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作本書有幾個動機。首先是這樣一個流傳甚廣的信念,即只要時間足夠長,科學就可以解釋一切,包括傳統上屬于宗教和人文領域的那些永恆的人類奧秘。我稱這種信念為“科學主義”,並感到有必要明確加以反對。另一個動機則源泉于我本人的物理學專業。在一定程度上,本書是我早先那本《時間、空間和萬物》(Time,Space and
Things)的續篇。科學的部分本性由它在16、17世紀新柏拉圖主義魔法世界中的起源所規定。我以前曾給埃塞克斯大學物理系的本科生開過一門與此論題相關的課程,這門課程使我在探究這種關聯的過程中受益良多。我所探究的另一種關聯是科學所留下的魔法殘余與人文學科之間的關系。我希望強調,盡管科學力量強大,但它有著明確的限度。在科學的局限性突顯的那些領域,其重要性必須讓位于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