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文學源遠流長,光輝燦爛,它不僅是法國人民寶貴文化遺產,也是人類文明的重要組成部分。
一部文學史難以把這個璀璨的瑰寶完整地介紹給讀者,必須有所取舍,取什麼,舍什麼,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但不論怎樣細致周到,都不易滿足不同階層讀者的要求。專業工作者可能嫌其內容過于簡單,一般讀者又可能對書中羅列的作者和著作感到頭緒紛繁,無所適從。我們寫這本《法國文學史》的目的在于向我國外語院校法語系師生、法語工作者和一般讀者介紹法國歷代文學的梗概。本書內容力求簡明,條理力求清晰,以便讀者能以較短的時間一窺全貌。
文學是一種特殊的社會現象,屬于上層建築範疇。要深入了解法國文學發展的脈絡,離不開對法國歷史、政治、經濟、宗教、哲學、文化、思想、藝術的研究和探索,只有這樣才能揭示法國文學產生、發展及其各階段的特征。但是,文學本身又有其發展規律,有影響的流派、各派的藝術風格、作家和作品在文學發展的歷史長河中仍起決定性的作用。由于篇幅所限,只好將重點放在對文學本身的論述方面。
在處理論點和史實的關系時,我們屏棄了以論帶史的作法,而力求在文學現象的闡述過程中體現我們的觀點,做到史中有論,論在史中,史論結合。當然,本書也反映法國學者多年研究的成果,如有偏頗不當之處,應由編者負責。
法國文學史的分期問題十分復雜,各家各派,所論不一。我們根據法國文學發展過程中各個比較完整的階段來確定分期原則。在同一階段中,不嚴格按時間先後順序來安排章節,而按文學發展的實際情況和特點,把有關作家的創作活動納入不同的範疇。根據論述法國文學史的慣例,本書還提到一些比利時籍和瑞士籍作家用法文創作的文學作品。此外,我們也介紹一些與文學有密切關系的史學、哲學、宗教等方面的重要著作。
限于篇幅,全書在介紹各流派的作家時多只提主要作品的名稱和簡要內容或故事梗概,很少引用作品的片段。
自本世紀初起,尤其是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法國文學光彩奪目,有些歐美重要文學流派起源于法國,有些流派雖萌芽于其他國家,但移植到法國後始發揚光大。此外,用論述19世紀以前文學流派的格局來介紹當代法國文學有一定困難,深感脈絡不清,難下結論,有不少問題還有賴有關方面專家、學者作專題研究,深入探討。