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權理論與適用

共有權理論與適用
定價:192
NT $ 167
  • 作者:楊立新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出版日期:2007-11-01
  • 語言:簡體中文
  • ISBN10:7503677953
  • ISBN13:9787503677953
  • 裝訂:444頁 / 21 x 15 cm / 普通級 / 初版
 

內容簡介

在起草民法典草案物權法編的過程中,作者開始寫作物權法研究的著作和講稿。開始是想從頭開始寫作的,也寫了一些東西,但是,整理原來的文章手稿時,發現原來對共有權的研究是很有基礎的,有一些現成的文章就在那里。於是就想,還不如先就共有權的問題集中研究,寫出一部關於共有權研究的專著出來,然後再一部分一部分地研究物權法的其他問題。因此,就開始了對共有權的集中研究。恰如這個時間作者在香港城市大學講授民法,一周的課時不多,時間很充足,可以充分利用來寫作。一個月的時間過去了,作者的初稿也就寫完了,於是就有了現在的這部稿子。在抗擊「非典」期間,在家里時間也比較寬裕,就對本書進行修改,直到完稿,付梓印刷。

本書結合典型案例和司法實踐闡釋共有權基本理論和規則,分析按份共有、共同共有、建築物區分所有權和准共有等具體共有類型的理論與實務,並且對夫妻共有、家庭共有、共同繼承財產、合伙共有以及共有中的優先購買權等疑難問題進行硬座並提出對策。以期為法學研習者提供參考,並成為法官、檢察官、律師和仲裁員等實務人士辦案必備。
 

目錄

再版說明
原版序言
緒論 應當重視對共有權的研究
一、《物權法》的重要地位和意義
二、不應該忽視對共有權問題的研究
三、共有權在《物權法》中的重要地位
第一章 共有權概述
第一節 共有權的概念、特征及分類
一、共有權的概念
二、共有權的特征
三、共有權的分類
第二節 共有權的歷史沿革
一、古代法時期
二、羅馬法時期
三、日耳曼法時期
四、現代法時期
五、關於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的發展歷史
六、中國共有權的發展
第三節 共有權與其他物權的關系
一、共有權與所有權
二、共有權與相鄰權
三、共有權與他物權
四、共有權與特許物權
五、共有權與知識產權和債權
第二章 共有權法律關系
第一節 共有權法律關系概述
一、共有關系的概念和特征
二、共有關系的產生
第二節 共有關系的主體
一、共有關系主體概說
二、權利主體
三、義務主體
第三節 共有關系的內容
一、共有關系內容概說
二、對外的權利義務關系
三、對內的權利義務關系
第四節 共有關系的客體
一、共有關系客體概說
二、不動產和動產
三、他物權
四、特許物權
五、知識產權、債權和人格利益
┅┅
第三章 按份共有
第四章 共同共有
第五章 業主的建築物區分所有權
第六章 准共有
第七章 夫妻共有財產
第八章 家族共有財產
第九章 共同繼承財產
第十章 合伙共有財產
第十一章 優先購買權
跋——獻給我的法學入門導師王士奇先生
 

在起草民法典草案物權法編的過程中,我開始寫作物權法研究的著作和講稿。開始是想從頭開始寫作的,也寫了一些東西,但是,在整理原來的文章手稿時,發現原來對共有權的研究是很有基礎的,有一些現成的文章就在那里。於是就想,還不如先就共有權的問題集中研究,寫出一部關於共有權研究的專著出來,然后再一部分一部分地研究物權法的其他問題。因此,就開始了對共有權的集中研究。恰好這個時間我在香港城市大學講授民法,一周的課時不多,時間很充足,可以充分利用來寫作。一個月的時間過去了,我的初稿也就寫完了,於是就有了現在的這部稿子。在抗擊「非典」期間,在家里時間也比較寬裕,就對本書進行修改,直到完稿,付梓印刷。

在這里,很想寫幾句關於物權法的重要性的文字,也是突然想起來日前曾經寫過一篇稿子,是說物權法的,題目叫做《鼓勵創造財富的旋律》,我把它放在這里,當作我對《物權法》的認識:

「這幾年,民法學界正在進行着一項重要的工作,就是緊鑼密鼓地起草《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專家們提出了法律草案的建議稿,立法機關制定了征求意見稿,正在各地征求意見。顯而易見,這部法律草案在不久的將來,就會成為一部正式的法律,走進我們的社會生活,發揮其重要的作用。我有幸成為制定這部法律的參與者,為能夠制定這樣一部法律而感到振奮。」

「那麼,《物權法》究竟是一部什麼樣的法律?它體現的是一種什麼樣的主題?很多人並不清楚。對此,應當加以說明。」

「如果說,《物權法》是一部輝煌的樂章,那麼,『鼓勵創造財富』的旋律,就是這部輝煌樂章的主旋律。」

「何以見得?」

「民法,就是一部人法,是調整和規范人與人之間民事法律關系的法律。大而言之,民法調整和規范的是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物權法》作為民法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調整和規范的就是基於財產而發生的人與人的關系,那就是特定的財產歸誰所有,誰可以運用這樣的財產繼續創造財富,創造的財富又歸誰所有,其他人對這樣的財富采取什麼樣的態度。《物權法》在這些制定的規則之中體現的基本精神,就是鼓勵個體創造財富,從而擺脫貧困,走上富裕之路。這不就是鼓勵創造財富的輝煌旋律嗎?在這樣輝煌的旋律面前,人人都應當感到振奮。」

「資產階級在其走上政治舞台的時候,就在他們的旗幟上寫上了『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的口號。在社會主義公有制面前,人們否定這樣的口號。可是,如果從歷史唯物主義的角度出發,實事求是的評價這個口號,也不難發現其中的積極因素。因為這個口號的一個基本內容,就是鼓勵創造財富。我的一位朋友是一位在物權法理論上頗有造詣的學者,他說了一句話,就是『尊重財富進取心』。這是一句說得非常好的話。在前面的那句口號里面,就包含着這句話的內容。在社會主義公有制面前,當然不能片面強調私有財產的不可侵犯,但是可以推而廣之,那就是無論是私有財產還是公有財產,都神聖不可侵犯。在這樣的原則之下,鼓勵國家、鼓勵集體、鼓勵個人都積極創造財富,確立為國家、為集體、為個人創造財富都是極為光榮的事業,尊重每一個人的財富進取心,不正是社會主義所要努力實現的共同富裕的目標嗎!」

「曾幾何時,創造財富並沒有受到鼓勵,而是受到制裁。在那個年代,貧窮是『革命』的象征,富裕是『資本主義尾巴』,必得割除而后快。插隊的時候,我也看到過很多這樣的場景。為度年荒,農民偷偷摸摸開上一點荒地,種上一點雜糧,一旦被發現,青苗必定鏟除,開荒者必定遭批判。農民就是多養一頭豬,多養幾只雞,也是『資本主義尾巴,,必須徹底割除,否則就是『資本主義復辟』。在這樣的意識形態指導下,誰人敢言『財富』二字?誰人敢說鼓勵創造財富?誰人可能會尊重他人的財富進取心?其實,這也正是遲遲沒有制定《物權法》的根本原因之所在。

「現在好了。國家確認公有制為主導,多種經濟成分並存國家經濟體制,鼓勵人們創造財富,鼓勵大家通過合法途徑過上富裕生活。創造財富不再是恥辱,而是光榮,創造的財富不再是『尾巴』必須『割除,,而是依法確認創造的財富的所有權,並且依靠自己的財富作為資金,繼續創造財富。不論這樣的財富是國家的,抑或集體的,抑或個人的,總之都是社會的。依靠這些不斷積累的財富,就會民富國強,稱雄於世。建設一個強大的社會主義國家,這正是其中的內容之一。」

「這樣的一部樂章,難道不可以說是輝煌嗎?這部樂章的『鼓勵創造財富』的旋律,當然也是輝煌的旋律,完全可以和社會的主旋律相融合,奏出最華美的音樂。」

面對這樣的一部法律,應當好好研究,推動它的理論研究的發展,也算是為它增加一個好聽的音符。

我想,這是我研究《物權法》的第一步。接下來,還要再研究《物權法》的基本問題、所有權問題、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問題。

在我的研究中存在的問題,歡迎讀者朋友批評指正。

楊立新
2003年5月8日
於北京西郊世紀城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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