邏輯作為一門科學,主要有三個分支:形式邏輯、數理邏輯和辯證邏輯。17世紀,英國哲學家培根(1561——1626)創立了歸納邏輯,寫出著名的《新工具論》。形式邏輯這個名稱,最早是18世紀德國哲學家康德(1724——1804)提出來的,用來稱呼亞里士多德的邏輯。從此,形式邏輯就成為既包括演繹邏輯,又包括歸納邏輯在內的邏輯,也稱傳統的形式邏輯。
本書向讀者敘述的是形式邏輯知識,按照通行教材的編排順序,從概念、命題、推理、邏輯基本規律等方面,通過通俗而有趣的故事,介紹邏輯基本及其應用,是展現邏輯的魅力,希望能引起廣大讀者學習邏輯工具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