第三部分 中日兩國的企業法制
日本破產法制的現狀與課題
淺議日本2005年新《公司法》
日本金融商品交易法(投資服務法)的制定
中國《證券法》修訂述評
論行政監管與交易所自律的協調
中國破產法的改革
第四部分 中日兩國的反壟斷法
行政壟斷的管制
關於中國反壟斷法「經營者集中」的評析
對我國反壟斷立法有關問題的探討
第五部分 中日兩國的信息化法制
信息化所帶來的行政法上的各種問題
中國的電子政務法
日本的個人信息保護法及其影響
中國的計算機犯罪及其立法
 

中日兩國的友好交往源遠流長,歷史悠久。兩國的法律制度和法學理論交流也不例外。盛唐時期乃是中日交流的重要時期。日本的「大化改新」不但效仿中國唐朝的均田制和租庸調制,實行班田收授法和租庸調制,而且參考中國唐朝的中央集權制、三省六部制和郡縣制,確立了日本的天皇制,設立了各種地方行政制度。此時期更多的是日本借鑒中國古代的政治和法律制度。近代以降,面對西方列強,同樣長期實行閉關鎖國政策的中日兩國,選擇了不同的現代化路徑。日本較早地放棄了鎖國政策,推行明治維新,洞開國門,吸納西方先進的科技、文化乃至政治法律制度,使自己不斷強盛起來。從西方尤其是從德國引進的法律制度助推了日本的富國強兵,成功地保障了日本的現代化。日本的法律制度成為近代中國了解西方社會及其政治體制、引進西方法律制度的重要窗口。中國法律制度在走向現代化的過程中,從法律觀念、法律體系、司法制度到法律用語,在許多方面都受到了日本的影響。

新中國改革開放以來,盡管中國的法律制度乃至法律理論開始更多地受到歐美國家的影響,但是,日本仍舊是中國對外法律交流的重要對象。究其原因,一是因為中日兩國同處東亞地區,一衣帶水,有着相似的歷史、文化傳統乃至社會背景,一個國家在法律現代化中遇到的問題有可能是另一國家已經遇到或者將要遇到的;二是因為在相當時期內,中日兩國都以歐美法制為仿效借鑒的對象,都面臨着如何依據本國國情移植歐美法律制度與思想的歷史任務。當然,與近代不同的是,這種交流已經不再限於單方面的仿效或者理論與制度的直接引人,而是逐漸發展為具有雙向性、互動性、共贏性特征的交流,彼此可從對方那里學習借鑒的內容(要素)與日俱增。

正是在這樣的時代背景下,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與日本法學界的交流合作不斷發展,並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作為中國國家級的法學研究機構,法學研究所肩負着開展對外法律交流,為中國法治建設提供理論支持的重要使命。改革開放以來,法學研究所學者走出國門,首個代表團就是派往日本的。法學研究所在迄今為止30多年的對外法學交流中,與日本學術界和實務界的交流占據了重要位置。為了加強與日本等亞洲國家之間的法律交流,法學研究所還設立了亞洲法研究中心,以其作為對日交流的重要窗口。30年來,法學研究所與日本的眾多法學院校、研究機構以及相關實務部門建立了穩固的交流合作關系,並通過互派學者、開展共同研究、召開國際學術研討會等方式,就各種理論與實務上的前沿問題開展了深人的交流。

在與日本的法學交流中,法學研究所與日本早稻田大學的正式交流與合作持續時間最長、成果最為豐富。早稻田大學是日本乃至世界知名的學術機構,在各個領域聚集了眾多知名的專家學者。在法學領域,早稻田大學的許多專家不但學術精湛、著述等身,更是諫言獻策、廣泛深人參與日本的法治建設。⒛世紀90年代初以來,法學研究所通過早稻田大學比較法研究所,與該校法學部、大學院法學研究科等建立了穩固的交流關系。法學研究所一大批中青年學者被派往該所進修,回國后在中國法學理論研究、法律制度建設、對外法律交流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特別是,雙方還定期選定在兩國均受到較多關注的法學理論和法治實踐問題,在北京或者東京召開學術研討會,互相交流最新的法學研究動態和法治發展信息。會后,雙方均通過不同形式刊載研討會的學術成果,與本國學界分享信息。為了更全面地將學術交流成果貢獻給國內法學界,法學研究所決定將⒛06年后與比較法研究所的交流成果編輯成冊,以中文集中出版。這便是這本文集的緣起。

2006年9月、10月,法學研究所與早稻田大學比較法研究所分別在北京召開了學術研討會。前者主題為「中日公司法律制度」學術研討會(主要文章收錄於本書第三部分),適逢兩國均先后就公司法、證券法、破產法進行了法律制定或者修改工作,雙方學者就相關制度的最新動態進行了深入交流。后者主題為「中日反壟斷法」學術研討會(由法學研究所亞洲法研究中心承辦,主要文章收錄於本書第四部分),適逢日本剛剛修改了《反壟斷法》,而中國正在緊鑼密鼓地進行《反壟斷法》立法工作,雙方就反壟斷執法、行政壟斷等開展了討論。

除了早稻田大學比較法研究所外,法學研究所近年來還進一步拓展了與日本其他學術機構的交流。與日本一橋大學的交流便是其中之一。該校系日本著名的大學,其法學部、大學院法學研究科在日本學界同樣有着重要的影響。2006年、2007年,雙方在北京分別召開了研討會,前者主題為「歐洲法在東亞的繼受與變革」學術研討會(由法學研究所亞洲法研究中心承辦,會議主要文章收錄於本書第一部分),以繼受歐洲法為主,對移植外國法的問題進行了研討。后者主題為「中日信息化法制」學術研討會(由法學研究所亞洲法研究中心承辦,會議主要文章收錄於本書第五部分),就電子政務、個人信息保護、計算機犯罪等問題進行了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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