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壟斷法作為各國用于抵制國內不公平競爭的重要法律之一,是市場經濟國家用于維護市場秩序,保障市場經濟正常運行的重要工具。我國在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進程中,正逐步由政府調控經濟轉向市場調控。市場經濟的運作依賴于市場充分發揮作用,市場參與者自由參與競爭,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然而當市場中出現少數大企業操縱市場或企業合謀打擊競爭對手實現壟斷的時候,市場的各種信號失靈,市場競爭不再以優勝劣汰和技術開發為中心,必然會導致競爭者采取有悖于市場規律的行為,嚴重損害市場參與者和廣大消費者的利益。反壟斷法通過對過強的市場力量的規制和反對不正當的市場行為,維護和擴大經營者在市場活動中的自由權利,消除進入市場的障礙,建立充分競爭的市場結構。
美國是最早制定反壟斷法的國家之一。1890年美國聯邦政府通過了第一個全國性的反壟斷法——《保護貿易和商業不受非法限制與壟斷之害法》,即《謝爾曼法》。其後,于1914年制定的《克萊頓法》和《聯邦貿易委員會法》,以及《羅賓遜一帕特曼法》等一系列的成文法構成美國反壟斷法的體系。
美國是一個判例法國家,成文法僅是一些基本的和原則性的規定。判例構成了法律的實質性主體,法官在判決中對反壟斷成文法中的原則性規定進行了深化和細化,使之具有可操作性。作為判例法最為發達的國家之一的美國,已經形成了一套成熟和發達的案例編輯和出版體系,為案例研究提供了良好的條件。
本書以美國反壟斷法的原理與案例研究為主線,通過對于原理研究和案例分析相結合的視角,對于美國反壟斷法的規則體系及規則的運用進行研究。本書系統地介紹了美國反壟斷法中最為重要的非法壟斷形式包括市場壟斷、意圖壟斷行為、橫向限制協議、縱向限制協議、壟斷的共謀、企業兼並、掠奪性定價、價格歧視、捆綁銷售、濫用知識產權等方面的法規和經典案例。
筆者希望通過研究和分析,並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以求最大限度地運用美國的立法和實踐經驗,為我國反壟斷立法和司法實踐提供參考。本書針對上述主題,著重從美國反壟斷法的發展歷史,成文法與成文法之間的聯系,判例的演進與比較,對于法律條文背後的實踐問題以及經濟與法律的關系進行較為深入的探討。本書可以幫助我國反壟斷政府機構了解美國學者和法官對于相關問題的觀點以及執法部門的實踐經驗,以維護國內正常的市場秩序。本書的成果可以為進一步的學術研究提供一個綜合的基礎;為我國法律工作者和企業掌握相關問題提供一定的相關法律知識;也可以為高校教學提供實踐參考。
在本書的具體研究和寫作過程中,得到了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各位老師的大力幫助和悉心指導;還要特別感謝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碩士研究生蔡卓森、龔義鳳、曹宇軒、歐陽芳菲、汪婉君等同學參與了本書的案例翻譯和資料整理。
本書成果為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十五”、“211工程”項目資助成果我們衷心地希望本書能為我國反壟斷法的研究盡微薄之力,如本書有不足之處,謹請讀者提出修改意見。
目錄
第一章 美國反壟斷法的基本問題
第一節 美國反壟斷法概述
一、美國反壟斷法的發展
二、美國反壟斷法的結構
三、反壟斷法的執法機構
四、反壟斷法的制裁手段
第二節 相關市場的確定
一、確定產品市場的一般因素
二、可回收產品的特殊因素
三、進口產品的影響
四、衍生產品市場
第二章 壟斷地位
第一節 企業壟斷地位對于競爭的威脅
第二節 反壟斷法對于企業壟斷地位的規制
第三節 壟斷力量
第四節 濫用壟斷力量的行為
美國訴蘇非企業
艾斯潘滑雪公司訴艾斯潘高地滑雪公司美國聯邦最高法院()
美國訴美國鋁公司案
阿拉荷姆市訴南加州艾迪遜公司
第三章 意圖壟斷行為
美國訴美國航空公司
斯伯徹姆運動品公司訴麥克昆蘭公司
第四章 橫向限制競爭協議
第一節 橫向限制競爭
第二節 本身違法規則與合理原則
第三節 價格固定協議
第四節 聯合抵制交易
第五節 針對“搭便車”者的橫向限制協議
全國大學運動協會(NCAA)訴俄克拉荷馬大學校務委員會美國聯邦最高法 院
美國政府訴(羅德島州普羅文登市)布朗大學
西北文具批發商行公司訴太平洋文印公司
Rothery Storage&Van Co.v.Atas Van ines.Inc.
第五章 縱向限制性協議
大陸電視公司訴GTE SYVANIA公司
摩薩托公司訴s.R服務公司
商業電子公司訴夏普電子公司
第六章 企業兼並
第一節 縱向兼並
第二節 橫向兼並
一、測定市場集中度
二、市場進入障礙
三、兼並企業的效率
四、“破產公司原則”(Faiing Company Doctrine)
第三節 根據潛在競爭規則的審查
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訴Stapes公司美國哥倫比亞州地區法院()
美國訴Marine Bancorporafion,nc美國聯邦最高法院()
布朗鞋公司訴美國美國聯邦最高法院()
聯邦貿易委員會訴寶潔公司美國聯邦最高法院()
美國訴通用動力公司美國聯邦最高法院()
Consoidated God Fieds PIE v.Minorco.S.A.
第七章 壟斷的共謀、協作和卡特爾
第一節 壟斷的共謀
第二節 企業內部共謀理論
糖業協會訴美國
美國煙草公司訴美國案
Copperwed公司訴獨立鋼管公司
第八章 掠奪性定價行為
第一節 對于違法的掠奪性定價行為的認定
第二節 對于掠奪性定價行為中的成本計算
第三節 共謀的掠奪性定價
布魯克集團公司訴布朗&威廉姆森煙草公司美國最高法院()
伯利萊特公司訴格林酎爾公司
Matsushita電子工業公司訴Zenith無線電通信公司
第九章 歧視性定價行為
第一節 有關價格歧視的法律規定
第二節 對于價格歧視的認識
第三節 違法價格歧視的證明
第四節 價格歧視對競爭造成的損害
一、基線損害
二、二線損害
第五節 價格歧視的抗辯
一、情勢變遷
二、成本差別
三、由于買方不同職能給予的不同折扣
聯合附件及汽車零件公司訴通用汽車公司
卡利比寶馬公司訴德國寶馬汽車公司
大西洋和太平洋公司訴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
Texaco公司訴Hasbrouck公司
美國訴波登公司美國聯邦最高法院()
第十章 捆綁銷售
Eastman柯達公司訴圖像技術服務公司
PSI維修服務公司訴Honeywe公司
第十一章 反壟斷與知識產權保護
Maincksodt,Inc v.Medipart,Ine.
asercomb America,Inc.v.Reynods
第十二章 政府行為免責
聯邦貿易委員會訴帝科產權保險公司
O.N.E.Shipping td.v.Fora Mercante GrancoomhianaS.A.
附錄一 謝爾曼法
附錄二 經修訂的克萊頓法
附錄三 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法節 選
附錄四 年橫向合並指南
附錄五 美國反壟斷國際操作指引
索引
第一節 美國反壟斷法概述
一、美國反壟斷法的發展
二、美國反壟斷法的結構
三、反壟斷法的執法機構
四、反壟斷法的制裁手段
第二節 相關市場的確定
一、確定產品市場的一般因素
二、可回收產品的特殊因素
三、進口產品的影響
四、衍生產品市場
第二章 壟斷地位
第一節 企業壟斷地位對于競爭的威脅
第二節 反壟斷法對于企業壟斷地位的規制
第三節 壟斷力量
第四節 濫用壟斷力量的行為
美國訴蘇非企業
艾斯潘滑雪公司訴艾斯潘高地滑雪公司美國聯邦最高法院()
美國訴美國鋁公司案
阿拉荷姆市訴南加州艾迪遜公司
第三章 意圖壟斷行為
美國訴美國航空公司
斯伯徹姆運動品公司訴麥克昆蘭公司
第四章 橫向限制競爭協議
第一節 橫向限制競爭
第二節 本身違法規則與合理原則
第三節 價格固定協議
第四節 聯合抵制交易
第五節 針對“搭便車”者的橫向限制協議
全國大學運動協會(NCAA)訴俄克拉荷馬大學校務委員會美國聯邦最高法 院
美國政府訴(羅德島州普羅文登市)布朗大學
西北文具批發商行公司訴太平洋文印公司
Rothery Storage&Van Co.v.Atas Van ines.Inc.
第五章 縱向限制性協議
大陸電視公司訴GTE SYVANIA公司
摩薩托公司訴s.R服務公司
商業電子公司訴夏普電子公司
第六章 企業兼並
第一節 縱向兼並
第二節 橫向兼並
一、測定市場集中度
二、市場進入障礙
三、兼並企業的效率
四、“破產公司原則”(Faiing Company Doctrine)
第三節 根據潛在競爭規則的審查
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訴Stapes公司美國哥倫比亞州地區法院()
美國訴Marine Bancorporafion,nc美國聯邦最高法院()
布朗鞋公司訴美國美國聯邦最高法院()
聯邦貿易委員會訴寶潔公司美國聯邦最高法院()
美國訴通用動力公司美國聯邦最高法院()
Consoidated God Fieds PIE v.Minorco.S.A.
第七章 壟斷的共謀、協作和卡特爾
第一節 壟斷的共謀
第二節 企業內部共謀理論
糖業協會訴美國
美國煙草公司訴美國案
Copperwed公司訴獨立鋼管公司
第八章 掠奪性定價行為
第一節 對于違法的掠奪性定價行為的認定
第二節 對于掠奪性定價行為中的成本計算
第三節 共謀的掠奪性定價
布魯克集團公司訴布朗&威廉姆森煙草公司美國最高法院()
伯利萊特公司訴格林酎爾公司
Matsushita電子工業公司訴Zenith無線電通信公司
第九章 歧視性定價行為
第一節 有關價格歧視的法律規定
第二節 對于價格歧視的認識
第三節 違法價格歧視的證明
第四節 價格歧視對競爭造成的損害
一、基線損害
二、二線損害
第五節 價格歧視的抗辯
一、情勢變遷
二、成本差別
三、由于買方不同職能給予的不同折扣
聯合附件及汽車零件公司訴通用汽車公司
卡利比寶馬公司訴德國寶馬汽車公司
大西洋和太平洋公司訴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
Texaco公司訴Hasbrouck公司
美國訴波登公司美國聯邦最高法院()
第十章 捆綁銷售
Eastman柯達公司訴圖像技術服務公司
PSI維修服務公司訴Honeywe公司
第十一章 反壟斷與知識產權保護
Maincksodt,Inc v.Medipart,Ine.
asercomb America,Inc.v.Reynods
第十二章 政府行為免責
聯邦貿易委員會訴帝科產權保險公司
O.N.E.Shipping td.v.Fora Mercante GrancoomhianaS.A.
附錄一 謝爾曼法
附錄二 經修訂的克萊頓法
附錄三 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法節 選
附錄四 年橫向合並指南
附錄五 美國反壟斷國際操作指引
索引
序
近年來,在美國法院審理的微軟、英特爾、Visa與萬事達卡等影響巨大的反壟斷訴訟引起了各國法律界的廣泛重視。我們在感嘆美國相關法律的繁雜、程序的縝密的同時,也深感盡快在我國建立反壟斷法律制度研究的必要。我國正處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建立時期,制定反壟斷法是保障市場良性發展的重要一環。特別在入世後,隨著大型跨國企業的不斷進入,我國企業正面臨著前所未有的競爭。一方面反壟斷法的出台可以保護正常的競爭秩序;另一方面也有利于發送我國的投資環境,使我國企業盡快適應世界經濟全球化的新特點。我們在美國的學習過程中,有機會對美國、歐盟、日本等國家的反壟斷立法進行了一定的研究,對一些基本法律原則和典型案例有了深刻的理解。我們希望以此書為我國的反壟斷法研究盡微薄之力,這正是寫作本書的出發點。
競爭法對于真正意義上的市場經濟體系的建立十分重要。自由競爭是市場經濟內在要求和本質特征,市場通過競爭中的優勝劣汰促進社會資源的合理分配、促進企業進行技術發展和產品更新,降低生產成本和提高效率,最終提高消費者福利。但歷史的經驗表明,市場本身不具備保護自由和公平競爭的能力,以美國的市場經濟發展為例,在19世紀中後期,隨著自由競爭的發展,各種托拉斯組織為攫取超額壟斷利潤,采取了一系列打擊競爭對手、限制競爭的手段,嚴重損害了市場秩序和廣大消費者的利益。正是在這種背景下,美國頒布了《謝爾曼法》,並以此為起點,建立了一整套反壟斷法體系。我國已經頒布了《反不正當競爭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反壟斷法都以競爭行為或者競爭關系為調整對象,兩者既有聯系又有區別,可以通稱為競爭法。反不正當競爭法主要是針對市場參與者出于獲得利益的目的,所實施的打擊競爭對手或破壞市場秩序的行為。而正在制定的反壟斷法則是從維護市場的競爭機制出發,保護市場競爭而非競爭者,最終的目的是提高經濟效率和消費者的社會福利。因此,某些正當的競爭行為或市場行為,如果可能會造成抑制競爭的效果仍然可能為反壟斷法所禁止。
美國作為市場經濟高度發展的國家之一,其經濟的發展與其反壟斷法體系的完備有著密切的關系。同時作為判例法最為發達的國家,已經形成了一套成熟和發達的案例編輯和出版體系,為案例研究提供了良好的條件。本書試圖從法律原理、案例適用與經濟分析等多角度,對于美國反壟斷法進行綜合的介紹與研究。本書的成果可以為進一步的研究提供一個平台,既可以為相關企業經營人員提供必要的知識,又可以作為學校教學的資料。當然,由于時間與篇幅的限制,不可能對于美國法律做出全面而系統的剖析,這也是本書的遺憾之處。
還需指出的是,雖然美國法律相對發達,但也有其不足。特別是由于國情不同,所處的經濟發展階段不同,決定了我國在立法中不能照搬別國的法律。我們寫作此書的目的,是將其作為一個參考;從別國法律中吸收適合我國的部分,並發展出符合我國需要的反壟斷法律制度。
競爭法對于真正意義上的市場經濟體系的建立十分重要。自由競爭是市場經濟內在要求和本質特征,市場通過競爭中的優勝劣汰促進社會資源的合理分配、促進企業進行技術發展和產品更新,降低生產成本和提高效率,最終提高消費者福利。但歷史的經驗表明,市場本身不具備保護自由和公平競爭的能力,以美國的市場經濟發展為例,在19世紀中後期,隨著自由競爭的發展,各種托拉斯組織為攫取超額壟斷利潤,采取了一系列打擊競爭對手、限制競爭的手段,嚴重損害了市場秩序和廣大消費者的利益。正是在這種背景下,美國頒布了《謝爾曼法》,並以此為起點,建立了一整套反壟斷法體系。我國已經頒布了《反不正當競爭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反壟斷法都以競爭行為或者競爭關系為調整對象,兩者既有聯系又有區別,可以通稱為競爭法。反不正當競爭法主要是針對市場參與者出于獲得利益的目的,所實施的打擊競爭對手或破壞市場秩序的行為。而正在制定的反壟斷法則是從維護市場的競爭機制出發,保護市場競爭而非競爭者,最終的目的是提高經濟效率和消費者的社會福利。因此,某些正當的競爭行為或市場行為,如果可能會造成抑制競爭的效果仍然可能為反壟斷法所禁止。
美國作為市場經濟高度發展的國家之一,其經濟的發展與其反壟斷法體系的完備有著密切的關系。同時作為判例法最為發達的國家,已經形成了一套成熟和發達的案例編輯和出版體系,為案例研究提供了良好的條件。本書試圖從法律原理、案例適用與經濟分析等多角度,對于美國反壟斷法進行綜合的介紹與研究。本書的成果可以為進一步的研究提供一個平台,既可以為相關企業經營人員提供必要的知識,又可以作為學校教學的資料。當然,由于時間與篇幅的限制,不可能對于美國法律做出全面而系統的剖析,這也是本書的遺憾之處。
還需指出的是,雖然美國法律相對發達,但也有其不足。特別是由于國情不同,所處的經濟發展階段不同,決定了我國在立法中不能照搬別國的法律。我們寫作此書的目的,是將其作為一個參考;從別國法律中吸收適合我國的部分,並發展出符合我國需要的反壟斷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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