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近代宗族制度

中國近代宗族制度
定價:156
NT $ 136
  • 作者:程維榮
  • 出版社:學林出版社
  • 出版日期:2008-04-01
  • 語言:簡體中文
  • ISBN10:7807305436
  • ISBN13:9787807305439
  • 裝訂:318頁 / 21 x 14 cm / 普通級 / 初版
 

內容簡介

本書所說的中國近代,是指從1840年鴉片戰爭開始,直到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為止的中國100多年的時期。

  歷史上,中國是一個統一自主的封建專制國家。隨着鴉片戰爭的爆發,中國開始遭受西方列強的侵略,逐步論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陷入深重的民族危機。中國人民在近代不同歷史階段均開展了反對列強侵略、捍衛國家獨立與主權的斗爭。從兩次鴉片戰爭到中法戰爭,從中日甲午戰爭到義和團運動,都體現了中國人民反抗外來侵略的傳統。特別是20世紀30年代至40年代的抗日戰爭,作為規模空前的全民族抗戰,譜寫了光輝的歷史篇章。

  中國社會的經濟形勢,過去幾千年都處在男耕女織、自給自足的自然狀態。鴉片戰爭以后,由於西方列強用武力打開了中國的大門,對中國實行商品輸出,大量工業品潮水般涌來,沖擊着中國的自然經濟。19世紀70年代到90年代初,中國年均洋紗進口量增長20倍。洋紗價格指數,若以1873年為100,則1883年為43.96,1893年為34.44。而國外對中國棉花需求的增加,導致華棉大量出口,棉花價格上場。原來自植自織的農戶,不得不從市場上購買生活所需的洋紗,更不要說其他居民洋紗消費的急劇增長了。這狀況,使農民家庭手工棉紡織業遭到破壞,而且遭受破壞的區域逐步從沿海向內地擴展。與此同時,外國的煤油、火柴、鐵器等工業品也大量輸入中國,使中國原來的手工業迅速走向衰落。
 

目錄

序言
第一章 近代宗族制度的淵源與社會環境
 第一節 「立嫡以長」、「立子以貴」的歷代宗法原則
 第二節 「昭左穆右」、「親盡則祧」的歷代宗祠規范
 第三節 「當色相娶」、「倫序相應」的歷代婚姻家庭制度
 第四節 風雨飄搖的晚清社會環境
第二章 近代宗族結構、宗祠與祭祖制度
 第一節 「持匕鬯」的宗子與「統族眾」的族長
 第二節 「綿亘街衢」、「務求宏闊」——祠堂的建造與規模
 第三節 「設茅行灌」、「跪拜整肅」的祭祖儀式
第三章 近代族產制度/55
 第一節 供祭助學、養老恤嫠——族產的功用
 第二節 分產提留、派銀捐田——族產的積聚
 第三節 「輪年分辦」、「清算懸單」——族產的管理
 第四節 招佃收租、存放生息——族產的經營
第四章 近代宗族與婚姻家庭制度
 第一節 「曲敘門閥」、「倩媒通意」的婚姻要件
 第二節 「寸銖尺帛之出入,必咨稟於家長」的長幼關系
 第三節 「撫孤事姑」、「動以身殉」——宗族對婦女的壓迫
第五章 近代宗祧、世襲與財產繼承制度
 第一節 「生擇」「死應」、「擇賢」「擇愛」的立繼與立嗣制度
 第二節 兼祧、立異、招贅與歸宗現象
 第三節 「不建儲貳」、襲爵蔭敘的政治身份世襲制度
 第四節 「世守其業」、「累及后裔」的社會身份傳承制度
 第五節 「食指千計,一堂同炊」的宗族聚居形式
 第六節 「圖產爭繼之訟遍天下」以及財產繼承規范
第六章 近代族譜與族規
 第一節 「別世系之源流」、「志人生之始卒」的族譜功用與內容
 第二節 「開局祠庭」、「遵歐參蘇」的族譜編纂與收藏
 第三節 「維人心」、「固族誼」的族規修訂與內容
 第四節 「量情議罰」、「呈官究治」的族規執行方式
第七章 近代宗族教育與械斗問題
 第一節 「家必有塾」、「膏火延師」——族學的嬗遞 
 第二節 土客爭雄、肆行焚劫——宗族械斗的慘烈
第八章 近代少數民族宗族制度
 第一節 祖先崇拜——宗族感情的紐帶
 第二節 土司世襲——宗族結構的綿延
 第三節 諸子分割——財產轉移的形式
第九章 晚清至民國宗族社會的變化
 第一節 西風東漸、西學流播對宗族的影響
 第二節 從鄉間私塾到各類學堂——近代教育的勃興
 第三節 「恢復江山勞素手」——婦女社會角色的凸顯
 第四節 「去親戚墳墓如敝屣」——宗族觀念的轉向
 第五節 「新者自詡開通,舊者自重禮教」——婚姻家庭形式的裂變
 第六節 「詛咒」與「改造」——五四時期對宗族的批判
第十章 清末民初涉及宗族的立法
 第一節 「求最適於中國民情之法則」——清末民律的精神
 第二節 重人權,革良賤,廢世襲——南京臨時政府的相關立法
 第三節 「欲存舊制,適成惡法;改弦更張,又滋糾紛」的北洋立法困境
 第四節 家政統於家長,立嗣由親及疏——北洋民法中的宗族因素
第十一章 國民黨時期宗族制度的延續與變革
 第一節 「關系黨綱國情民俗至為重大」的民法的制定
 第二節 以平等自主為原則、禮義廉恥為基准的婚制改良
 第三節 妻隨夫住、夫管妻產、子隨父姓——親屬法中的家庭等級
 第四節 「宗祧繼承無須規定」——繼承法的近代化
第十二章 革命根據地宗族制度的瓦解
 第一節 砸碎千年禮教枷鎖,實現婦女政治權利
 第二節 廢除強迫包辦買賣陋習,塑造新型婚姻家庭關系
 第三節 改革舊式嗣子與不平等的財產繼承制度
 第四節 鏟除以「族長豪紳壟斷」為特征的宗族經濟基礎
 第五節 「以階級斗爭代替過去的兩姓斗爭」——宗族的劇烈分化
附錄 近代宗族制度在現當代的影響及其反思
 

本書所說的中國近代,是指從1840年鴉片戰爭開始,直到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為止的中國100多年的時期。

歷史上,中國是一個統一自主的封建專制國家。隨着鴉片戰爭的爆發,中國開始遭受西方列強的侵略,逐步淪為半殖民地半封逞社會,陷人深重的民族危機。中國人民在近代不同歷史階段均開展了反對列強侵略、捍衛國家獨立與主權的斗爭。從兩次鴉片戰爭到中法戰爭,從中日甲午戰爭到義和團運動,都體現了中國人天受抗外來侵略的傳統。特別是20世紀30年代至40年代的抗彐戰爭,作為規模空前的全民族抗戰,譜寫了光輝的歷史篇章。

中國社會的經濟形式,過去幾千年都處在男耕女織、自給自足的自然狀態。鴉片戰爭以后.由於西方列強用武力打開了中國的大門,對中國實行商品輸出,大量工業品潮水般涌來,沖擊着中國藥自然經濟。19世紀70年代到90年代初,中國年均洋紗進口量增長20倍。洋紗價格指數,若以1873年為100,則1883年為43.36,1893年為 34.44。而國外對中國棉花需求的增加,導致華礙大量出口,棉花價格上揚。原來自植自織的農戶,不得不從市場上購買生活所需的洋紗,更不要說其他居民洋紗消費的急劇增長了:這種狀況,使農民家庭手工棉紡織業遭到破壞,而且遭受破壞I工域逐步從沿海向內地擴展。與此同時,外國的煤油、火柴、鐵器等工業品也大量輸人中國,使中國原來的手工業迅速走向衰落。從19世紀60年代開始,清朝統治集團中的洋務派開始創辦工廠,先后出現過官辦、官督商辦與官商合辦的形式。民族資本也在外國資本與封建經濟的夾縫中艱難地生長起來,紡織、面粉、造紙、冶煉、機器、化學等工業相繼出現。大批破產農民拋卻祖祖輩輩賴以生活的土地,從鄉村流人城市,轉變為雇佣工人。在甲午戰爭以后,列強由商品輸出轉為資本輸出,加緊掠奪和瓜分中國。中國的市場進一步開放。1894年外國在華企業資產總額約1.09億美元,1902年增加到4.78億美元,8年中增長了3.4倍。隨着航運、鐵路的發展,各地之間的聯系日漸緊密,受到外國控制的商業、金融業日漸興盛。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列強自顧不暇,中國的民族工業有了顯著發展,例如紗廠從1894年的4家增加到1920年的36家,紗錠總數從1894年的約13.5萬枚增加到1920年的近84.3萬枚。中國外貿進出口年均增長速度,從甲午戰爭前⒛年的2.95%和2.54%,分別增長到1894年至1928年期間的6.o%和6.2%,進出口貿易總額,以1890年到1894年基准指數為100,1 09R年到1929年基准指數已經達到839。

經濟結構的這種變化,對近代中國產生了深刻影響。中國社會經濟基礎,逐步從數千年以來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形態轉變到自然經濟與商品經濟交織的社會經濟形態。在大中城市與沿海地區,采用大機器生產的,既有外國企業,也有官僚買辦I業與民族工業企業。資本主義的生產關系占據越來越突出的比重。

中國傳統社會的階級關系,主要是農民階級與地主階級的矛盾。到近代,隨着工商業的發展,除了農民階級、地主階級以外,還出現了工人階級、民族資產階級與城市小資產階級,從而形成了新的社會關系格局。這期間,太平天國運動是農民階級反抗清朝統治者的斗爭;戊戌變法與辛亥革命分別是資產階級改良派與革命派領導的反對封建專制制度的改良運動與民主革命;五四以后的新民主主義革命,則是工人階級作為社會新興力量的代表,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團結農民階級和其他各革命階級與中間階級所進吁的徹底反帝反封建的革命。

近代思想文化領域,在傳統儒家思想為核心的封建道德文化繼續發揮影響的同時,隨着國門的打開,先進的中國人不斷向西方尋找救國救民的真理,其思想觀念迅速變化。五四時期,對傳統倫理綱常和道德標准進行了分析、批判,以民主、科學為主要內容的新的道德文化開始出現。五四新文化運動的開展和馬克思主義在中國的傳播,預示着中國新民主主義文化的成長壯大。

總之,中國近代是中國社會逐步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的萬史,是新的生產力逐步形成、新的生產關系不斷壯大、新的思想道德文化不斷發展的歷史,也是中國人民反抗外來侵略、推翻封建專制統治,並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最終取得新民主主義革命勝乎的歷史。

宗族,由原始社會后期父系家長制的氏族與部落轉化而來,具有幾千年的歷史。它是以擁有同一祖先的血親關系為核心、以配偶和姻親關系為補充,所有成員均處在一定的長幼尊卑地位的一種人群集合體。

狹義的宗族,由同一曾祖或高祖的若干家族所構成。廣義的字夷.包括家庭、家族、宗族、族系四層概念,即由一對夫妻及其子女二代,有時還有其祖父母共三代所構成的共同生活的家庭;由若干家族獨立生活的兄弟家庭所構成的家族;由同—曾祖或高祖的若干家夷聽構成的宗族(即狹義的概念);由同一始祖、居住在一個或相郫鄉村的若干有遠親關系的宗族所構成的族系。本書書名,亦即根據廣義的宗族概念所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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